居民协商议事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 协商议事活动感言(6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居民协商议事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以服务群众,服务居民为宗旨,法德兼治,从我做起,立身处事,诚信为本,坚持把办校的重点放在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上来,争做文明、和谐社区。
二、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中央文明委颁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重点的教育活动。
2、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社区居民进行形势、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家庭伦理道德、科学知识普及、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教育。
3、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的宣传教育,结合我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大力开展“文明从我做起”、“携起手来,共建美好家园”等活动,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组织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知识的培训,进行医疗保健、转岗就业知识、流动人口法制与计划生育等内容的培训。
5、结合各种节日、纪念日等组织征文、知识竞赛、歌咏比赛、诗歌朗诵、图片展览、文艺演出等活动丰富社区市民的生活。
三、具体措施
1、成立以书记为主要负责人、社区居委会有关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成员的市民学校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2、结合学校和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
3、建立一支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教育的师资队伍。
4、加强指导和检查,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育效果。
5、实现资源共享。将社区的图书室、活动室等向社区居民开放。
四、培训计划
二月份
1、制定市民学校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召开校务委员会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市民学校的具体工作
三、四月份
1、信息技术培训
2、公民道德教育
3、书法、绘画培训
4、歌舞、乐声培训
五、六月份
1、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优生、优育、优教知识讲座
2、法律、法规、维权、调解等知识讲座
3、信息技术培训
4、老年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七、八月份
l、开放阅览室、微机室、体育场
2、信息技术培训
3、未成年人思想、健康教育
九、十月份
1、召开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
2、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总动员
3、举办环保、节水、绿化等方面的知识讲座
4、信息技术培训
5、科普宣传
十一、十二月份
1、冬季体育活动
2、转岗就业知识培训
3、信息技术培训
4、书法、绘画培训
5、市民学校年度工作总结
对于居民协商议事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为了加强居民住宅区和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社区居民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确保社区消防安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三、居民住宅楼内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上设置障碍或堆放杂物。
四、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在消防车通道上随意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不得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处设置石墩、隔栏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当有专人值班,随时开启,确保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车顺利通行。
五、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公共娱乐场所和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加工活动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六、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住宅区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七、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防火检查,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八、法律责任
对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或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对未履行保持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职责的物业管理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发布后,各社区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居民住户,应当按照规定对本辖区住宅区、住宅楼的消防安全自行组织检查和整改。凡违反本通告者,由公安、消防、房产管理、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对于居民协商议事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__乡镇
居民协商议事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 协商议事活动感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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