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民警工作案例心得体会报告 戒毒民警工作案例心得体会报告总结(九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戒毒民警工作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一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为依据,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 服务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和帮教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二、工作职责
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
审批戒毒人员提供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
提供社区戒毒解除见
对无职无业且缺乏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戒毒帮教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对拒接进行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应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工作步骤
帮教小组与戒毒人员以及其家属建立联络机制,随时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干预与戒毒知识辅导
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过程中,再就学与就业方面遇到困难,帮教小组及时与县戒毒办进行汇报,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努力为戒毒人员解决就学就业问题,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报县禁毒办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对禁毒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测,拒不报告戒毒情况等违法行为,帮教小组要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并将此情况记入戒毒人员现实表现情况。
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帮教小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办报告。
派出所按照规定要(第一年6次,第二年4次,第三年2次)对戒毒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时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随时更新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中。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四、成立领导小组
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五、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六、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兼职队伍。
各村委、乡直各单位成员、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主题戒毒民警工作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二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吸食毒品的通告
毒品严重危害国家和民族利益,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为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严禁吸食、注射毒品,根据全国人大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吸食(含注射,下同)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和非法使用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都是违法行为。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含外地来昆人员)、外藉人员,一律禁止吸食毒品。
二、凡吸食毒品的人员,必须在本通告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单位保卫部门进行登记,农民到乡人民政府或办事处登记。
三、凡吸食毒品人员,只要在本通告规定的限期内主动登记,并从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行戒除或者到戒毒所集中戒除的,不予追究;在限期内不戒除或没有戒除的,由有关部门送交县(区)以上人民政府举办或授权有关部门举办的强制性戒毒所予以强制戒除。
四、对在本通告规定限期内拒不登记的吸毒人员,从严处罚并实行强制戒除。对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毒品的人员,实行劳动教养。
五、对容留、教唆他人吸食毒品,依照全国人大常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从重处罚。
六、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都要把禁吸毒品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体市民都应当积极参加禁毒工作。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检举、揭发吸毒人员的义务。对已戒吸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和家庭应负责对其实施监督。
对检举揭发贩卖、运输、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和在禁吸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检举、揭发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昆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主题戒毒民警工作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三
时间:2014年3月11日下午3:30地点:学校会议室出席人:全体教师缺席情况:无
主持人:陈xx记录人:杨xx
记录内容:
会议主题:研讨禁毒教育工作计划
为让学生认清毒品危害,增强抵御毒品免疫力,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治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县、教育局禁毒办《关于开展中小学生预防毒品教育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集聚资源,整合优势,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根本,积极开展禁毒教育特制定本计划:
1、健全、完善学校禁毒教育的领导、组织工作机构。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本校禁毒教育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对策,部署本学期禁毒教育工作的新任务。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了解禁毒预防教育教材和最新的相关信息资料。
2、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把对中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确定学校主要领导负责,政教处处具体落实措施,并配备兼职教师,组织开展禁毒预防教育。
3、加强对学生涉毒预防和监控。要把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及时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教育与预防相结合。
1、建立禁毒教育学年度报告制度。学校在每学年开学初总结上学年禁毒教育情况,制订新的工作计划并向教育局报告。
2、建立健全学生涉毒监控报告制度。学校发现学生涉毒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禁毒部门,并采取相应
措施。对学生涉毒隐瞒不报或有意迟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吸毒的,学校应主动与禁毒部门和家长联系,协助做好戒毒工作。
3、健全学校回访教育制度。在学校家访制度基础上,要有机地将易染毒的学生家庭情况调查与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并适时、适度地向学生家长开展禁毒宣传。
4、建立定期考核督查制度。要结合学校考核工作安排,将禁毒教育考核列入学校考核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奖罚。
1、广泛开展“禁毒知识一堂课”活动中,学校每学期至少要安排一课时的禁毒预防教育课或活动,通过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确保在校所有学生特别是毕业班学生都能接受到比较系统的毒品预防教育,确保在校生充分认识毒品危害,增强防毒拒毒能力。
2、精心组织“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学校要充分利用“国际禁毒日”教育契机,通过观看禁毒展览、禁毒影视片等形式,结合班团队活动,在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禁毒意识。开展“六个一”活动:①读一本禁毒书籍;②观看一部禁毒专题教育片;③开辟一期内容丰富的禁毒黑板报;④举办一次“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⑤开展一次禁毒拒毒宣誓签名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⑥每名学生在家里开展一次"不让毒品进我家"的宣传活动。3、学校要加强与社会、学生家庭禁毒教育的合作,通过社会、家长学校开展禁毒教育宣传,组织学生参与社会禁毒教育活动,形成学校为主、社区配合、家庭合作的在校生禁毒教育社会化体系。
主题戒毒民警工作案例心得体会报告四
为了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创造毒品和非法种植罂粟等犯罪活动,严禁吸食、注射毒品,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我市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现通告如下:
一、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安钠咖、杜冷丁等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严禁走私、贩卖、运输、加工制作和非法持有毒品,违者一律依照全国人大会《关于禁毒的决定》惩处。
三、禁止任何人非法种植罂粟及其他毒品原植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抗拒强制铲除或经处理后又种植的加重处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吸毒的;
2、为他人提供吸食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们吸食、注射毒品的;
3、贩卖、运输、制作毒品的;
4、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和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向贩卖、吸毒人员提供管制药品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
1、吸食、注射毒品的;
2、强制戒除后又重新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宽处理
1、主动投案自首的;
2、检举揭发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犯有毒品罪行的。
七、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应立即到呼市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呼市公安局刑警队)登记戒毒。
广大人民群众要积
戒毒民警工作案例心得体会报告 戒毒民警工作案例心得体会报告总结(九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