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运输驾驶司机心得体会及收获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受训心得(7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危险运输驾驶司机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承运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运输货物名称:汽油(柴油)
二、运输方式:槽罐车汽运。
三、货物计量及入罐、出罐验收方式:以装车入罐数量为准,入罐后由双方取样封存,运输中的合理耗损标准为公斤,超出公斤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四、货物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合同范本
1、甲方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必须向乙方提供所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物为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品的,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乙方说明采取必要的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的技术资料,甲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后,由于乙方过失或对事故处理不当,造成货物损失或环境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后果责任,与甲方无关。
2、
3、货物在途中的保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保障货物的质量,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出现问题的由乙方按出厂价承担全部责任。
4、除外责任:由于恶劣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起的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双方由于天灾(如台风、大风、大雾、地震等)、火灾、战争以及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限制,导致无法或延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但应及时告知对方。
五、运费结算:
卸车后无异议,打卡结账,不开发票。
六、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推荐危险运输驾驶司机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托运人(甲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承运人(乙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危险化学品运输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托运物名称、规格、数量(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
2. 托运货物形态及包装方式:
2.1形态:(⑴固态;⑵液态;⑶气态;⑷液化气态)
2.2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物不损坏、不泄露、不污染环境。包装方式:⑴整装;⑵散装;⑶集装箱)
2.2.1整装货物的包装由甲方提供,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货物不损坏、不泄漏、不挥发、不污染环境。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包装物的回收:________。
2.2.2整装货物的集装箱由乙方提供,集装箱应符合托运货物的包装规定。
2.2.3散装液态、气态、液化气态货物的包装以乙方运输工具的专用容器为包装物,容器应符合托运货物包装的规定,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容器应配备容积检定表,并在有效周期内。压力容器压力表应经过检定,并在有效周期内。
2.2.4 散装固态货物以乙方专用运输工具为包装物,乙方不得将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2.3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有危险化学品的标识。
2.4包装物的提供及回收:
2.5其他:(如果运输的是剧毒化学品,根据安监总危化〔20_〕119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对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单独予以明确。)
3.装货与启运
3.1托运货物启运地:
3.2交付时间:
3.3交付与计量方法:
3.3.1由 _____方负责装载,由 _____方承担装载费用;
3.3.2根据货物形态及包装,计量方法为: _____(选择下列条款号之一)
3.3.2.1整装货物计件交付;
3.3.2.2散装固态货物过磅交付;
3.3.2.3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交付;
3.3.2.4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3.3.2.5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交付;
3.3.2.6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3.3.2.7集装箱铅封交付。
3.3.3 托运货物的质量交付: 。
3.3.4交付数量、质量、压力或封志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4修改为“交付异议期限:
3.4.1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托运货物数量有异议,应在起运前 ___小时内提出,未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同交付托运货物符合约定。
3.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交付托运货物数量异议应在 ___小时内答复,未答复或逾期答复,视同异议成立。
3.4由 ___方负责装载,由 ___方承担装载费用;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危险运输驾驶司机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1.1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3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灾难应对工作:
(1)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3)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4)安全监管总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2.1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安全监管总局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副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分管调度、应急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安全生产协调司、调度统计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通信信息中心、化学品登记中心。
(1)办公厅: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值班信息》,同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接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需派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省级政府等通报情况,并协调有关事宜。
(2)政策法规司: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与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安全生产协调司:根据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安全监察专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调度统计司: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时转送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起草事故救援处理工作指导意见;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5)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提供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下达有关指令,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协调组织专家咨询,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调集相关资源参加救援工作。
(7)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安全监管总局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8)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保障安全监管总局外网、内网畅通运行,及时通过网站发布事故信息及救援进展情况。
(9)化学品登记中心:负责建立化学品基本数据库,为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2.2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提供支持。
事故灾难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协调指挥。
2.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按事故灾难等级(见6.2响应分级标准)和分级响应原则,由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地方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由熟悉事故现场情况的有关领导具体负责现场救援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报请安全监管总局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
发生的事故灾难涉及多个领域、跨多个地区或影响特别重大时,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比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3.1信息监控与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由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国务院。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企业按照《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xx]125号)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其他灾害和事件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可能造成ⅱ级以上事故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安全监管总局。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ⅰ级)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同时上报安全监管总局和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安全监管总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至省(区、市)人民政府,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确认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ⅱ级)时,安全监管总局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事态进展,按有
危险运输驾驶司机心得体会及收获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受训心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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