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学习国学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小学生学国学的收获和体会(7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大学生学习国学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实践是大学生活的第二课堂,是知识常新和发展的源泉,是检验真理的试金石,也是大学生锻炼成长的有效途径。一个人的知识和能力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挥作用,才能得到丰富、完善和发展。大学生成长,就要勤于实践,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一起,在实践中继续学习,不断总结,逐步完善,有所创新,并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由知识、能力、智慧等因素融合成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自己事业的成功打下良好的基础。作为药学系的一名学生来说,本着“厚德、博学、求实、奋进”的药学系精神,更应参加社会实践并从实践中对这门自己即将从事的专业获得一个感性认识,为今后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认清了自己的位置,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对自身价值能够进行客观评价。这在无形中使我们对自己的未来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增强了自身努力学习知识并将之与社会相结合的信心和毅力。
所以响应学院号召,作为中药专业的学生,我带上学院的推荐信走进了家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当地属于规模较大的综合医院)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为大一生活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为大二新生活做一个完美的开头。并充分把大一所学的中药知识运用到这次的实践中来,通过中药房老师的悉心指导和自我努力找出不足不断的巩固和提高。我相信在这最后一个暑期生活中我会收获许多。
对于我这个一直在学校呆着毫无社会经验的学生来说,面对陌生的社会环境我还没有准备好,陌生的人和事物给我很大的挑战。非常幸运,在我所到的科室,遇到的老师都给予我最真切的帮助,宽容我的过失,甚至不仅帮我改正,更给予鼓励。我放下了敏感,把自己当作团队的一员,真切地感受到相互配合完成工作的快乐。
社会实践第一天我来到中药房,扑鼻而来的药香味,抽拉式的药箱,称药的戥子,熟悉的药材名,甚至不时的捣药声,一切都向我展示着中药的神秘,我想我喜欢这个地方。中药房被分为两个部分,面向取药窗口的是一大排的抽拉式药箱和靠在墙边的中成药,在一排药箱的后面是个小仓库放着从药库领回的未开封的中药饮片。开始前几天老师叫我先熟悉药物的具体摆放位置,一开始还很紧张甚至不知道从何下手,慢慢的我摸索出了自己的一套方法。我在有空的时候用纸将药材的名字按顺序抄下,再多多转转药箱,刻意的去记记药的位置,甚至于想到一个联想的办法,比如从下面开始将药箱编号,将编号和药材的名字进行联想几天下来就对药材的位置有了大概的印象。然后再过了几天,进入了另外一个阶段,由于我们学了中药学课程,所以我对药材的药性比较了解,老师开始教我用药性的方法来归类,然后不知不觉地,下次在处方上再见到这味药的时候就自然想起了上次的联想记忆,回忆起了药的位置又复习了药性。
熟悉了位置后,老师正式开始教我抓药。由于大一时我们偏向学习理论知识,所以我对如何使用戥子等等实践方面完全是一窍不通。在这里我要感谢药房的老师们,她们不愿其烦的从最基本的拿戥子的手势,姿态,学看戥子上的刻度开始教我,到撑开药袋并将药倒入时两手的配合,一步步的我从老师抓一副药而我只能称出一味药的无奈到单独完成一张处方的从容,我得到了太多东西。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也有犯错,比如看错处方剂量,成药写错用量,把先煎的药和其他饮片合在一起……这些错误在关乎到病人健康,那是多么大的麻烦啊,幸好我有几个很负责任很细心的老师,她们帮我检查出了这些错误并从中教导我。我开始明白了团队协作的优势和必要,学会与人配合,学会条理分明不慌不忙工作的态度,牢记并严格执行流程的各个环节。也是在这,我受到了教育,开始关注细节,想干好并达到熟练必须发现细节,刻意练习,需要认真用心去学。学会观察,细心从容。
每天去药房有两样是我必带去的:我的专业课本和一本笔记本。在空闲时间拉开药箱对照着课本辨认饮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笔记本用来记录平时老师教的鉴定小窍门比如过桥就是黄连,因为黄连根茎的中段细瘦,状如茎杆,形如小桥,所以称为过桥。当然还有针哏就是半夏,砂哏就是银柴胡等等一些中药的别名,注意事项,心得体会。
在药房的学习和亲身体验,让我对中药有了更好的掌握。
推荐大学生学习国学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推荐大学生学习国学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读了三年的大学,然而大多数人对本专业的认识还是寥寥无几,在大一期末学院曾为我们组织了一个星期的实习,但由于当时所学知识涉及本专业知识不多,所看到的东西与本专业根本就很难联系起来,在很多同学心里面对于本专业一直很茫然。今年暑假,由于特殊原因我们市场营销 的一批学生被招到了格兰仕,由于时间的仓促,我们最终放弃了期末考试,来到了中山基地开始了我们一个月的市场营销 实习。
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全球企业家 电业最优秀的集团之一。
格兰仕公司创立与1978年9月28号,29年来,格兰仕健康持续快速地发展,定位与全球名牌家电制造中心,到xx年,两万余名员工员工智利于推动,“全球微波炉制造中心”“全球空调制造中心”,“全球小家电制造中心”,三大制造基地的发展,保持微波炉制造,光波炉制造世界第一,进入世界一线空调品牌阵营,格兰仕电器产品旺销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集团年销售 额达到130亿,出口创汇达到7亿美元。
首先我们分配到中山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实习,从开始的企业文化到扩展,销售 工作的介绍,然后给我们介绍了空调产品的基本知识的讲解,微波炉基本知识讲解,小家电产品知识培训,厨卫产品知识培训,专卖店产品知识培训,到销售技巧培训,最终到了技能培训。在这么多天的培训我感觉到了企业的实力,我自己对企业的信心,让我感觉到了大企业,大家庭亲情,团队的合作精神。
在中山培训实习的这段时间中,我们大家都很努力,在这次培训中由于我表现优秀,被中山人事部分配到东莞进行实习,来到东莞我被东莞格兰仕家用电器连锁有限公司分配为黄江宝湖格兰仕专卖店当店长,当时我被分配到这里环境什么都很差,一个人在外面很辛苦,没有人管,第一次 和装修工人同吃同住,当时想到以前良好的学习环境真的很想离开很想离开,但是我没有,因为我知道,自己能在一个大公司大企业里面工作是一个机会,我相信,我能支撑的下去,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可能面对更多的困难,我要是连这点困难都克服不了我就太对不住自己了,来到黄江宝湖以后我就开始了接管这边的装修问题,因为怕他们偷工减料,所以由我这个店长先负责这边的装修问题,格兰仕公司是目前中国第一家自己公司直接开家电连锁的集团,格兰仕集团将在未来的三到五年内在全国开办三千----五千家的格兰仕家电连锁店,实行真正的直销。这种销售策略在全国甚至将会是全球未来发展的趋势,格兰仕踏出了第一步,这讲继微波炉连续创13年世界第一之后的又一个神话。
东莞格兰仕家用电器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今年的五月份,六月份是各个门店的装修期,同时也是我们寻找客户资源的一个好时机,因为现在门点在装修,我们只是负责管理这边的管理,与此同时我们在这边也在寻找新客户,在这里先建立良好的关系网络,熟悉黄江本镇区的环境工作等等,“努力,让顾客感动!”是我们企业的宗旨。
作为格兰仕的一名员工我们很清楚现在存在的许多问题,东莞公司成立与五月份,新公司的成立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首先是物流的配制问题,人员管理问题,公司的价格问题,公司的产品售后服务问题,促销方案等问题都成了我们目前的棘手问题,在人员管理方面公司存在着很大缺陷,不过这些问题都需要给公司一定时间来磨和,让他在满满成长,我们坚信新事物肯定会战胜旧
大学生学习国学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小学生学国学的收获和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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