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劳固树立心得体会范本 三个牢固树立心得(5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三个劳固树立心得体会范本一
篇一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篇二
区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为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xx区公安局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规定。“三个规定”文件出台后,先后召开党组会、部门中层会和全局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精神,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确保全局干警把规定内容读懂吃透。
二是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各部门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对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不能有遗漏,不能有选择性的记录,并将记录情况定期报纪检部门。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落实。我局通过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形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的全面落实。
四是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对确因办案需要,需要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进行接触的,要求办案人员需要提前报分管局长审批,并报纪检组备案。
对于三个劳固树立心得体会范本二
市县巡察本质是政治监督,巡察的方向在基层、重点在基层。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上强调,政治监督越到基层,越要具体、实在。深化政治巡察,应在“三个聚焦”上下功夫,即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南漪湖的鱼儿鸟儿都回来了
“风回云断雨初晴,返照湖边暖复明。乱点碎红山杏发,平铺新绿水蘋生。”这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笔下的安徽省郎溪县南漪湖的美景。
然而,几年前,受暴利驱使,南漪湖及其周边流域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机器轰鸣、死鱼遍地,反映南漪湖流域非法采砂的举报始终不断。
改变,从郎溪县巡察组进驻开始。县委决定将非法采砂问题作为巡察重点之一,派出巡察组深入了解非法采砂屡禁不绝的原因,以及县水利局作为监管单位在其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这也是郎溪县委巡察聚焦并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之一。
2019年春天一个上午,村民带着巡察干部来到南漪湖岸边。
“平时这会正是捕鱼的好时间,可是最近捞上来的基本都是死鱼死虾,没办法,只能把船都停在岸边,没人去捕捞了。”
“这鱼虾死亡主要原因是非法采砂所致,噪音、污染……”有经验的渔民告诉巡察干部。
“我们经常打水利局的举报电话,反映非法采砂问题,他们有时候也来人,但是基本上都是来看看就走了,所谓的检查都是应付……”
听着群众你一言我一语,巡察组干部心情颇为沉重。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非法采砂造成安全隐患、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利益,严重违背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坚决打击。可是,为何持续非法采砂,却没有部门来制止?这里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保护伞”问题?
带着疑问,巡察组兵分多路,走访群众、调取资料、核查数据。这时候一个名字浮出水面,引起了巡察人员关注,他就是郎溪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李俊。
2008年以来,李俊先后担任郎溪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也是水政水资源股负责人,长期从事水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经过多方调查,在众多非法采砂人员的“围猎”之下,本应恪尽职守、严格执法的李俊,大肆收受采砂人员的钱卡和烟酒,并在日常执法检查中,为他们提供帮助、通风报信。巡察组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县纪委监委。
2019年9月,县纪委监委对李俊采取留置措施。经查,李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河道采砂上予以关照,共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高档烟酒等共计人民币22万元。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李俊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郎溪县纪委监委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组织全县重点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旁听了该案庭审过程,现场警示教育。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监管不力和制度漏洞问题,向县水利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南漪湖流域采砂整治清零行动,切割清除采砂船、废弃船等93艘,拆除输送带7条,清理堆砂场10处。
“现在好了,没有采砂船上的黑烟,鱼儿鸟儿都回来了,巡察组真是为咱渔民办了件大好事。”南漪湖的渔民无不拍手称赞。(李雪原吕昂)
从2户到41户的饮水“全覆盖”
“以前我家自建井水量很不稳定,现在通上了自来水,不但水量稳定,而且饮水安全有了保障,我是百分之百的满意……”近期,江西省上犹县东山镇石坑村龙潭组村民郭家生把回访的镇纪检干部带到厨房,边说边拧开水龙头。然而,就在去年8月前,这还是他和村民们的烦恼事。
这就得从县委第一巡察组入村走访说起。为巩固脱贫攻坚质量,上犹县委第七轮巡察把落实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对各乡镇实施扶贫项目工程的连续性及实效性开展“过筛式”巡察。去年8月,第一巡察组来到东山镇石坑村对验收完的村饮水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踏勘,没想到刚走访郭家生等3户村民,新建饮水工程未发挥作用的问题就暴露了出来。
“只有2户人家用上了村里的自来水,还是因为主管道就从家门口经过。”巡察组走访时,村民们纷纷反映,饮水项目建好后,村里让他们自行买水管铺设、接水入户,可之前一点没提这事,大伙心里都觉得有点堵。
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获悉石坑村饮水工程项目属于2017年扶贫项目,总投资32万元,受益范围覆盖龙潭组、蛇形组农户,但该项目只设计了主管道,未设计入户管网。
“饮水工程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但项目实施中,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作风不实,未深入农户征求意见,导致项目设计不合理,建成后未能发挥实际作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饮水。”巡察组向东山镇党委严肃指出问题所在,建议在今后项目立项中加大前期调研力度,并要求举一反三,着力改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久,镇纪委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石坑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警示谈话。
按照巡察组要求,东山镇党委及时整改,组织村“两委”认真剖析整改存在的作风问题,并安排专人与施工方进行对接,派出工作组多方走访和协商,在原有主管基础上新铺设了2000多米的水管,对龙潭组、蛇形组32户村民实现全覆盖。
在镇纪委的督促检查下,村党员干部立行立改,带领村干部走访排查,认真听取农户意见,
三个劳固树立心得体会范本 三个牢固树立心得(5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