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培训提质增效心得体会实用 防疫培训心得体会总结(8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防疫培训提质增效心得体会实用一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教委、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精神,切实搞好学校卫生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以下计划:
1、认真抓好广播操和队列的日常训练,培养学生良好的身体姿态;
2、合理安排好学生的课间活动,保证每个学生每天一小时的在校活动时间;
3、有针对性地开展常见疾病的预防工作,认真上好卫生保健和健康教育课。采取多种方法,减少常见病和流动性疾病的发病率;
4、协助少先队抓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一)卫生工作
1、划分卫生包干区,责任落实到班级。保持校园环境整洁美观。各班做好教室、包干区清扫,要落实保洁,做到教室包干区无纸屑、无垃圾,营造健康优美的育人环境。
2、作好日常检查巡视工作。保持教室内空气流通并坚持一周一次大扫除,大扫除有重点、有要求。
(二)学生健康教育、预防保健
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电视,班队活动课等阵地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根据不同季节,开展季节性卫生知识教育,按规定开设卫生健康教育课并做好一年一次卫生测试工作。
2、加强保护视力的教育,督促近视学生进行治疗。做好本学期期末视力检查,统计入档工作。
a、落实检查,督促学生认真、有效做好三操。
b、各任课老师督促学生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不拖堂,课间让学生走出教室活动、望望远是保护学生视力重要手段。
c、后勤处要及时做好教室破损日光灯的更换工作,保证教室照明。
3、培养学生个人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的好习惯,定时不定时抽查个人卫生,防止各种慢性传染病的发生。季节交替期预防流行性疾病,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建设
4、做好卫生防疫晨检工作,期末资料整理、入档各项表格上交及小结工作。
5、开展卫生保健活动、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及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用眼卫生,加强个人卫生教育,进行个人卫生习惯抽查,以养成讲卫生光荣,不卫生耻辱的新风尚。
6、做好青春期卫生知识、爱滋病预防知识宣教,开展卫生知识专题讲座。
(三)食堂工作
营养餐管理员负责管理好食堂各项卫生工作,坚持不定期巡视食堂。每周不定时抽查二次午餐菜,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餐具消毒、留样等卫生工作监督,保证学生饮食安全。
描写防疫培训提质增效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为配合学校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人员健康筛查及管理
1、学校要安排专人对食堂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特别是从***或重点疫区返广的,做好登记。
2.做好相关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在进行操作时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5、对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要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传达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
二、工作人员返校返岗要求
省市外未返回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到市教体局通知后,方可返茌;返回后,须在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省市外返回未履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工作人员须提供卫健或所辖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证明或者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上岗。
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清扫
1、全面检查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包括用电线路),对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进校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体温低于37℃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进入校园。
2、对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餐厅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保洁,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3、食堂重点区域和各类餐具、工用具、容器、所有餐桌椅等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准备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充足。
食品原料采购
1.对供货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3.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4.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鼓励选择在xx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户的供应商,实施定点采购。
6.采购预包装食品应当向供应商索取xx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供货(上市)凭证》,如供应商无法出具《供货(上市)凭证》,必须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和载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供货凭证;生鲜食品索取xx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xx市生鲜食品上市凭证》,肉类、禽类及其产品还应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描写防疫培训提质增效心得体会实用三
为全力做好我省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省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20〕4号)要求,现就做好房建市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或新开工的房建市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市县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实行网格化管控。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相关企业要按照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和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要求,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共同做好房建市政建筑工地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二、除省重点项目以外,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原则上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企业确定。
三、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到岗人员应符合疫情防控期的管控要求,在不影响防疫的条件下尽快复工,企业应根据工程进度分批分期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复产复工,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
四、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调查统计辖区内企业复工计划和人员安排计划,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辖区内企业分批有序复工计划,积极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并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汇报复工计划,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企业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复工前必须满足疫情防控条件,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加强对建筑工人的全员健康防护管理。
五、春节期间未停工项目应继续施工,需增加务工人员的,由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将用工方案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新进人员必须符合疫情防控期的管控要求。
六、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相关企业要对务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全部登记造册,并对招用人员是否符合上岗条件进行评估。项目工地设置专职卫生员,配齐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防护用品,由专职卫生员对务工人员进行一天两次的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特别是发热、呼吸道症状如咳嗽、呼吸短促或腹泻,马上就医,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鼓励企业优先招用海南籍务工人员。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湖北籍从业人员暂不宜返琼复工。
七、房建市政建筑工地实行封闭管理。严控项目之间务工人员的调配,最大限度减少务工人员流动,严格限制人员进出,对材料运输等进出工地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严格登记检查。改善人员居住条件,疫情防控期不得集体用餐、聚餐,提倡分发盒饭用餐,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保持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食堂、宿舍、浴室、厕所等)清洁卫生,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八、复工或新开工项目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并经检查合格后,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复工或开工。
描写防疫培训提质增效心得体会实用四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62号)和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常培治办【2020】5号)以及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20】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面向中小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晚托等)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2.托育机构(含服务对象为六周岁以下的各类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
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坚持“把员工与学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复线下集中培训(以下简称“复培”)工作,做到推进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一)审准流程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
2.区教育、人社、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具体信息进行再摸排、再核实,并将各类机构的完整信息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区教育局内,市民中心a座743室,联系电话:82801837)。
3.按照“谁审批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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