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线庭审案例心得体会范文 案件庭审体会心得(六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法院在线庭审案例心得体会范文一
学习上还存在应付思想。主要表现在学习不主动、缺乏自觉性。只限于学习规定的科目,没有从教育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并且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由于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表现为开拓创新精神不够,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对自己工作标准要求的不够高。
2、司法为民的宗旨不牢
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不能真正落到实处。群众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很好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比如对待前来找自己咨询法律问题的一些熟人、老乡,不能很好地做法律宣传指导,往往主观上认为他们是来托关系,拉人情,常常简简单单地打发他们离开甚至表现出来不耐烦的态度,让他们产生误解。对于一些社会丑恶现象不正之风,自己见了又无力改变,就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争辩,不去斗争。这是自己没有完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表现,执法为民意识还不够牢,从而对自己要求不严,放松自我约束。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领导班子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缺乏主动性,不能放心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认为有院长拍板、把关就行了。对一些问题不是十分了解,也不主动去与其他同志勾通,在会议上只是简单地随声附和。有时了解情况不多,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发表意见时常常随大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态度不够端正,总认为大家工作都不错,班子没有什么问题,因此在开展批评时只是轻描淡写,提一提建议,不能触及心灵。如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自己开展自我批评之后,感觉在班子成员内部还存在在一些工作细节上不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在开展批评时不是直接指出来,而只是提出几句话说要和大家共勉。
4、工作作风不够严谨
工作不深入,工作统筹性不够高。今年法院活动较多,而且大部分都和政治处有关,在工作安排上因为人员少,头绪多,常常顾此失彼,有时给整体工作造成被动。工作有畏难情绪,甚至得过且过,按要求做规定动作,政治思想工作创新少。组织开展活动也较少,没有很好发挥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表现在工作上不愿得罪人,也不愿批评人。比如因为原先自己对工作要求严格,但由于工作方法简单,平时对先进典型表扬不足,对个别在工作上或纪律上出现失误的干警不是耐心地做思想教育工作,而是动不动就进行指责训斥,让大家感觉我这人不好接近,甚至因此得罪了个别同志,这些问题被一些同志点出来之后便不敢再轻易进行批评,产生想当老好人思想。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自己摆的角度不够正确,对干警关心少于要求。如我院马国强同志工作恢复后,一直兢兢业业工作,在清理执行积案中屡结大案,对这样的同志,政治处不能及时表扬,对他个人的问题关心不到位,工资关系半年时间还没有理顺清楚,影响到了他的工作积极性。
5、组织纪律性不强,有时不能听取别人的意见。
自由主义的行为在我的身上还时而不时的出现,不能很好地接受组织纪律的约束。毛泽东同志在反对自由主义的篇章中列举的种种自由主义时时有所表现。这是自己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有时不能听取别人正确意见,对一些同志的善意批评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总觉得面子上拉不下来,这是自己虚荣心在作怪。比如针对自己工作方法简单,与同志勾通较少的问题,在个别谈心时有个同志就曾鲜明地给我指出来,但自己听了只是哈哈一笑,没有做到闻过则改。
描写法院在线庭审案例心得体会范文二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县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主动服务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工作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143件[1],结案3738件,同比分别增长25.3%、27.8%。法院工作公众评价88.5分,分别高于省、市平均分2.73分、1.56分。司法绩效全市排名第一,法院工作连续第五年全市排名第一。
一、立足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审结刑事案件282件,同比增长21.1%,判处罪犯32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17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案件46件,判处罪犯71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10件,判处罪犯139人。积极参与“雷霆扫毒”专项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7件,判处罪犯60人,所有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占46.7%。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2],判处罪犯23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审结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判处罪犯18人,适用非监禁刑[3]6人,回访20人次,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推荐为20xx-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移送66名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并参与帮教。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建议,依法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3名罪犯决定收监执行。
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2158件,同比增长14.7% ,解决诉讼标的额3.01亿元。审结涉及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676件,保障民本民生。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邻里纠纷案件581件,促进家庭邻里和谐。积极稳妥审理涉群体性纠纷案件,审结涉湖南汇邦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永兴意水稀贵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永兴县香江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合同纠纷案件346件,促进社会稳定。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审结涉县信用联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65件,解决诉讼标的额2918.36万元,收回贷款本息1157.63万元,助力县信用联社体制改革。
积极助推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和审查行政非诉案件84件,其中驳回起诉1件,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2件,经协调和解撤诉40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41件(已全部执结)。院长在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上介绍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人民政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对部门工作的年终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改革立案信访机制。20xx年5月1日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4]后,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共接待立案群众2605人次,受理案件2069件,同比增长46.8%,其中当场登记立案1825件,当事人补充材料后立案244件,立案登记工作平稳有序。深化涉诉信访体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改进接访形式,推行法官约见制度,发放法官约见告知书558份,约见512人次;执行院领导和庭室轮值接待制度,院领导接待257人次,庭室接待896人次。
着力推进便民诉讼。建成集导诉、立案、送达、材料收转、法官约见、申诉复查、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大厅配置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案件信息查询机、电脑、打印机、写字台、法律书吧等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切实加强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10.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1.5万元,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司法温暖。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巡回办案576件,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严格审限管理,努力缩短办案周期,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5]审结案件1954件,平均办案周期51.7天,比全市平均值少35.6天。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1050件,执结案件数915件,同比分别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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