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青年干部训练营心得体会 青年干部锻炼心得体会(7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22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青年干部训练营心得体会

一、系统的理论学习,转变观念

为期三天的培训时间里,通过系统的学习,通过各位老师精辟的解析,独到的见解和大量的旁征博引,让我拓宽了眼界,转变了观念特别是对政治理论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对社会的现实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我深深的感觉到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干部必须具备深厚的政治素养,只有这样,才能站在历史的高度把握未来,才能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才能始终站在党性立场上观察、分析、处理好问题。

二、丰富的培训生活,提升境界

经过这次培训,我的思想有了很大的进步。今后准备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提高自身能力。

1、刻苦学习,提高素质,我们生活在充满挑战的时代,许多新事物需要我们去学习、去探索、去实践。这对我们的理论修养和知识水平都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次培训,邱市长对我们港区、浮桥镇经济快速发展做了介绍,以及对今后港区的定位,使我深切感受到学习的重要性。学习,最重要的是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党员干部,只有理论上清醒、坚定,政治上才能清醒、坚定。还要加强本质工作所必备知识的学习,学习现代经济、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工作中的多面手。在学习方式方法上,一要挤时间学习,特别是挤业余时间学习。二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只有我们多钻研,下苦功,必有收获。三是勤于思考,善于积累,从一点一滴做起。四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要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五是不仅要从书本上学,还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周围同志学习。

2、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作为一名青年干部,一定要有一股蓬勃朝气,一股冲劲、闯劲。在工作中必须更新观念,大胆创新,勇于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其次,要克服自满思想。不能满足于已有的成绩,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思路开展工作,争取更大成绩。要克服畏难情绪,面对困难,勇于挑战。

3、注意文明礼仪,增强综合素质。文明礼仪是生活和工作的根基、是体现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具备文明素质,做一个懂文明、有礼貌的人.从每一件小事,每一个小细节做起,做文明事,说文明话。

4、积极进取,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xx大报告指出,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弘扬锐气和浩然正气。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物质文明的快速发展,我们青年干部一定要提高警惕,警钟长鸣,做到自重、自省、自励。

总之,三天的学习虽然结束了,但我想对自己更高的要求才刚刚开始,要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思、学有所用”,才是学习的最终目标,才能不辜负党委、政府对我们青年

干部的深切关怀和殷切希望。

关于青年干部训练营心得体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整体依法行政水平及执法质量,根据《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法制人才是指能熟练运用财经、税收、会计、审计及其他涉税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处理本系统内复杂行政法制事务的专家型、复合型的专门技术人员。

第三条法制人才选拔是指对系统内拥有财经、税收、会计、法律等一般知识的人员,经过个人申请、组织筛选等程序,将其确定为法制人才培养对象(法制学员)的活动。

第四条法制人才培养是指对系统内拥有财经、税收、会计等一般知识的人员通过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或对拥有法律类一般知识的人员通过专门的财经、税收、会计知识培训,使其成为专家型、复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训活动。

第五条法制人才培养旨在利用高校优质理论资源、本地区社会实践资源及本系统内优质实务资源,努力培养一支具有宏观视野、综合执法能力、应对复杂法务事项和创新法制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第二章法制学员选拔条件及名额分配

第六条法制学员选拔面向扬州市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及市直各单位,各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局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联合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七条法制学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及业务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税务系统工作满3年且近三年内公务员考核在称职以上;

(2)专业类型或学习经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法学、会计、财经、税收或相近专业;

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

非法学、会计、财经、税收类专业本科学历,已取得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专业等级考试征管类或稽查类中级以上证书;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经单位特别推荐的优秀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

第八条法制学员名额计划为50名左右,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各6名,市直单位各2名,机关处(室)3名。

第三章课程设计及学制安排

第九条课程设计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适应税收法制工作实际为统领,分为专业理论及实务两方面。

理论课程从国家规定的税务硕士课程、法律硕士课程、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课程、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课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中选取;实践课程按本系统征管、稽查、评估、案件审理、执法督察、行政复议(应诉)等业务需求设置。

第十条学制为三年,学习形式采用集中授课、实践课程老师指导实践与法制学员自学相结合,学员提前完成相应学分且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毕(结)业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毕(结业)。

第四章导师组成及人才培养

第十一条聘请江苏省内高校及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所授课程与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人员担任理论课程导师;

聘请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大中型企业和本系统内乐于从教、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及在业务上被社会(群众)公认的人员担任实践课程导师。

法制学员应按自己的研究旨趣从理论导师库中自主选取论文指导老师,被选导师应认真指导学员完成相关学业,一名导师原则上不得指导超过三名法制学员,市局可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剂。

实践类导师由市局统一分配。

第十二条人才培养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结合学员录取时所适用的录取条件,采取分类、分级管理。市局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将分别与学员协商制定适合其自身发展的“三年培养方案”。

第十三条分类管理按下列方法进行:

对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跨专业的尚未取得的执业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同时指导其撰写税收科研论文,以提升全系统税收科研站位。

对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获取法律硕士学位,以提升其科研能力。

对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或参加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获取法律硕士学位,以提升其科研能力。

对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相关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分级管理按下列方法进行:

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如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需定向报考扬州大学,以便于学员通过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后集中办学及与扬州大学联合办学。

上述未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员,仍与其他学员一起按本法第十二条制定的“三年培养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五条学员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法律硕士学位或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按市局有关奖励规定申请奖励。

第十六条所有分类、分级培养的学员均需完成实践类导师所制定的实习计划方可毕(结)业。

第五章培训经费及场所

第十七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本局相关规定支出并纳入本局教育经费预算。

第十八条理论课程培训场所以本市系统内场所为主,必要时可按课程要求到省内高校或江苏省税务干部培训学校集中培训。

实践课程一般安排在实践导师所在单位进行。

第六章法制学员毕(结)业条件及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法制学员毕(结)业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完成理论、实践课程相应的学时及导师布置的作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2)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3)完成一篇不少于两万字的毕(结)业论文并通过导师组答辩;

(4)其他考核。

第二十条法制学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学员参加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市局将组织报考学员进行适当的考前集中培训。

已经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试、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的学员,鼓励其对税收、会计、法律前沿问题进行研究并撰写科研论文。

第二十一条法制学员毕(结)业后,由扬州市国家税务局颁发《扬州市国家税务局法制专业人才》证书并编入市局《法制人才库》或《执法督察人才库》,学员所在单位应发挥其所学之长,优先安排适当工作岗位。

第二十二条市局在学员毕(结)业后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的后续集中学习或各种形式的理论与实务研讨,学习内容为涉税理论与实务前沿问题,并鼓励其撰写相关涉税科研论文,学习形式为聘请涉税领域知名学者、实务精英或本系统内优秀人才进行专题讲座。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法制学员参加培训前,应与所在单位签订《法制专业人才培养协议书》。第二十四条扬州市国税局政策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共同负责全市系统法制人才的选拔、培养与管理工作,班级日常管理由本局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人事处、教育处协助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关于青年干部训练营心得体会

各位领导、各位青年同事:

大家好!

非常感谢局领导对我们青年干部的关心和重视,给我这次机会与全局青年干部一起学习、交流,分享作为一名年轻税务干部的光荣与自豪。

我于20xx年来到国税工作,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我参加工作已经整五年,这五年中,我分别在文秘、信息中心、征收管理科、白塔税务所等多个岗位进行锻炼,在领导的信任、同事的帮助和自身的努力下,我在各个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升,这里我结合自身的不足和工作经验,简单谈一谈我对青年干部成才途径的粗浅认识。

纵观古今,凡成就事业的人,都在青年时就有着远大的志向,志向是人前进的方向,是在迷雾中求索的航标。作为青年税务干部,应树立起远大的"人生志向,不应满足现状,不应只着眼于眼前的工作,只有目标明确了,我们才知道路该往哪里走,工作该往哪里努力。明确了人生目标后,我们青年干部应该围绕着人生目标对人生进行规划,制定中期和短期目标,规划好在一个较长的阶段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在细

青年干部训练营心得体会 青年干部锻炼心得体会(7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