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治心得体会精选 综治培训心得(6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农村综治心得体会精选一
一年以来,社区两委班子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本社区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综治工作常抓不懈。
年初,及时成立了社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反邪教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帮教安置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治调主任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综治有关事务,社区两委成员、各居民小组组长纳入了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社区书记亲自抓,治调主任具体抓,成员全力抓的良好局面。
与各居民小组组长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13份、《安全生产责任书》13份,并多次召开综治例会,对各阶段综治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使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够迅速传达到基层,贯彻到基层,及时解决综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证综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调解工作中,能化解在基层的矛盾尽量化解在基层,坚持矛盾纠纷由大到小、由小到了的原则来做此项工作。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维护稳定为基础,社区书记始终把自己摆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主要位置,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加大社区综合治理力度,划分责任,分片管理,对综治、平安工作进行定期跟踪检查。
矛盾调解一年经过2次大排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小排查,矛盾排查率达到100%。共挑出矛盾纠纷10起,其中财产纠纷1起,邻里纠纷5起,家庭纠纷4起,调解成功率达100%。通过此项工作社区治安稳定了,矛盾纠纷没有引发刑事案件。
福临铺社区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积极推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防范措施,辖区治安形势良好。
进一步加大了创建平安和谐社区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动员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创建和谐平安社区志愿者的活动中。
社区动员辖区内居民群众、党员、组长妇女组长进行宣传教育,在主要街道、居民住宅区、各组公示栏张贴标语,使我们的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的活动宣传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同时完善组织网络和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健全,今年全年,我社区共出动义务巡逻队20余次,成立了义务巡逻队、信息队,队伍成员都无私奉献,不讲价钱,任劳任怨。并且进行天网工程建设,在集镇主要路段安装摄像头二十余个,保证了社区安全稳定,社区居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加强流动人口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严抓人口管理工作。社区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辖区外来暂住人口进行调查登记,目前,我辖区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115人,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100%。同时对社区租赁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社区的暂住人口与外来人口,并依法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福临铺社区社区结合禁毒工作安排开展无毒社区活动,使我社区无新增吸毒人员,对吸毒人员进行帮教,无制贩毒行为,得到了上级工作的肯定。社区还对重要日子对重点人我们进行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辖区内的重点人在监管的范围之内,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工作,使居民懂得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提高了居民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辖区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社区内有刑满释放人员2人,社区对其进行登记和掌控,开展经常性的帮教工作,还成立了帮教小组。
一年来,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了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对超市、饭店、公共聚集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正月十五、“五一”、“十一”等特殊期间前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侧重于查找安全隐患,并加大其整改力度,从而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社区进行安全检查10次。
通过一年的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许多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街道综治办的领导下,结合我们社区的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各项稳定工作,改正存在不足之处,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定、繁荣、祥和的生活环境。
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基础工作,着力解决社会治安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要全面加强基础工作。要全力配合镇综治办完善综治工作台账的健全、规范工作,各种资料齐全。
二要全面加强帮教工作。按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要重点以青少年群众教育管理与服务为突破口,加大对未成年子女、闲散未成年人、边缘学生群体和违法青少年的帮教服务,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要认真落实关于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进农村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对本社区和企业内部及周边地区进一步加大重点整治力度,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治安防范工作。面对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状况,我社区将继续保持清醒的头脑,立足本社区的实情,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入手,逐步建立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一是完善义务巡防队、各种治安信息员力量,并以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组织为依托,形成社会治安防范网络。二是通过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私房的有效管理。
三是深入调查过细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深入排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社区治保、调解组织经常性,深入到群众中认真排查,及时发现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民间矛盾纠纷,提前介入调处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社区,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综治和法制知识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社会治安、法制、反邪教的学习宣传力度,结合“六五”普法的要求,组织和利用法制宣传栏、广播、微博等手段,通过分发宣传材料进行学习、培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法》、《消防法》《计划生育法》《婚姻法》等各种法制宣传。让群众受到的法制教育,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我社区将针对前进道路上出现的社会治安新形式、新问题,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的管理模式,为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好转,努力奋斗,不断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局面。
描写农村综治心得体会精选二
一、综治中心首问责任制
1.办事人员到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办事或咨询相关事项,接待的首位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接受询问的首位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办事人员询问和要求办理的事项,属于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主动负责联系,必要时为办事人员联系有关部门及具体经办人。
3.办事人员询问和要求办理的事项,不属于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说明,并向办事人给予指导和帮助,告知办事人具体负责该事项的部门。
4.有关疑难、复杂、重大、全局性的问题,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向本级领导请示报告,根据本级领导的意见,向上级机关和领导请示报告。
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以良好的道德修养待人接物,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
6.办事人员询问和要求办理的事项,能当场答复和办理的,应当场予以答复、办理;不能当场答复办理的,按规定限期予以妥善办理。
7.办事人员询问和要求办理的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和多名人员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做好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协调,需要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联系协调的要及时报告,并跟踪落实。
8.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对违反首问责任规定的,给予批评、诫勉教育;情节严重的,提交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处理。首问领导属于责任追究的范围。
二、综治中心协作配合制度
1.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牵头协调、督促指导、指挥调度等工作。
2.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派驻单位人员和乡镇(街道)派出所、基层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立组团管理服务制度,整合本乡镇(街道)各业务站所工作力量,组成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
4.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行值班联勤,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全天值守,做到统一管理,定岗定责。
5.建立受理登记、信息报告、督察督办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等工作台账,规范工作流程,增进部门协作。
6.对难以处理的复杂、重大、疑难问题,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中心协调解决。
三、综治中心工作例会制度
1.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遇有重大、紧急事项,随时召开。
2.工作例会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组织召开,中心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综治中心主任、副主任参加。
3.工作例会内容涉及其他业务站所时,邀请业务站所负责同志参加。
4.工作例会的主要职责是:总结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重大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分析辖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形势,研究中心建设工作;部署开展排查调处、联合清查整治行动等工作;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其它需要研究部署的事项。
5.工作例会召开时,会议组成人员和邀请列席会议的单位负责人应当出席,并根据会议安排作好发言、汇报准备。
6.工作例会要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纪要列入中心工作台账,归档保存。
7.工作例会决定事项由综治中心明确1名副主任负责跟踪督办,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综治中心。
四、综治中心情况报告制度
1.综治中心应定期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排查掌握的社会治安隐患和发生的社会治安案(事)件以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
2.综治中心要及时向上级综治中心报告工作情况,采用书面规范的格式报送信息和简报,定期上报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需要协助解决的重大问题等,上报的信息要整理归档,形成系统规范的档案资料。
3.综治中心遇到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本级党委、政府及上级综治中心报告,并及时续报进展情况。
4.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通过口头和书面的方式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中心报告,明确发现重大事项的时间和方式、地点及涉及人员、重大事项的初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影响。
5.对已知发生重大事项而不调查核实、不处理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主任责成有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6.发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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