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青训营个人心得体会范本 律师训练心得体会(9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律师青训营个人心得体会范本一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律师职业教育。一是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提升或改善律师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重塑了律师行业的组织性、纪律性,提高了律师行业的向心力、凝聚力。二是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上半年我们要求各所利用一定的时间组织律师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学习和活动,使全区律师加深认识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理解与掌握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和,树立了规范执业、为民执业观念、增强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
(二)积极开展免费法律服务。1月22日上午,我市在我区东阳渡镇人民村启动“三下乡”活动,我局组织我区2个律师事务所所属律师积极参与,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重点向村民宣传《环境保护法》、《土地法》、《水土保持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现场设置法律咨询台,为村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活动期间,展出板报8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免费提供法律咨询60余人次。
5月14日—16日,珠晖区委政法委组织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政法部门开展“迎民调”法制宣传活动。区司法局领导带队,组织了以我区律师为主体的法律宣传队伍,在东阳渡镇、太平洋商业城、东江丽景开展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为内容的宣传活动,为当地居民群众现场提供法律服务。发放《便民服务手册》和《法律援助便民手册》共1000余册,现场律师为农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20多人次。
(三)积极开展法律顾问工作。上半年,我区律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主动登门服务、2个律师事务所共担任企事业、社会团体、公民法律顾问20家。律师参与顾问单位的合同起草、审查、项目认证、谈判及日常管理,为顾问单位代理诉讼事务和非诉讼事务,为顾问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出谋划策,受到了顾问单位的好评。
(四)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律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区律师充分发挥职业优势,积极参与区政府信访接待工作。星期三和星期四由2个律师事务所组织一名律师轮流参与政府信访值班,在接待中充分发挥律师自身专业优势,引导信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防止了一些矛盾进一步激化,今年上半年共计参与涉法信访值班27次,调处信访案件调处9件。。
(五)积极开展律师年检工作。3月下旬,一年一度的律师年检工作开始,我局积极配合市局公律股的工作,组织全区2个律师事务所顺利完成了年度注册检查考核工作,合格率达到100%。同时,严格按照市局公律科要求,全力律师管理平台信息上传及网上注册检查考核工作。
(六)深化“律师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在全区45个社区与3个律师事务所所属律师签署结对协议,律师参与社区矛盾纠纷调处,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并在社区举办法制讲座。为进一步推进“律师进社区”活动,5月中旬,我们对全区45个社区的结对律师参与活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于不到社区参加活动的律师一律上报市局公律科,并请求更换律师。上半年,律师到结对社区值班90余人次,接待群众咨询16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组织律师政治、业务学习活动不多。二是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个别律师自由散漫、纪律松懈、作风拖拉,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不强。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以规范和完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为主线,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为律师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二是加大对律师的政治、业务教育,提高广大律师的思想和业务素养。三是加大对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律师的日常监督管理,对举报投诉律师案件及时启动查处程序,加大惩戒力度,在职权内进行严肃查处。四是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五是努力完成市局公律公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
对于律师青训营个人心得体会范本二
暑假的小实习,让我体验到了象牙塔外的别样生活。这是第一次正式与社会接轨踏上工作岗位,开始新鲜新奇又充实的生活。每天定时的在规定的地点乘班车上下班,接受组织的领导,认真地对待实习,从未想过草率敷衍了事。一个月的努力,有失误的惭愧,收获的喜悦和成功的幸福。从正是实习开始我们的肩上开始扛着民事责任,凡事得谨慎小心,否则随时可能要为一个小小的错误承担严重的后果付出巨大的代价,再也不是一句对不起和一纸道歉书所能解决的了。
我的实习于7月26日至8月28日一个月期间,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实习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实习了自己所掌握的新闻学和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应诉、举证通知书、上诉函、开庭公告、传票、送达回证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民事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不仅学到了很多法学知识,也为以后更好的法制新闻报道打好基础,更趋近我所学专业的方向——法制新闻。
(一)聪明的脑袋vs繁多的法律文书
开始,我做了大量的辅助性工作,最多的就是填写,或打印法律文书。面对一大叠类似的文书需要填写打印,一是要“冷静沉着”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较佳。二是就是细心,不放过任何要填写的地方,因为模板中的字眼有时候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变化而变得不适用的,这就要修改。以为模板万能的心态不要得。
万一写错了虽然可作后期的改写和补救,但若该文书是送达给当事人,改写就未免有损法院的权威和尊严,严重的可能惹来笑话。法律在每个人心目中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院出具的文书又岂能马马虎虎呢?司法机关这个社会的安全阀、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发挥呢?对法律文书的斟酌对较就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负责、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定和繁荣打下一支强心针。三是就是要有条理,思路清晰。因为每个人同时处理的不可能只是一两单案件,往往达数十数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个阶段,哪些文件未处理好,哪些即将到审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长审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
(二)勇气带给我好运气
从来都没觉得自己胆子这么大,拿着简历在法院与检-察-院的综合大楼前碰运气,认识了薛老师。薛老师真的是个很热心的人,很感动它能帮助我这样萍水相逢的人,第一次出来“闯”就这么成功,让我对以后的事情都很有信心,现在觉得只要自己努力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妈妈说是我运气好,但我更相信是我努力的结果,还有就是好心人还是比较多滴。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嘛。李宁广告语“一切皆有可能”;阿迪达斯广告语“没有不可能”。只要敢做,虽有可能失败,但也会成功。但不去做,一定会失败。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第一次的成功,很荣幸认识您——薛老师。这次实习,真正没有让爸爸妈妈费心,反而妈妈会因我自豪。因为我的独立的表现让妈妈对我更放心,这也算是我这次实习的一个重大收获。
(三)活泼开朗vs同事相处
踏上社会,就要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妈妈给我灌输的思想是:“由于存在着利益关系,又工作繁忙,很多时候同事不会象同学一样对你嘘寒问暖。而有些同事表面笑脸相迎,背地里却勾心斗角不择手段,踩着别人的肩膀不断地往上爬,在单位里要小心行事,多工作,少说话”。听了妈妈的训导,感觉工作了就像进了地狱,阴森恐怖。幸好,我的同事们都很是很“阳光”派的,平日里办公室总是笑声不断,所以才有最后的留恋,因为我性格外向的原因,很快就会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不管是庭长还是保安工作人员,统统都有认识,一点都不夸张的。妈妈说这样不好,女孩子要矜持一点,但我认为这样没什么不好,多个朋友,多条路嘛。只要人品好,都可以做朋友的不是嘛。他们真的带给我很多,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事的技巧等等,这是书本上学不到的。实习期间,认识了很多律师,一起吃过几次饭,初尝应酬之道。
(四)小结——我的实习
其实,实习也挺累的,我不能老是装崇高,大肆宣扬我的实习如何如何轻松,那样估计我会被广大新传院的同学拖出去砍了的。以前放假在家总会疯长体重,今年意外的没胖反而瘦了。很充实的暑假生活,其实我觉得收获最大的就是去感受那种工作氛围,体验人与人相处的乐趣。当然实习自己的专业知识也是尤其重要的,实习了以后才发现所学知识的匮乏,才明白“学无止境”不是空穴来风。也为以后的学习提供了较好的方向。以后的学习要加油!
对于律师青训营个人心得体会范本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拟中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重价非发(1991)23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国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律师青训营个人心得体会范本 律师训练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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