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教师总结 酒驾醉驾教育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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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对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教师总结一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全国机动车辆数量和驾驶员人数猛增,无视交通管理法规尤其是酒后及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也日益增多。酒驾所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支出的剧增、家庭的支离破碎、财产的损失,以及由此接踵而至的诸多社会问题已经制约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统计显示,我国已成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其中有2/3致死是因违章驾驶,违章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超重、超载、超车,二是酒后驾车。由此不难看出酒驾给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酒驾之所以带来如此大的危害,除了广大司机对酒驾的危害认识程度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和存在侥幸心理之外,酒后驾车违法成本过低,对酒后驾车的执法管理成本较高也是酒后驾车频繁出现的重要成因。所以,加大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已成为大势所趋。2014年5月1日启用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醉酒驾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入刑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在全国各地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消息,“五一”期间,全国道路交通情况平稳,未接到发生严重拥堵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酒后驾驶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双下降。虽然醉驾入刑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酒后驾驶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但是在实际的执法取证过程中,交警还是遇到许多困难。
首先从定义来看,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那么要判断一名司机是否醉酒驾驶,就得抽取其血液进行化验,比较简易的呼气测试只能对该司机是否醉酒驾驶进行一个初步
的判断,呼气测试结果不能作为呈堂证供。所以很多时候,交警通常用呼气测试对司机进行初步鉴定,发现其有醉酒驾驶的嫌疑后才会将其送至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抽血测试。但是很多情况下,呼气检测发现酒精值超标后,等到救护车赶来再进行抽血取证或者将司机送至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抽血,这中间会有一段时间差,这段时间里,血液酒精含量可能会下降,在这种情况下会造成取证不及时以及证据不准确。在每个交警执勤点配备有抽血设备或者配臵有救护车,这对现阶段我国的国情来说是很难做到的。
其次,在查处醉驾这种证据可能转瞬即逝的“瞬间执法”时,如果醉司机不承认醉驾,交警取证将受到挑战,一些司机会考虑成本,计算代价,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试图逃避处罚,增加执法难度。如果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配备有摄影摄像设备,在执法和检测过程中把证据加以固定,这将有利于警方的执法,但是人手配备摄影摄像设备现阶段同样很难做到。例如,交警大队在县城某路口设卡检查酒驾时,一辆面包车驶入交警视线。正当执勤交警招呼其靠边停车时,面包车突然调头,并在距离交警50米外的路边停下。司机李某下车,承认自己喝了酒,但否认开了车,并让交警拿出摄像资料等证据。在这样的情况下,交警也只能因无法及时取证而没办法进行进一步的执法。
从证据法学上讲,取证,也称为“收集证据”,是指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或者为了支持某诉讼主张,有权从事证据调查活动的人员,依法寻找、发现、获取并固定、保管证据的专门性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取证工作应满足应在第一时间内取证;应根据证据的存在、表现形式以及具体特点等,选择科学合理而又可行的取证方法;应围绕案件的基本事实,全面、客观地获取各种证据;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深入、细致地获取各种证据。
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用我们的话说就是“违法必究”。所以醉驾入刑并不在于给醉驾的司机多么大的刑罚,而在于使每一个醉驾的司
机都能够被处罚。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住醉酒驾车,维护法律的公平。而这违法必究的关键在于执法部门能不能及时采集到关键的证据,想要保证被查处的每一起醉酒驾驶都依法受到追究,那么执法部门就必须在取证过程中及时准确地采集并保存证据。
交警部门虽然在醉驾的取证过程中面临相当多的困难,但是我认为还是有一些方法可以采用。首先,加强现场指控是对现场指控的一个有益补充,特别是在遇到醉酒司机否认驾车时,可以通过执勤交警、目击群众和同车乘客的现场指认,来确定真正的驾车司机。第二,在取证过程中可以采取措施固定证据,例如,检查等待红灯的车辆,降低司机弃车而跑的可能性;在执法点的一定范围内,布臵机动民警,降低司机跑掉的可能性;给每个民警配备肩扛式微型执法记录仪,只要车辆进入记录仪的范围内,其一举一动就会被记录下来。
我认为,醉驾入刑不仅是对司机的考验,同样也是对交警执法的一次考验。对交警部门而言,这类行为肯定会增加取证和执法难度,这样的高要求不仅在取证的设备上而且还体现在交警必须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进行取证,所以交警的执法和取证都需要更加严谨。
对于对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教师总结二
举金樽,斟美酒,把酒盏,酹江月。
抚古琴,仰天叹,邀明月,对酒歌。
婵娟将清辉毫无保留地倾洒,在天际间传递情思,用皎洁的月光征服了无数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李煜的这声慨叹,是那么的无可奈何,不禁令人心颤,但没人能给他回答。李煜的人生际遇就如同那轮“秋月”般凄冷,他独坐在寂寞的梧桐深院里,“月如钩”的秋景牵扯起他那“剪不断,理还乱”的心境。这里不仅仅锁住了李煜的生活,更禁锢住了他的人生向往。“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的离愁绵延不断,无法挣脱,李煜不得不以明月来抚慰心中的伤痛,是明月支撑着他的悲苦人生。
李煜始终都没能摆脱那“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的痛。月,承载了他对故国的回首与牵念。
月,印刻着故土的痕迹……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苏子一脸怅然,满目忧伤,伫立在异乡的月空下,思绪万千。满腔的思念将苏子的心绪扰乱。中秋,月下,他彻夜难眠,长叹思忖,终于吟出:“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这就是苏子,他会在愤懑的时候超然地给自己的心灵找一个支点,欣然地对远方的亲人传达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美好祝福。
苏子永远以超脱世俗的胸怀、豪放不羁的气势,坦然面对一切。即使“早生华发”,他还是有着“一尊还酹江月”的壮志。月,见证了苏子的一生。
月,维系着亲缘的情丝……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张九龄在一千多年前就将这份感怀抒发出来。他以明月烘托心间的豁然明朗,就像是以一种宽广的胸怀来邀众人共度此刻的美好,即使思念无边,但心的距离会愈发接近。此时此刻,明月寄托了无数赏月者共同的心声。
月,满载着华夏的情结……
月,是一种风情,一种温情,一种柔情。
月,是中华文明的积淀,是华夏文化的共鸣。心醉于月,品味芳华,品味宁静。
对于对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教师总结三
各直属单位:
酒后驾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近年来,上级三令五申,对酒后驾车行为予以明令禁止。市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查处力度,但目前这一规定尚未得到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今年以来,××、××、××、××(××年前离岗人员)、××办公室××五位同志,因酒后驾车被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查处,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现对这五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对××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其他三位在岗人员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和本年度考核合格的资格。
希望广大职工要引以为戒,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确保有关交通法规和纪律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一、充分认识酒后驾车危害,严格自警自律。
酒后驾车会降低驾驶人员的协调能力,分散注意力,还会产生盲目自信,产生视觉和听觉虚幻。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车有关,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已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是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其危害触目惊心,特别是教育工作者酒后驾车酿成事故的,其社会影响更恶劣。现行法律法规对酒后驾车的处罚较为严厉,但仍有一些人置法律和安全于不顾,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教职工要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从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出发,决不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二、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杜绝酒后驾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孤独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规定》(×委办发[××] ××号)第四条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三禁止”规定:禁止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受组织指派从事重要内外宾接待任务、招商活动的除外),禁止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市纪委在《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纪律规定》中明确:“不得酒后驾车。”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教职工,理应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做执行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模范,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为广大市民当好示范,为维护我市的良好交通秩序作出贡献。
三、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理力度,确保令行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有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公职人员,公安机关将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市××也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本系统违纪违规人员加大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力度。对每一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将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者降职、免职、辞退等处理,同时取消个人当年评选先进和年度考核称职(合格)的资格。取消酒后驾车人所在学校(单位)当年文明单位的评比资格,并在年终综合考核中对所在学校(单位)予以扣分。凡涉及醉酒驾车、当年连续2次酒后驾车、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照党纪政纪条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予以严惩,决不姑息。
××单位
××年××月××日
对于对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教师总结四
最近交警部分加大了对酒后驾驶行为的严抓和严惩力度。此次行动,还规定了,对公务员酒后驾驶进行曝光,以更严格地要求公务员,警示所有驾车者。
对此项行动,我一直十分关注。虽然我从未学过车,但每天走在人潮熙攘的路上,或坐在拥挤的公车上,看着外面车水马龙的情景,我深知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大部分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于司机的酒后驾驶造成的。要防范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理所当然的,就是要禁止司机酒后学驾习驶网了。
该行动从实施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一个星期,我每天都对报纸上的相关报道十分留意。
刚开始时候,正面报道倒是很多。交警们勤勤恳恳,无论是在炎热的白天里,还是深夜中,他们都不顾劳苦尽其所能,做好工作。而司机们也相当配合交警的检查工作。看着某张照片上,司机在测量酒精时还面上含笑,想必也是十分支持这项行动的。
可是过不了几天,就看到新闻上报道,深圳坪山新区多部门在联合进行酒后驾驶调查时,坪山派出所设卡查车遭遇40余人暴力抗法,17名民警和6名巡防队员不同程度受伤。看来在进行这项活动时,还是存在很多可能的反对和冲突的。对于一些违反法律法规、不配合检查反而进行破坏的行为,更需要加大整治和惩罚力度。否则这样的行为是否会为其他人所效仿,以此来躲避和推卸酒后驾驶该负的责任呢?
而今天看到报纸,前天晚上广州市番禺区榄核镇纪委书记梁某因醉酒驾车被逮个正着。被查后,该书记先是求情,跟着亮身份说酒驾是因“工作需要”,未果后又忙着四处打电话求助,但三招使尽仍未能脱身。该纪委书记是8月15日严查醉驾以来全市第一个被曝光的公务员。不过,他并非公务员队伍被查处的第一人。据报道,此次严查醉驾,专门针对公务员出台严律,查处多日,广州究竟有多少公务员酒后驾驶,交警部门三缄其口。而且,此次该纪委书记醉驾被曝光,并非来源于官方的主动通报,而是媒体的自主发掘。这样的问题,是否更值得思考?对外声称要严格要求公务员并对其酒后驾驶进行曝光,但实际上却对之三缄其口。想必警方也是惧于那些公务员们的劝高位重,才帮忙遮着掩着吧。而这就只能以来媒体多挖掘,将这些情况曝光在公众面前了。
严查酒后驾驶行动到现在还不到一周,是是非非却不少。但是无论这期间出现多少问题,至少人们对酒后驾驶多了一分警惕。路上酒后驾驶的司机少了,行人就多了一份安全。
此致
敬礼!
日期:2021年
对于对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教师总结五
同志们:
为进一步打牢拒绝酒驾、醉驾的思想基础,教育引导党员文明驾驶,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今天我们xx党支部组织开展“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主题党日。下面利用一小时时间由我主持讲授“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专题党课,希望通过这次授课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酒驾警钟,以违纪案例为鉴,严明纪律,做到拒绝酒驾,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说到酒驾,很多人都能想起一些因此上了新闻的名人,因为喝酒的事儿影响了事业,甚至付出了生命。2005年,香港演员xx,酒后驾驶,撞上了一辆大巴旅游车,被判处刑事拘;2010年,著名主持人xx,与同事吃饭的时候喝了点小酒,大意轻敌,驾驶着自己的车离开酒店,在路上被交警查到;2011年,著名音乐人xx,因为酒后开车,因
对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教师总结 酒驾醉驾教育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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