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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心得体会及感悟 防范打击违法犯罪 心得体会(9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2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妥善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同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财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或单位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次风险排查对象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重点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调查,摸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将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统筹领导。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领导联席会议推动、协调督导,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坚持稳步推进。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将打击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在积极遏制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一)加强摸清底数。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协同镇街摸排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涉农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排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使用账户,通过各种方式吸收合作社成员以外无特定群体存款并承诺对其还本付息或给与高额回报的行为;

3.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等。

(二)强化监测预警。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预警监测,建立社会化、信息化、立体化的预警监测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异动线索摸排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线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线上线下结合,集合情况采集分析和疑点识别,处理全流程的预警监测体系。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行政审批局履行行业一线把关、农业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建立监测台账,定期汇总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形成监测报告,及时上报。

(三)稳妥处置风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有违规集资现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领用专用收据、不得参选评比各级示范社评定、不得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支持。

(四)依法打击犯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犯罪,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公安部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妥善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规范行业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坚持对内不对外,入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限于合作社内部成员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并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开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指导和审计监督。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法治宣传周、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咨询等媒体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正确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用好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教育农民群众提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农经站等单位组成。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排查;行政审批局负责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业务范围;市场监管局做好超范围经营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处理;公安机关负责非法集资活动犯罪线索的侦办和查处;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各类账户监测管理;财政局负责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审查并提供经费保障;农经站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

(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季度调查、半年排查、年度核查”制度。每季度对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进行重点调查查,纠正违法行为,并实行动态监测;每半年对合作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合作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将发现的信息列入异常名录,建立工作台账。年度核查,结合合作社年报,对合作进行全方位核查,对“空壳社”“僵尸社”、涉嫌非法集资的责令其停止营业,依法进行取缔。

(三)及时信息报送。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汇总分析,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及处置措施、工作成效等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每月15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局邮箱。由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告县委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推荐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年的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要根据《福建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使校园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市的实际,本年度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重建网络,明确职责

建立有效的工作网络,明确各自的职责是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正常运转的有效保证。

学校建有安全工作网络,我们重新提出加强网络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没有完全到位。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工作,不仅仅是基础教育科的工作,需要全员参与。在设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时,要体现全员参与的特点,要让学校各处室、所有工作都参与安全教育工作。

2、没有明确职责。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分管领导、科室长、科室人员的职责要明确。做到学校的安全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人管,都有人负责。

3、不能有空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能不能因为人员变动而出现空档。

在调整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时,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要加强。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行政正职对学校的安全教育负总责,增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感,自觉参与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考核、调研等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领导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将安全工作列入单位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年终考核,并与荣誉、晋级、晋升、经济利益挂钩。为加强行政正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在对年度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考核中,强调行政人员定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深入开展安全工作检查。

二、加强教育增强素质

1、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

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是一个不健全的人,难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

2、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护自救的能力。

安全教育工作应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要根据学校周围和学生的特点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如学校周围环境要重点对学生进行各种事件的应急处理的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的能力。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做到不惊慌失措,并能采取有效办法保护自己。又如学校在河流和水库边的,要进行防溺水的教育,使学生有较强的防溺水的能力。要开展学生游泳培训班,让学生学会游泳,了解溺水自救的知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周围学生对情况有所了解,使学生增强对自己所处环境的了解,增强安全保护的意识,不做不利于安全的事,又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要发动学校和学生进行一次查找安全隐患活动,明确各自的重点防范内容,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

推荐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工作要求,面向学校、面向学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素养,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保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从六月一日开始,我们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此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德育、教学、后勤副校长任副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切工作以确保学生安全为前提,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层层落实安全各种责任制(由学校到家长、由校长到教师、由班主任到学生),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每星期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排除和上报。

3、坚持定时和不定时对各班的设备设施及日常安全管理与学校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天值周、包班领导必须检查了解安全情况,并将学校安全工作及安全检查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争取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发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1、学校通过市教育局基教科下发安全通知和安全会议精神,组织教师学习,学习学校有关安全的制度,学校各项安全预案及安全防范有关措施。

2、每周一升旗仪式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或国旗下的讲话。

3、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如通过防震演习、安全讲座、主题班会、图片展示、观看录像、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积极开展防溺水、道路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卫生防疫、夏季暴雨洪水雷电防范、消防、地震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防范事故与自我保护的能力。

4、重视安全教育的宣传,学校利用墙报、黑板报和红领巾广播站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让学生时时感到安全的重要性。

三、健全制度,抓好落实

1、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实行了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重要事项请示汇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通过开展实际演练,增强了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了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组织大型文体活动时,必须有严密的防范措施。

2、强化了各项安全措施。

(1)广泛开展了消防平安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学校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完善了自动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设施,配齐常用灭火器材,搞好防火分区安全布局,决不允许在学校内部乱拉乱扯电线,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坚决遏制学校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2)加强了食品卫生管理。严把学生食堂、小卖部进货渠道,坚决防止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3)加强门卫安全管理,严防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集中开展“禁止刀具进校园”专项活动。

3、集中开展了安全检查。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建设,学生安全教育,对校舍、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仪器设备和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情况,都进行了彻底的自查,并积极采取切实措施整改了学校安全隐患。

总之,在本次安全月教育活动中,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造大造足了舆论宣传声势,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丰富了安全知识,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安全自查、复查活动,排除了安全隐患,整改了一些用电线路,增设了一批灭火器材;通过观看专题影片,认识到安全事故的严重后果,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教育。在本次活动中,师生思想认识到位,学校安全措施到位,学校、师生都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的一致好评与认可。

在以后的工作中,学校将以此次安全月教育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学校的重点工作,定期长期开展下去,并将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思路,争取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

推荐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20xx年,我街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按照区打传办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建立健全责任制,把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以及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彻底铲除传销和变相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在街道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打击传销工作措施有力,处置得当,仓前街道辖区内未发生一起传销或变相传销案例,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我街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街道成立了仓前街道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组织委员、党工委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仓前司法所所长、仓前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公安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宣传部、民政办、司法所、财政所、经济科、劳动保障所、各社区居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同时,建立健全打传工作机制,明确了成员单位和个人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确定了打击的重点违法行为和重点区域,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街道与区政府、街道与各社区居委会都层层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形成了合力。

我街不断加大对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创办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张贴宣传标语、举办大型户外宣传活动等形式,积极营造打击传销良好社会氛围。11月18日,街道在学生街城市广场举行了“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主题的大型打击传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打击传销工作,积极发展打传志愿者,阐明直销及传销的定义及销售模式、揭露传销的特征、手法和危害性,并以活生生的传销实例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使群众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9月初,街道专门印发了7000份致居民、经营户、出租房主的一封公开信,由各社区指定专人入户送到相关人员手中,进一步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增强了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无传销城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来,全街道共发放以打击传销活动为内容的宣传资料7000多份,悬挂横幅3条,宣传栏3个,摆放展板8副,led展示屏19条,接受咨询500余人(次)。

街道领导小组成员积极深入各社区,加强沟通学习,指导社区开展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一是指导各社区按照仓山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考评细则的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指导社区全面推行打击传销工作: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发放“三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以派发“联系卡”、“公开信”、“ 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等方式,将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社区居民,提高群众认识,加强社区和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发挥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的信息上报作用。二是指导社区开展打传宣传工作。设立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宣传栏,向社区提供宣传资料,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将创建工作宣传到户,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争取居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三是指导各社区建立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联络员制度,指导他们熟悉相关业务法规知识,建立各部门与联络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不定期对辖区重点区域、人员聚集场所等进行突击检查和定期复查,配合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清查行动和做好情况上报,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并对辖区居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他们拒绝传销,积极举报传销。积极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中的作用。我街与工商局、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建立了沟通机制,共同构建打击传销网络,及时互相报送打传信息,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网络和良性联动层面,从而最终实现全辖区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和无传销活动的目标。

通过以上举措,我辖区打传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不仅未出现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现象,“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意识也逐步深入人心。我街道将继续保持对打传工作的严管高压态势,坚决杜绝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在辖区立足。

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结合实际,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在辖区形成“远离传销、拒绝传销、抵制传销、共同打击”的良好氛围。一是推进“无传销”长效机制。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严防松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我街道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二是加大打传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使传销活动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三是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监管。将流动人口列入管理范围,与所属人员同教育、同管理,提高他们识别和抵制传销的意识,防止出现上当受骗现象,并对出租房屋严格管理,防止传销人员聚集或储存、销售传销物品等活动;四是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积极组织配合好全区的专项打击行动,坚决把打传工作抓到底,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我街将一如既往地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坚决查处清理传销活动,为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而不懈努力!

推荐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按照省处非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帮助增强自我防范和风险自担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5月初洛阳市启动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以及驻洛金融机构密切配合,结合非法集资新形势、新特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社会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在巩固前期宣传成果基础上,该市把宣传月活动重点放在“营造声势,剖析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上,在市、县、乡(镇)三个层面分层次、同步组织宣传。活动期间,该市先后制定下发了《洛阳市20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的补充通知》以及《5月16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广场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了各项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宣传月期间,该市十分重视与市属媒体的合作,先后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刊发题为《非法集资花样多高额回报不可信》、《如果您是非法集资的受害者》的宣传文章两篇,登载公益广告6次,从不同角度,采取不同形式剖析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在洛阳电视台、洛阳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和相关知识;在市内主流网站和论坛发布评论,置顶漫画和投资理财知识,切实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络有形”。此外,从5月下旬开始,该市以“远离非法集资、创建平安金融为主体”,邀请驻洛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报纸设立专版,连续、集中对该市打击非法集资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措施进行宣传,介绍投资理财金融知识,充分发挥市属媒体对舆论的引导作用。

一是安排各县(市、区)进入社区和村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普及金融风险知识。5月份以来,全市累计出动工作人员18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30余台,制作悬挂条幅1000余条,印制发放宣传页70余万份。二是认真组织广场宣传。5月16日,市处非、公安、工商、住建、银监等部门以及部分银行机构共同参与,在牡丹广场举行了集中宣传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普及金融风险知识,剖析典型案件,并为群众提供法律和投资理财咨询。分管市领导到场参加活动,洛阳电视台、报社以及广播电台对活动进行了报道。同日,17个县(市、区)和全市37家银行机构分别在辖区广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下辖网点同步开展宣传。

一是筹划推动处非业务培训工作。邀请金融机构理财顾问、法律专家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为县(市、区)处非工作人员、乡镇(办事处)以及社区同志授课,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一线宣传教育和风险防范作用。二是利用“电梯卫士”新媒体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片,在投资类公司、担保类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典当行经营场所张贴警示标语,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向广大群众提示风险。三是邀请法律人士、法学教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共300余人于5月24日召开洛阳市“非法融资犯罪问题处置”法治论坛,就如何解决好非法集资问题、加快办案建言献策,广泛征询意见。活动的开展既有利于依法推动处置工作,也进一步统一思想,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四是严格审查广告发布,认真排查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累计铲除、清理各类理财广告1500余个,没收传单8000余份,封堵网络不良信息**2条,收集、掌握涉嫌非法集资线索12个,有效斩断了非法集资的传播途径。

通过宣传,该市群众受到了一次全面的金融风险知识洗礼,识别、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也为全市处非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下步,该市将严格按照《河南省20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组织做好全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推荐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20__年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和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制,完善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矛盾调处等源头治理机制,确保全县学校安全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周边综治工作机制

1、完善组织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治安防范、校车安全管理、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机构。

2、健全工作制度。各地学校治安防范、校车安全管理、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结合当前学校安全形势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健全各地各学校联络员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联系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会议、形势研判、情景信息、工作述职、目标考核、检查督导等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工作统筹,健全工作机制,构成工作合力。

3、落实主体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明确职责,切实落实本地本校在学校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职责,保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项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二、加强安全法治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本事

4、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切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每周一个课时,心理健康教育每两周一个课时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生命安全教育,并做到教材、教师、课时“三落实”。

5、加强法治教育。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每半年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拟创立法治教育示范学校20所。

6、开展应急逃生演练。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震减灾日”、“11.9全国消防日”等有利时机,每学期要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并做到有方案、有组织、有总结,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本事。

三、夯实安全防范体系,提升学校治安防控本事

7、进一步加强保安培训。切实按照《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技术标准》配齐配强安保人员及监控、防护、报警设施设备。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安保人员值班备勤工作,强化安保人员培训,提升安保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本事。

8、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门卫值班、学校封闭管理、领导带班值班、学校安全巡逻、寄宿制管理等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9、大力推进学校巡逻队伍建设。

推荐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近年来,由于高校扩招在校大学生,校园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在校大学生的伤害事件呈上升趋势,学校安全工作也出现了一系列的新的特点、新的情况、这样也就顺其自然导致学校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那么如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呢?无论孩子是在生活还是学习中,家长和教师都应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和活动设施,如将药品、消毒水、杀虫剂等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打火机、蜡烛不要放在孩子能拿到的地方;及时将用过的电线插头收起。在带孩子外出时,给孩子换上舒适合脚的鞋子,不要让孩子在堆放砖头或满是石头瓦砾的场地玩耍,不要让孩子独自在水池或河边玩耍等等,下面一起来看看大学安全教育心得体会有哪些呢?

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大学生安全教育心得体会。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通过学习《大学生安全教育》这门课程,我再一次深刻的体会到:在安全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马虎和侥幸,在安全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生命是惟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的精彩!

在校学生人数的急剧增加、学校与社会的逐步一体化,这些都对大学校园和大学生的安全带来了更大挑战,导致近年来学生被骗、被抢的案例,以及其他大学学生的下毒、伤害和伤亡事故,学校的“安全事件”影响了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的稳定发展,所以我们要把安全问题重视起来,

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是大学生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是大学生人文素养的重要内容。

在一些大学生中出现道德观念弱化和扭曲现象。一些学生出现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爱贪便宜、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等不良倾向,因此而出现陷入传销骗局、傍“大款”而引发冲突、校内盗窃、考试作弊等安全问题。

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要这样:

1、不要伤害别人。我们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栋梁,不仅要学习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而且要具备完善的人格,各方面都应成为社会的主流和典范,包括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首先要教育大学生珍爱生命,善待他人,用理智思考和对待社会、对待他人。要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这是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最基本要求和首要之义。

2、不要伤害自己。我们大学生应当是人格高尚、情趣高雅、心理健康的人。既要善待别人,与人友善;又要善待自己,珍爱生命,有对社会、对家庭、对别人的责任感。要加强心理自我调整和疏理,正确面对生活中的成败得失,不做出伤害自己的傻事。

3、不要被人伤害。我们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容易上当受骗,学习了安全教育这门课以后,我们要谨防上当受骗,不贪小便宜让他人得逞,不提前消费让现代校园贷与其他网贷有可乘之机。

4、懂得爱情是一种责任和奉献;此外,由于校园里恋爱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因而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遇到如单恋、失恋、爱情波折等种.种挫折是在所难免的事情,其中失恋是最严重的一种挫折。所以,我们还应培养一定的承受能力,受到挫折能够合理疏导情绪的能力,将对自己伤害降到最低。

推荐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心得体会及感悟八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家,民办养老机构*家,共有****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推荐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心得体会及感悟九

旅行社安全教育和防范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旅行社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旅行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本旅行社。

第三条 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指导思想,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第四条 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

(二)保障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预防以旅行社名义进行违法活动;

(四)预防交通、食物中毒、刑事和治安案件等旅游安全事故;

(五)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第五条 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逐级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组(接)团,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 接受旅游及有行政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总经理的安全管理职责

总经理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设立安全保卫专(兼)职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及奖惩制度;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履行报告、处理本旅行社发生的安全事故的义务。

第八条 安全保卫专(兼)职人员安全职责

(一)负责本旅行社的日常安全工作及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及应急预案,协助总经理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培训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做好旅行社内保工作。

(二)接待、组织大型团队、重点团队时应安排专人随团负责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问题,应当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或向导游人员、领队人员通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三)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及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安全事

故情况,并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的安全职责:

树立安全服务意识,维护国家、企业和旅游者安全;掌握旅游安全知识,熟知所带团队人员情况与接待计划;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对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旅游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处置并立即报告旅行社及当地相关部门。

(二)其他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树立“安全第一”的服务意识,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维护本单位内部环境的安全。

第十条 建立安全工作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加强旅游接待中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中外游客游览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 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制订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第十二条 组织旅游团队和推荐旅游线路,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三条 旅游产品或旅游线路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可能影响安全的各种因素,防止可能对旅游者造成的各种侵害,并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 为旅游者安排的住宿、餐饮、娱乐及购物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并以合同的形式明确相关方面的安全责任。

第十五条 销售人员应当熟悉本社的旅游产品,对具体行程中可能涉及到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履行向游客告知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的义务。

第十六条 组织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应当要求旅游者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情况说明,了解旅游者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对无监护人随行的未成年人或身体状况不适合旅游的游客,要说服其不予随团旅游;召开出发前说明会,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第十七条 组织学生团参加旅游活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全程陪同人员;召开由监护人一同参加的行前说明会,并告知应当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组织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应当配备具有各项基本信息的个人胸卡;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全程陪同人员及医护人员。

第十九条 组织公民外出旅游,应当履行下列告知义务;

(一)旅游目的地相关禁忌;

(二)旅游目的地紧急救援方式和机构;

(三)旅游目的地风土民情;

(四)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接待旅游团队,应当重点了解旅游者的年龄、国籍、身体健康状况、语言、全陪或者领队人员的情况:在接待方案中,应当附有详细、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 进行登山、自驾车、狩猎、探险等特殊旅游项目,应当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方案和相应的急救措施,且以书面形式明示旅游者,并随时提醒旅游者注意安全,重要团队需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实行员工岗位安全责任制。员工每年要接受10小时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安全技能操作实践;新招聘的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二十三条 聘用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应当持有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迹书。

第二十四条 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 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当做到:

(一)严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尊严:

(二)熟知团队情况与接待计划;在接待游客过程中,应当向游客宣传旅游安全知识、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对老龄和学生团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随时清点游客人数,保障游客的安全;

(三)在游览、购物、住宿及娱乐场所,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止被盗和发生意外事故;

(四)乘车时要提醒司机注意行车安全,途经危险路段要提醒旅游者防止磕碰,到站下车要提醒旅游者带好贵重物品,停车时要提醒司机锁好门窗;

(五)掌握旅游者入住饭店的安全状况,协助饭店对旅游者介绍所住饭店的安全注意事项;

(六)不得组织、推荐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场所或其它危险性娱乐活动;

(七)旅游者患病、死亡,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报告;

(八)发生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不得擅离职守;保护好旅游者

与事故现场,履行报告职责。

第二十六条 行李安全管理应当做到:

(一)旅行社应配备道德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行李管理人员;

(二)完备行李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旅游者行李损坏或丢失;

(三)导游人员接团后,要协助旅游者查验行李,发现破损、丢失,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妥善处理。

(四)办理行李托运,应提醒旅游者锁好行李,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二十七条 交通工具管理应当做到:

(一)租用的旅游用车应当取得旅游运营车辆资质,保险手续完备;

(二)自备的旅游车辆应当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三)出车前,须对车辆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上路行使;

(四)不得驾驶故障车辆及过期报废车辆,不得疲劳驾驶,不得超载运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安全可靠路线;

(五)紧急避险专用工具和急救药箱必须放置在交通工具内明显位置,且保证其合格有效。

第二十八 条经营场所要做好财务、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制定相应的财务、火灾、刑事、治安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旅行社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九条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应当按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 对于一般、较大、重大和外国人在华伤亡事故,严格执行有关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履行报告程序。

第三十条 在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三)通知被接待单位及家属:

(四)协助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五)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属于入境旅游者的伤害事故,由公安外事部门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馆和相关单位;

(七)查找事故原因及责任人,汲取教训,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三十一条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本旅行社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一)发生一般(iii级)旅游安全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

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二)发生较大(ii级)旅游安全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2小时后再次报告;

(三)发生重大(i级)旅游安全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视事故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第三十二条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当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对结果进行通报,以吸取教训,并在3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整改报告。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至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心得体会及感悟 防范打击违法犯罪 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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