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往事第12集心得体会范本 长春往事回忆录(5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长春往事第12集心得体会范本一
夏、商、周时期,这里地属肃慎,在进入两汉时期,这里出现了最早的城市——“夫余王城”,而夫余王国则一直持续到西晋,后在公元493年被北方勿吉族所灭,夫余王被驱逐后,逃往高句丽,后高句丽逐渐强盛起来,东晋之后,长春并入高句丽的版图,而夫余故都变成了高句丽的夫余府。
公元668年。唐联手新罗灭掉了高句丽后,渤海人兴起,并建立渤海国,长春便纳入其辖地,为扶余府所辖,府治在今长春市以南。
北宋时期开始,长春之地先后有辽国在此设立了黄龙府(即今农安县),女真族建立金国后,攻破黄龙府,并于公元1140年改黄龙府为济州,这一时期,是长春古代历史上最为繁荣的时期,直到公元1234年,金国被蒙古所灭,蒙古建立元朝之后,将此地作为其游牧之地,属开元路辖。明朝时期,这里先后属于奴尔干都司、兀良哈部、蒙古族王公领地。
之后,这里的满族逐渐兴起,这里的人口皆为八旗编制,后满人入关,建立清王朝,对这里实行封禁政策(即保护皇家围场,保证江北贡品人参、貂皮、东珠、鹿茸等资源、防止各族人民流动迁徒,防止汉人进入开发并保护满族骑射尚武的风俗等);直到其封禁政策废除,毁于公元926年的长春古城才得以重新建立,到嘉庆五年(公元1800)为了管理流入此地的汉人,在此设立了“长春厅”,后于光绪十五年升为“长春府”,但此后不久,这里便沦为沙皇俄国的附属地,到日俄战争之后,长春便成了日、俄两个帝国主义划分势力范围的分界点,日本在此修建了火车站(今长春火车站)。
民国时期,长春的经济迅速发展,很快就成为这一地区的中心城市,民国政府将长春府改为长春县,可由于军阀林立,不久,长春就成为了军阀张作霖的势力范围。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三省沦陷,并开始了长达14年的伪满国历史,长春因其特殊的地理、经济等各方面的条件,成为了伪满国的国都,表面看来是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在此“登极称帝”,实则是日本军国主义在此掌权,进行殖民统治和掠夺。
1945年,由苏联红军替中国收复了东北失地,并于后不久,就将长春移交给了国民党政府,在1946年4月苏军离开长春回国之后,中央红军和国民党就在此进行了拉锯战,后于1948年10月19日,在驻城国民党军投诚情况下,长春和平解放!
描写长春往事第12集心得体会范本二
甲方:董秀兰
乙方:长春九龙医药有限公司荣光路店
经甲、乙双方恪守信义的原则,经双方商洽,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严格遵守:
1.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隔断出面积60平方米。供乙方经营药房使用,房屋地址在长春市二道区荣光路1号,年租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2.乙方租用此房期限为4 申请。 3.乙方在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不得在此做违法反治安的一切活动,共同维护好公共秩序。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解决。
甲方:
乙方
20xx年11月1日
描写长春往事第12集心得体会范本三
出租人:
承租人:
长春市建设委员会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修订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长春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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