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教育人才战略心得体会实用 人才发展心得体会(9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行动教育人才战略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更新观念,终身学习
学习是提高修养的必要前提。对于机关领导干部来说,学习,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高政治素养的重要形式,是提高政治水平、理论水平、决策水平、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在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结合共青团工作和单位工作实际,坚持以整顿工作作风、树立共青团形象为重点,做到“人人都是一面旗帜,个个都是共青团形象”,明确加强学习、改进作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思想素质。要深刻领会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深刻把握重要思想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各种理论品质,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素质。
二、勇于探索,与时俱进
时代的日新月异就是对党员干部的挑战,因此,党员干部要勇于摈弃旧事物、接受新事物,要敏锐地了解新思想,认真地研究新理论,主动地、迫切地学习新知识,开拓进取,更新观念,始终站在时代的潮头,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为党员干部就要深入研究我们要怎样为群众办实事,怎样快速地去实现小康社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要做到知行合一。
为了避免政治理论学习中“空对空”——不着边际地泛泛而谈,避免“照搬照读”宣言式地说教,避免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搞应付等现象,要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确定学习内容,注重突出了“三个结合”。一是注重学习与了解党的知识相结合。二是注重学习与思考相结合。避免学习时带着两只耳朵听,无事一身轻现象。三是注重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围绕转变干部作风,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促进了单位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努力奋斗,实现伟大中国梦
中国梦,是让每一个积极进取的中国人,形成世世代代的信念: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获得更好的生活,人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繁荣。如果没有中国梦,人才会流失,人心会不稳,因为这是引导人积极向上的原动力。党员干部如何作为才能实现“中国梦”呢?首先,要树立高尚的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和对外界的辨别能力。“中国梦”的实现首先需要党员干部自身能力的提高,才能为实现它提供强有力的先锋力量基础。
其次,把个人理想与“中国梦”结合起来,时时刻刻在思想上要有为“中国梦”奋斗终身的准备。“中国梦”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梦想,个人的理想不应与“中国梦”相冲突,而是为“中国梦”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最后,党员干部必须实事求是,从自身的工作实际出发,踏踏实实工作,发挥好“螺丝钉”的作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梦”会很快得到实现。
总之,党员干部要不断学习。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做好基层群众工作,必须要掌握最新、最有效的群众工作方法。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努力学习,将学习作为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学习中不断的提高自己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这样才能做到与时俱进,才能始终成为引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有生力量。
推荐行动教育人才战略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有效整改消除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稳定形势。根据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公消〔2014〕151号)、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公通〔2014〕21号)和市、县的有关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彻底摸清现阶段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底数,采取挂牌督办一批、集中曝光一批、综合治理一批、改造搬迁一批、查封取缔一批的隐患治理方式,彻底整治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 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发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消防大队教导员
左 炜 县政府办副主任、消防大队大队长
曾海济 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成 员: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黄福宋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即日起至2014年10月10日。
(一)政府挂牌整治。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逐级负责制,县政府负责挂牌督办涉及单位(场所)主体结构改变且整改难度较大、整改时限较长的重大火灾隐患;乡(镇)级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挂牌督办其它一般性重大火灾隐患。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规划、国土、住建、工商、城管等部门要进行综合治理,并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分区域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分步骤扎实推进隐患整改工作。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各相关部门要依法查封、取缔。
(二)部门综合整治。县教育、民政、住建、发改、工商、文广旅游、卫生、财政、安监、人防等部门要组织摸排本部门、行业、系统和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并严格督促整改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行业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治工作负指导、督促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督促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发改、工能、工商、文广旅游、金融、保险等部门,作为项目审批、信用评定、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三)网格排查整治。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基层综治信息管理平台,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进一步明确网格责任,按照“三有”(有经费保障、有办公条件、有工作标准)标准,科学划分网格化管理区域,配备消防专(兼)职网格管理员,组织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格,提升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舆论监督整治。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专栏,每月定期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于有区域影响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进行跟踪采访、深度报导、现场曝光;对于一些典型的、久拖未改的隐患单位,不仅曝光单位名称、具体隐患,还要曝光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等关键信息,真正起到震慑单位、警示社会的作用。同时,对曝光后仍然没有取得明显整改成效并久拖不改的隐患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实施查封直至报请政府关停、拆除,坚决杜绝带病运行。要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和热情。
(五)区域性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要坚持“抓大不放小”、“控大严防小”的方针,在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重点组织开展商(市)场、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连片村寨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维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前)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县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召开社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会议或通过媒体发布等方式,部署辖区内单位(场所)迅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
3.县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召开消防网格员会议,部署网格员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摸底阶段(7月20日前)
1.在前阶段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摸排梳理,逐一登记造册。
2.成立专项检查组,核查各地重大火灾隐患底数。
(三)全面整治阶段(9月20日前)
1.县公安消防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场所)签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书,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
2.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0日前)
1.县、乡(镇)逐级组织检查验收。
2.对检查验收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不到位的乡镇(街道),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对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立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牵头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三)严格整治,文明执法。专项行动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毫不手软,决不能养患成灾。同时,要按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指导制定切实可行、效果明显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县人民政府将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督导帮扶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五)认真总结,巩固成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按时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县人民政府将对专项行动措施落实、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严肃问责。要按照“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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