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心得体会 开展自查自纠的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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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心得体会一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通知》的目标和要求,各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各公司应当建立符合规定和适应公司自身发展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做到岗位职责清晰,授权明确合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务会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公司对财务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有制度性安排。
(二)各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符合公司
自身经营特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并不断予以完善,明确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流程以及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制度中应包含责任追究条款,对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处罚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构和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责任追究应与绩效考核挂钩。
各公司应当建立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对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考核等做出规定。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各公司应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系统的独立性,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财务信息系统,也不得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任何能够查询、修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应当符合会计电算化相关规定的要求,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用户及其权限的管理。
(四)各公司应当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凭证填制符合要求,会计档案归档及时、保管安全;应当切实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披露水平,能独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和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明确、恰当的会计政策,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不得以《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原则性规定代替公司的会计政策。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一),我们在自查中依托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了各岗位职责、优化了工作流程,根据各岗位业务变化,及时进行了修订更新;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了解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在20xx年12月份公司组织安排了“财务部门20xx年度教育训练计划”。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二),自查中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制定了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具体业务实施细则,如:《财务负责人制度》等。此次整改中又补充完善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三),自查中公司规模急速发展,经营模式的不断创新,流程操作更新加快,在财务信息系统方面已加强建设和管理,公司erp系统已升级至用友8.9.0版本,人员操作权限由信息部严格控制,职责分明。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已增加了费用预算模块,采用用友软件中的集团预算应用模式,包括深圳、苏州、南昌的预算与业务报销都使用了该模式进行管理,从预算管理设定、预算表的编制、预算的控制与分析,以及日常报销的业务均按照集团模式统一进行。这种模式有利于集团的集中管控,并能够独立部署预算与报销的it系统,利于进行日常维护和风险的管理。合同管理模块,主要为设备、工程、维修、租赁等大型资产合同从签订到付款等全部流程都在erp系统中管理,固定资产请购单采用系统打印代替手工单据,极大方便了公司资产合同的管理。网上报销、委外加工、人力资源工资系统、供应商管理平台等模块,这些模块已陆续投入使用。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四),自查中公司进一步强调凭证填制规范要求,摘要简明清晰、科目使用规范、合理,会计档案及时归档、保管,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已遵照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具体明确的适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的记账基础和记量属性、外币业务核算方法、收入确认原则、存货核算方法等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更正方法。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及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存在的问题:财务部分人员暂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整改措施: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会计条例》中对会计人员资格的相关规定,按照《深圳市会计条例》中第十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会计工作”要求,公司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审查各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通知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在最近一个周期考取,人事部门将此作为后续财务人员招聘录用条件之一。
整改结果: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将在20xx年6月份深圳财政局会计证资格考试报名期间内考取,12月参加财会电算化考试,预计年底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存在的问题:对合并范围往来定期对账,每月一次明细账核对,只是核对正确,未对结果签字确认。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规范各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完善各往来对账手续,从此次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之日起销售会计已按月及时与苏州、南昌子公司往来对账,在次月14号前完成对账工作,由双方签章确认,现已遵照执行。
整改结果:从20xx年11月起销售会计已对内部往来对账双方签章确认,后续持续监督执行。
3.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存在问题:
(1).出纳人员获取部分银行未实施快递派送的银行对帐单;(2).部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复核。
整改措施:
(1).明确出纳岗位工作职责,加强出纳工作管理,更换由其他会计人员从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做到相互牵制,明确责任;
(2).监督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签批手续完整,并且指定专人复核,在每一账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完成后,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统一填制汇总表,核对银行存款明细科目,以防相关表档遗漏。
整改结果:
(1).出纳人员从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已整改安排由财务部会计人员从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
(2).部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有专人复核,已整改由资金部负责人复核,并且签名确认。
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存在问题:公司财务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相关制度没有更新,存在部分已在执行的工作流程,没有形成书面制度文件。
整改措施: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已经实际执行的制度书面固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变化,及时修订更新相关制度。
整改结果:现已补充部分制度: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后续据实补充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并严格遵照执行。
5、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情况
存在问题: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财务、审计专项检查,财务、审计检查资料尚未形成明确、固定的制度控制。
整改措施:发布公司相关审计、财务检查工作规范制度,后续对子公司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材料。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录用、晋升、调动均通过母公司集团财务中心审核,报母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子公司经营支出须经母公司进行审批。由子公司填写申请审批后转深圳财务中心进行审批,最后经董事长批准。母公司资金部负责人对子公司日常资金进行监控及管理,子公司每日发银行、现金日报表到母公司资金部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资金申请情况邮件指令补充收付款所需资金。
整改结果:公司制定发布《内部审计制度》,对子公司专项检查结果出具了书面的内部审计、检查报告材料。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巡检工作管理,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切实履行好资金审批权限,不断提升财务、审计检查工作效率,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三、证监局走访提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深圳证监局于20xx年12月份对我公司现场走访检查了有关财务制度、资金管理、财务核算、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等相关方面问题,针对证监局提出的问题,我公司按照要求已全部整改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现就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票据管理问题
存在问题:支票管理登记、领用记录不齐全、规范。只有领用记录,未有登记购买记录。
整改措施:建立票据管理登记台账,严格登记购买支票日期、数量及支票号码、签收人、单位等票据信息。
整改结果:票据管理在整改中已按要求改正。严格票据管理,完善了台账登记内容,并遵照执行。
2.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登记问题
存在问题:缺少手工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整改措施:专项活动自查开展时,即已安排出纳补录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贵局在走访过程中已补录了大部分月份日记账。
整改结果:手工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现已按要求补录完毕,后续出纳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登记、日清月结。
3.关联方、董高监日常出差报销用借款问题
存在问题:存在关联方、关联股东、关联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管在公司有临时借款,此借款全部为日常出差用的临时借款。
整改措施:公司已通知要求有在公司借款的关联方、关联股东、关联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管立即归还所借日常未报销完款项。公司发布了《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并且已遵照执行。
整改结果:经过整改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前所有关联方、董高监在公司的日常出差部分借款已报销,未报销借款部分已全部归还公司。
四、持续完善事项的长效机制和责任人
通过此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自查整改活动,我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财务管理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财务会计流程体系,建立了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反思,并进行了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我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今后我们将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不断提高依法规范运作的水平。
推荐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心得体会二
20xx年,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六项措施”在全国法院掀起学习热潮,金秀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文件讲话精神,以司法作风教育为抓手,密切联系群众,以“自查、自纠、自省”的方式改进司法作风,打造风清气正政法队伍。
坚持司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我院创建司法为民“服务示范窗口”,规范立案服务大厅,并把立案信访窗口前移至两个基层人民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分流化解机制,通过开门接访制度、重点信访联动处置等措施,耐心倾听群众意见,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助力度,切实推行执行救助制度,共发放执行救助金4000元,彰显人文关怀;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线法官办案进基层、普法进社区、调解到家门259次,始终做到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
推进司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一是今年6月份开通了金秀法院的官方微博,微博庭审直播46次,裁判文书上网57篇,以更直观的方式让社会公众直接感受和监督审判活动,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在我院大屏幕上通报当月庭室和审判员的收结案完成情况,推进司法公开,阳光审判;三是定期与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等群体旁听案件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按照“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目标管理两个责任书;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五个严禁”等廉政法规,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建设和院务公开上下功夫,通过绩效考核、落实人民法院“公正、效率、效果”原则,做到廉政勤政风险共担,防患未然人人有责,营造不敢为、不愿为的廉政氛围;坚决贯彻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的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健全监督机制,源头上治理腐败。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在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审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法院工作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多项制度;二是继续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围绕法官行为规范、审判人员庭审行为、庭审录音录像情况、领导批示违纪违法案件查办以及制度政策执行贯彻等方面进行审务督察工作,开展日常督察36次、专项督察12次,解决办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效推动了我院干警队伍的纪律队伍建设;三是针对节假日期间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明文禁止的规定和要求,在节假日期间,对全院警用车辆全部实施封停,有效预防了节假日和八小时以外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公正廉洁执法。一是开展清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纪检监察室对全院干警进行了会员卡清退工作,并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做到了“零持有、零报告、零容忍”;二是开展违规经商营利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清理纠正法院干警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商办企业、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民间借贷活动、在有关单位兼取报酬等十个方面的问题;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开展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精神,对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面积的办公室进行腾退,节约从
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心得体会 开展自查自纠的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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