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分红保险心得体会报告 保险分享总结心得体会(9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保险公司分红保险心得体会报告一
大家早上好!
首先,我非常感谢人保财险___分公司为我们提供的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我相信这次培训对我的人生是无价的财富。我会珍惜这次同学之间相处机会,珍惜这次名师辅导的机会。
有关专家统计:人的一生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接受教育。而事实证明,人只有在不断接受教育才能不断进步,才能发展生存下去,才能不断创造人生的辉煌。加入到人保财险这个团体中我会加倍努力地学习,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发扬“钉子”精神,抓紧一切时间弄懂、吃透所有“条款”,并将它们烂熟于心,做到“腿勤、嘴勤、心诚”。
营销大师里维特曾说:“未来竞争的关键,不在于工厂能生产什么产品,而在于产品能提供多少附加值。在所有形式的商务活动中,服务已经成为产生差异性的至关重要的竞争手段,它提供了形成巨大竞争优势的潜力,服务代表了一个重大的潜在利用区域。因此,在这次培训过程中,我们应更好地学习如何服务保户,只有把服务做好了,才能使我们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
社会上的行业有许多种,就保险公司也有许多家,我之所以选择我们人保财险,自然有我的理由。
首先,人保财险具有网络优势。机动车辆保险流动性大,地域广阔,中国人保特有的机构网络优势是其他主体及外资保险公司所不具备的。利用机构网络优势,实行异地出险代查勘、代定损,方便客户,赢得市场,人保的网络优)势得天独厚。其次,人保财险具有专业化队伍优势。人保财险几十年经营造就了大批专业化队伍。这支队伍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技能,是人保公司宝贵的财富。这支队伍是高学历高素质等引进人才所不能代替和比拟的更是其他竞争主体所不具备的。再次,人保财险具有客户资源优势。中国人保占有市场0.7以上的份额,有的省份在0.8以上。有着较深厚的客户资源。特别是车险客户资源,因为车险是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个险种,通过车险险种优势的服务一方面提高社会信誉,稳定客户,另一重要方面还能够通过车险出险服务带动其他险种的发展。最后,人保财险还具有品牌优势。近几年来人们的品牌意识越来越重,我们的服务也讲品牌,与共和国一同成长的中国人保,拥有遍及全国4000多个分支机构,6.8万名员工,经营近800种保险险种,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悠久,规模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品牌无形资产对人保财险带来的商机是无限的。
既然人保财险有如此多的优势,新加入到我们这个集体中的伙伴们,请相信自己的选择吧。在今后的日子里让我们虚心向老员工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展业水平,为人保财险贡献出全部的青春、智慧和力量。
因为爱,人生变得伟大,不再寒冷;因为爱的付出,才有丰富的人生感悟,我们会一步步走向成功,因为我们为成功而来,我们是最棒的,因为世界上只有独一无二的自己,请相信自己吧!
最后,预祝这次培训会圆满成功!
最新保险公司分红保险心得体会报告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乘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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