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手写实用 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心得体会(九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2022安全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手写实用一
小张称:自己按照学校体育老师的要求上体育锻炼课进行地滚球练习时,与小陈发生相撞,导致受伤,且伤害程度达10级伤残,认为是学校安排课程不合理,管理措施不严谨,小陈练习动作不准确所导致,故小陈应对他的受伤负责。学校辩称:学校教师系按纲施教,该教学大纲已经教育局审核批准,而事故发生在瞬间,难以预料,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之处,且对原告无监护之责,故不同意赔偿。小陈辩称:他是按照体育老师的布置要求进行地滚球练习,并非有意冲撞小张,对事故的发生无过错之处,故不同意赔偿;但鉴于实际情况,愿给予原告经济补偿人民币2o00元。
【评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也就是:学校的责任问题和事故的性质问题。
1.学校的责任问题
学校与在校学生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是处理本案的一个重要问题,由此可以确定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遭受伤害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虽无有关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之书面协议,但从学校接受的对象多是未成年人、身心尚不完全成熟来看,以社会一般观念考察,学校也应尽到一般善良人应注意之义务,不能以其无事先约定而可以免除过错责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学校保护”一章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该法将防止人身安全事故作为学校之责任,因而学校对于在校的未成年学生具有保护、照顾、管理的职责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学校对学生应尽到保护、照顾、管理之责,并不意味着学校成为学生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未成年人监护人只能是父母等亲属,学校不在其列。监护权是一种身份权,学校不具有法定的监护人身份,不能成为法定的甚至是“推定的”监护人。一同时’,学生进入学校学习、生活的期间,也不意味着其法定代理人的法定监护责任转移给学校,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见》第十条的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照顾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二是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其进行民事活动;三是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活动。因此很显然,在通常情况下,学校不可能承担起所有的监护职责,监护权也不可能全部自动地转移给学校。。学校承担的职责是独立的责任。”委托监护应有协议存在,家长送子女进校接受教育并不构成委托监护协议。因此,学校对学生不能承担监护的责任。
2.事故的性质与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
从本案来看,根据查明的事实,小张之伤害是在上体育锻炼课期间,按照老师的布置要求进行运动练习过程中与其他学生发生了相撞事故所致。就小张而言,学生依老师的要求进行体育锻炼,不存在过错的情况;反过来,就小陈而言也是同理。因为他们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主观的认识对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判断能力本身就不健全,因此在体育运动过程中,要求他们完全预知授课内容有无危险,并根据老师要求进行而没有偏差,显然是不合理的,即使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也不能保证其每次运动都不发生事故,我们又怎能苛求学生呢?那么老师有无过错呢?应该讲也是没有的,因为该老师的授课,是按照教育局审核批准的教学大纲而进行,并无偏差或越轨之举;与此同时,整个事故是在片刻瞬间发生的,故要求老师及时采取措施,保证避免等也是不切实际的要求。所以此事故的发生属意外事件,三方均没有过错。判断学校有无过错时,我们要避免不从个案的具体情况分析,而是认为学生只要在学校发生了事故,学校就应承担过错责任。此种认识与实践,是与过错责任原则相悖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本案既是意外事件,当事人都无过错在此情况下适用公平原则,不但是合理的,而且也是必要的。
2022安全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手写实用二
1、掌握安全知识,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
2、了解学校安全隐患。
3、进行预防灾害,预防突发事情的教育。
掌握安全知识,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
导入:同学们好!为了今后能更好地学习、生活,今日我们就一齐来学习一些中学生应当记住的一些安全知识。人们常说:“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同学们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平安是吉祥,健康是幸福,良好的身体才是学习、工作、生活的本钱。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珍爱生命,珍惜幸福的学生生活。”
一、学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请学生列举一些现象)
1、学生集会、团体活动、课间活动的安全隐患。
2、学生饮食安全隐患。
3、学生交通安全隐患。
4、学校隐性伤害的隐患。
二、学生集会、团体活动、课间活动中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
1、上下楼梯要注意什么?
①不要因为赶时间而奔跑。
②在人多的地方必须要扶好栏杆。
③整队下楼时要与同学坚持必须距离。
④上下楼时不要将手放在兜里。⑤不要在楼道内弯腰拾东西、系鞋带。
⑥上下楼靠右行。
2、团体活动中要一切行动听指挥,遵守时间,遵守纪律,遵守秩序,语言礼貌。
3、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什么?
①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头的课程。
②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③活动要注意安全,切忌猛追猛打,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三、食品安全教育
1、不买不食变质、污秽不洁、过保质期、标识不全的食品。
2、不光顾流动摊档和卫生条件不佳的饮食店,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
3、春夏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故尽量不要进入空气混浊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禽类。
4、经常开窗通风,坚持居室的空气流通和环境卫生;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禁止购买用竹签串起的食物:油反复使用,竹签容易伤人,食品卫生得不到保证,油炸食品有致癌物质。
四、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行人靠右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红灯停,绿灯行,遵守交通规则。
2、乘坐公交车注意事项:
①车停稳后,方能上下车,上下车时注意秩序,不要拥挤。
②乘车时,要站稳扶牢,不要把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人多时,应当注意看管好自身物品,谨防扒手。
③注意公共场所礼仪,不要大声喧哗等。
3、横过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经过。
4、恶劣天气下不骑车。
5、学生在上下学路上不追逐打闹、不玩耍。
五、防溺水安全教育
1、如何防溺水?
游泳,是广大青少年喜爱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准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景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教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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