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巡查工作办法心得体会及收获 执法检查心得体会(五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执法巡查工作办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全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
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推进,--镇人民政府建立起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作为组长,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负责人,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建立起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全公开制度,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行政执法过程,确保行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有效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在此基础上,--镇人民政府还建立起了领导责任制,对于因行政执法行为造成的行政诉讼,在明确主要责任人的基础上,努力改进行政执法行为中不合理的部分,同时以此为鉴不断完善镇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明确任务分工,事前有部署,事中有重点,事后有落实,争取完善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二、加强法治学习,扩大宣传范围,提升行政执法群众满意度
针对法治宣传方面,--镇人民政府在集镇宣传的基础上,扩大了宣传范围,同时对行政村社进行宣传,20__年共举行法治宣传活动十余次,结合“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在行政村乡村振兴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邀请村社法律顾问巡回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有效的提升了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了解程度。
--镇人民政府对内加强法治学习,本年度共开展四次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进行领导班子学法四次,全镇领导干部及时报名参加20__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积极组织全镇干部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证培训及考试,共完成28名镇干部的跨区换证、报名及考试工作,现--镇持证率达到72.7%,争取在明年做到应持尽持。
三、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行政诉讼,切实有效进行诉源治理
--镇人民政府20__年度共有行政诉讼案件3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在行政诉讼案件中,3起案件均由当事人撤诉,1起行政复议案件最终复议决定为维持原行政行为。总体来看--镇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相较去年有所减少,且有效的降低了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
--镇人民政府为达到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按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记录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争取让执法行为能够合理合法,在执法行为结束后妥善保存执法资料,有效减少行政执法争议的产生。通过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减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产生,真正做到切实有效的实行诉源治理。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东海县交通运输局依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思路,组织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采取过程管控和源头管理相结合,不断推进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一是大排查,切实摸清底数。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细致摸排现有企业个数、车辆数、从业人员数和生产经营情况,督促监管企业彻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台账。
二是快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责令企业立即停业整顿,在隐患消除之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对非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或个体业户,立即依法取缔。
三是严执法,做到顶格处理、决不姑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监管,强化安全检查痕迹化和闭环式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挂牌督办,责令整改;涉嫌违法的,坚决依法处罚。统筹执法力量,突出化工园区、危化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化工产业集中、违法行为多发易发区域,以及普通国省道主要出入口,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未取得从业资格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违法行为。积极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互动机制。
截至目前,共派出执法人员152人次,累计检查过往危险品运输车辆240辆次,督促现场整改轻微违章20余辆次;深入6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累计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49辆次,查改隐患30项。
推荐执法巡查工作办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市院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贯彻实施《检察官法》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规范和加强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贯彻落实《检察官法》工作中,我院按照“深入宣传,强化培训,依法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把严格贯彻执行《检察官法》,作为提高检察官队伍素质的重要法律手段,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的工作水平。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为《检察官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检察官法》颁布后,我院不断加大学习和宣传《检察官法》的工作力度,努力为《检察官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此,我们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学习、宣传《检察官法》活动。通过学习,着重解决了三个问题:一是解决了广大干警对《检察官法》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二是解决了广大干警对《检察官法》理解不深的问题。三是解决了广大检察官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在加强广大干警对《检察官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的同时,我院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广泛深入地开展《检察官法》的宣传工作,在省级报刊发表宣传文章10余篇、在市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20余篇。向人民群众宣传《检察官法》的意义,宣讲《检察官法》的内容。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检察官,支持我们的工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检察官综合素质。
《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任职、续职等提出了严格、具体的标准与要求。为贯彻落实《检察官法》,努力达到《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学历要求和素质要求,自《检察官法》实施以来,我院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积极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成绩显著。《检察官法》对初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标准。《检察官法》实施前,我院35名检察官中,具有本科的29人,具有专科学历的5人。为使全院干警达到《检察官法》对任职检察官的学历条件和要求,我们在学习经费、学习时间等方面积极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对《检察官法》实施前已担任检察官职务,但未达到检察官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的,我们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精神,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不同要求,分层次进行培训。目前,我院现有省院核定编制34人,地方编制1人。其中具有本科学历29人,专科学历5人,高中学历1人。法律专业34人,非法律专业1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9人,科员17人;在读本科5人。
2.检察官任职、续职资格培训全面开展。2002年以来,我院先后有1名副检察长2名检察官共3人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参加了省院统一组织续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接受任职、续职资格培训,对更好地履行检察官职责,提高检察官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我们今后全面开展任职、续职资格培训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3.创新培训机制,干警岗位轮训工作取得实效。为把学历变为能力,把文凭变为水平,我院根据《检察官法》的基本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机制,大力开展干警岗位轮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岗位轮训工作中,我院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轮训工作,从正副检察长到检察员、助检员的岗位练兵,从书记员、行政人员的应知应会到典型案件的分析研究,形成了全员性、多层次、立体化的培训机制,使检察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整体性提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
自2002年以来,我院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逐步建立健全了依法管理队伍的长效机制。一是成立检察官考评委员会,依法加强经常性管理。我们严格执行《检察官法》关于对检察官的任免、考核、晋升、奖励的各项规定,建立了干警业绩档案,把检察官的工作实绩作为任免、晋升、奖励的主要依据,形成了一套“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二是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干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了考核机制,对全院干警的工作业绩实行动态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近几年来,共有3名实绩突出的年轻检察官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三是依法加强检察官执法行为的规范与管理。工作中,我院始终把规范检察官的执法行为作为检察官队伍管理的重点之一,通过加强纪律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实行“一岗双责”,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戒勉谈话制》、《八小时以外对干警实施监督的暂行规定》等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努力加强事前监督,推动检察官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四是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举报中心对侦查部门实行线索查办跟踪反馈制度;首办责任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控申、监所部门对自侦、批捕、起诉部门执行法定期限检查制;纪检部门个案跟踪回访考核制等,以努力提高检察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自觉性。
(四)规范检察官等级评定,全面开展等级晋升报批工作。
《检察官法》实施后,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于1998年11月依法开展了首次检察官等级评定及报批工作。首批共评定了33名检察官的检察官等级。其中,四级高级检察官4名;一级检察官13名;二级检察官7名;三级检察官3名;四级检察官6名。首次评定后,因干警退休、离岗、调动、免职以及等级晋升等多方面因素,我院检察官队伍的等级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目前,我院在职检察官中有四级高级检察官1名;一级检察官13名;二级检察官2名;三级检察官8名;四级2名。
(五)全面贯彻落实《检察官法》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
几年来,通过贯彻落实《检察官法》,我院各项检察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在贯彻落实《检察官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检察官待遇低、健康状况差。《检察官法》实施已经九年多。但是检察官的职业保障机制,检察官待遇与检察官等级的配套办法、制度仍未得到健全。由于缺乏相关的机制、办法、制度,使得检察官待遇低、健康状况差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干警出差办案都是自己垫钱。办案收回赃款后交区政府回拨一部分,勉强维持工作,正常的检察工作只能靠关系借款现外欠款百余万元。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官法》规定的检察官工资制度和工资福利无法落实、兑现;二是“检衔”津贴没有落实;三是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紧缺,使得检察官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疲劳状态,得不到应有的休息,健康状况下降,有的甚至积劳成疾,带病工作。前年底,我院与伊春林业中心医院联系,为全体干警统一做了一次健康检查,竟有三分之一的干警身患疾病,这些患病的干警又主要是检察官。
二检察官的任职、续职资格等培训经费紧张。强化培训是贯彻落实《检察官法》,提高检察官素质的必然要求。《检察官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检察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但是由于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低,无法从中列支培训经费,影响到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常性开展。办案经费不足,区政府每月只给一千多元,连电话费一项支出都不够。参加续职培训的3名干警至今都没有核销培训费用,都是个人先垫上。这些问题,通过涉案款物上交区财政后,取得返还款的方式,只能解决部分问题。随着检察机关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费缺口越来越大,经费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检察工作的“瓶颈”。而教育培训经费的短缺,已经成为我院真正全面落实检察官法所提出的要对检察官定期开展全员任职、续职等多种形式培训,提高检察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求的主要制约因素。由于教育培训经费紧张,我院不得不多次将任职、续职等培训机会放弃。
三《检察官法》所规定的检察官管理体制与现行地方管理体制难以接轨。目前,检察机关实行双重管理体制,财政由地方负责,人事由地方和上级检察机关双重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检察官法》所规定的检察官管理体制与现行地方管理体制难以接轨的问题就逐渐显现出来,集中表现在地方的人事权与《检察官法》所规定的检察机关的人事制度相冲突,致使检察队伍的新老交替无法顺利实现。我院现有检察专项编制(即国编)34个,区编委确定的地方编制1个。现实有在职干警35人,在34名检察专项编制人员中,只有检察官25人。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和
执法巡查工作办法心得体会及收获 执法检查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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