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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常态化心得体会大学生及感悟 防疫期间的感悟和心得大学生(7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22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防疫常态化心得体会大学生及感悟一

疫情志愿者“初心”

当被问及为何会萌生当志愿者的想法时,徐令雯坦言,在疫情爆发初期,大家都非常恐慌,网络上不断公布的新增确诊病例和各种相关新闻都折磨着大家的神经。但是在抗疫过程中不断闪烁的人性之光让她深深的感动:冲击在一线的医护人员们不顾自己的安危、爱心人士们大力捐赠的物资,这些都使她也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于是当团县委发布招募志愿者消息的时候,她便主动报名,渴望自己小小的一份力量能帮助到前线的医护人员,不让他们的心血付之东流。

当谈到女儿的选择时,徐令雯的妈妈表示,虽然心里很担心,但还是支持尊重女儿的决定。在她看来,当代大学生应该有这个时代赋予的使命和担当。体现自己的担当不一定非要有轰轰烈烈的壮举,而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小事中去积淀,把每一件小事平凡事都用心用情去做好,这是担当的一种态度,也是“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另一种收获!

遇“难”仍然上

面对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徐令雯深入一线走访排查,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每天为居家隔离群众“代购”生活必需品,并作为心理导师为他们鼓劲打气,引领他们走出恐惧与不安。在做志愿的过程中,除了面临防护物资短缺、工作强度越来越大、休息得不到充分保证等困难,她有时还会遇到不配合的群众,比如有居民不戴口罩出行,不听志愿者的劝告;还有一些居民不配合志愿者日常的测量体温,并且外出时不携带出入许可证;一些老年人不清此次楚疫情的严重性,想要出门散步;在前往居民家中进行走访查证的时候,有时会遭到拒绝;帮助采购物资时,一些居民情绪会不稳定,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等等。对此,徐令雯解释道,遇到这些情况志愿者们一般都会耐心地进行劝解,告知他们形势的严峻,同时做好防疫知识的宣传,面对情绪激动无法劝阻的人员,则会选择报警处理。

在帮忙采购物资时,她也收获了一些居家隔离的住户对志愿者们的感谢,他们体谅志愿者们工作的不易,这让她感觉十分的温暖。其中,徐令雯这些大学生担任着心理疏导师这个特殊的身份,主要是在电话中对居家隔离的人员进行安慰,稳定他们的情绪,倾听他们的烦恼和苦衷,让他们以积极的心理状态对待疫情防护工作。

疫情凝聚我们

在徐令雯看来,这次志愿活动让她收获到更强的责任意识和一颗更强的同理心,理解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和他们的负面情绪,并且对在前线抗疫的党员、医护人员们产生了深深的崇敬之情,更让她意识到国家面对疫情做出的举措十分迅速有效,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做好防护隔离,不放松警惕就是最大的贡献。

工作过程中她学会了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更加理解这次疫情对人们的打击和伤害。疫情无情人有情,我们从来都不是局外人,过去不是,现在不是,未来也不是。“河海有别,波涛共挽”,相信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我们一定能战胜疫情,迎来春天!

当全民都待在家里时,“逆行者”们却没有宅在家里玩手机、打游戏、刷屏追剧,而是主动加入到这期事先没有准备的“社会实践”中,让青春在疫情一线接受“洗礼”。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我们感受的不仅是焦燥恐慌,还有像徐令雯这样的大学志愿者们,作为最美“逆行者”带给我们的温暖。春可期,山河定无恙。

对于防疫常态化心得体会大学生及感悟二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62号)和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常培治办【2020】5号)以及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20】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面向中小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晚托等)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2.托育机构(含服务对象为六周岁以下的各类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

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坚持“把员工与学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复线下集中培训(以下简称“复培”)工作,做到推进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一)审准流程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

2.区教育、人社、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具体信息进行再摸排、再核实,并将各类机构的完整信息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区教育局内,市民中心a座743室,联系电话:82801837)。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由属地镇、街道汇总分类送到区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有证有照”机构区教育局审核,“无证有照”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托育机构”区卫健局审核,“职业技能培训类”区人社局审核)。

对不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由相应监管部门开出问题清单,并督促其跟进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由各监管部门上报现场验收符合“复培”条件机构材料(加盖审批或登记部门公章,留存备查),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培”(验收标准见附件1和样表1-4)。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线下集中培训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前,须向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2、3、4),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

2.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组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审核各类机构“复培”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

3.各类机构申请“复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申请(承诺)表(见附件2);

(2)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日常防疫工作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3)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控物资清单(见附件3);

(4)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员工健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各类机构“复培”前后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指导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分工详实,职责到位。明确机构法人(举办者)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实施举措、预警与应急等。校长(负责人)和全体员工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实抓细防疫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科学和培训场所人员筛查、疫情防护、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处处有监管,时时有监控”。

2.全面筛查人员健康。指导各类机构要严格落实“一表、一码、一卡、一承诺”,对所有计划上岗的机构员工尤其是外籍员工进行点对点排查,准确了解其本人以及共同生活人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通过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证明(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逐一核对追查,截屏留档。对外地返常的机构员工应实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最新要求执行(见附件5)。坚决拒绝不符合“防疫”要求未能进入学校上课的学生参与机构培训活动。

3.消杀清洁机构场所。根据国务院《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防控指南》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相关要求,指导各机构要排查重点区域、场所,消除安全隐患,在“复培”前两天对机构内教学、活动、楼梯、厕所等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并做好相关记录。

4.完善防疫保障条件。指导各机构要按照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紫外线灯、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洗手液、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等物资,重点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可配备、培训兼职卫生保健员)。各机构出入口设置“临时隔离点”,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

5.加强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各机构要利用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多形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熟悉本机构防控工作要求,在机构内外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机构员工、家长和学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各机构要组织开展体温测量、发热

防疫常态化心得体会大学生及感悟 防疫期间的感悟和心得大学生(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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