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新药品试用心得体会范本 药店试用期心得体会怎么写(五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1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新药品试用心得体会范本一

乙方(卖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第一条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采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 个,签约金额为 元,大 写 ,含增值税,税率: %。

2.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及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第三条 药品有效期

1.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包装标准

1.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采购网上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第六条 验收方式 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方现场进行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 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8.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10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可选择 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

2. / 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

第十一条 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4.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本合同与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新药品试用心得体会范本二

第四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申请可以实行特殊审批:

(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

(三)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

(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符合前款规定的药品,申请人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可以提出特殊审批的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会议讨论确定是否实行特殊审批。

特殊审批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多个单位联合研制的新药,应当由其中的一个单位申请注册,其他单位不得重复申请;需要联合申请的,应当共同署名作为该新药的申请人。新药申请获得批准后每个品种,包括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只能由一个单位生产。

第四十七条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注册申请,应当采用新技术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且与原剂型比较有明显的临床应用优势。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当由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出;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

第四十八条在新药审批期间,新药的注册分类和技术要求不因相同活性成份的制剂在国外获准上市而发生变化。

在新药审批期间,其注册分类和技术要求不因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申报的相同活性成份的制剂在我国获准上市而发生变化。

第四十九条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应当一次性提交,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不得自行补充新的技术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注册申请或者涉及药品安全性的新发现,以及按要求补充资料的除外。申请人认为必须补充新的技术资料的,应当撤回其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重新申报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且尚无同品种进入新药监测期。

第五十条申请人完成临床前研究后,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送有关资料。

第五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药物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申请注册的药品属于生物制品的,还需抽取3个生产批号的检验用样品,并向药品检验所发出注册检验通知。

第五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以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十四条接到注册检验通知的药品检验所应当按申请人申报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对申报的药品标准进行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抄送申请人。

第五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完成技术审评后,提出技术审评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审评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六条申请人完成药物临床试验后,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申请生产的申报资料,并同时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报送制备标准品的原材料及有关标准物质的研究资料。

第五十七条同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临床试验情况及有关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除生物制品外的其他药品,还需抽取3批样品,向药品检验所发出标准复核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十九条药品检验所应对申报的药品标准进行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核意见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通知其复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六十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经审评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通知申请人申请生产现场检查,并告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经审评不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将审评意见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审评意见,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六十一条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生产现场检查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提出现场检查的申请。

第六十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在收到生产现场检查的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组织对样品批量生产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核定的生产工艺的可行性,同时抽取1批样品(生物制品抽取3批样品),送进行该药品标准复核的药品检验所检验,并在完成现场检查后10日内将生产现场检查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第六十三条样品应当在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车间生产;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其样品生产过程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六十四条药品检验所应当依据核定的药品标准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同第五四条,同时抄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六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样品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结果,形成综合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新药证书,申请人已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生产条件的,同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不发给新药证书;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

第六十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可以对批准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监测期。监测期自新药批准生产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

监测期内的新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批准其他企业生产、改变剂型和进口。

第六十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考察处于监测期内的新药的生产工艺、质量、稳定性、疗效及不良反应等情况,并每年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生产企业未履行监测期责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六十八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及检验、监督单位发现新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或者非预期的不良反应时,应当及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六十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对设立监测期的新药从获准生产之日起2年内未组织生产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批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的生产该新药的申请,并重新对该新药进行监测。

第七十条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批准其他申请人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可以按照药品注册申报与审批程序继续办理该申请,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该新药的生产或者进口,并对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该新药一并进行监测。

第七十一条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不再受理其他申请人的同品种注册申请。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其他申请人同品种申请予以退回;新药监测期满后,申请人可以提出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

第七十二条进口药品注册申请首先获得批准后,已经批准境内申请人进行临床试验的,可以按照药品注册申报与审批程序继续办理其申请,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进行生产;申请人也可以撤回该项申请,重新提出仿制药申请。对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其他同品种申请予以退回,申请人可以提出仿制药申请。

推荐新药品试用心得体会范本三

第三十条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且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批准的临床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本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第三十二条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例数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的目的和相关统计学的要求,并且不得少于本办法附件规定的最低临床试验病例数。罕见病、特殊病种等情况,要求减少临床试验病例数或者免做临床试验的,应当在申请临床试验时提出,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

第三十三条在菌毒种选种阶段制备的疫苗或者其他特殊药物,确无合适的动物模型且实验室无法评价其疗效的,在保证受试者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进行临床试验。

第三十四条药物临床试验批准后,申请人应当从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中选择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

第三十五条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车间制备。制备过程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申请人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可以按照其拟定的临床试验用样品标准自行检验临床试验用药物,也可以委托本办法确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应当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

临床试验用药物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试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临床试验用药物抽查检验。

第三十七条申请人在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前,应当将已确定的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负责单位的主要研究者姓名、参加研究单位及其研究者名单、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书、知情同意书样本等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抄送临床试验单位所在地和受理该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八条申请人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未按照临床试验方案执行的,应当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并将情况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九条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数据库。

第四十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批准后3年内实施。逾期未实施的,原批准证明文件自行废止;仍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重新申请。

第四十一条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研究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申请人,并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一)伦理委员会未履行职责的;

(二)不能有效保证受试者安全的;

(三)未按照规定时限报告严重不良事件的;

(四)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无效的;

(五)临床试验用药物出现质量问题的;

(六)临床试验中弄虚作假的;

(七)其他违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临床试验中出现大范围、非预期的不良反应或者严重不良事件,或者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紧急控制措施,责令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申请人和临床试验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临床试验。

第四十四条境外申请人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是已在境外注册的药品或者已进入ii期或者iii期临床试验的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受理境外申请人提出的尚未在境外注册的预防用疫苗类药物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批准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同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中国首先进行i期临床试验;

(三)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时,在任何国家发现与该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和非预期不良反应,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将完整的临床试验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取得的数据用于在中国进行药品注册申请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临床试验的规定并提交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全部研究资料。

推荐新药品试用心得体会范本四

一、实习目的与任务

1、通过本次实习,是我能较系统地将药学专业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结合起来,对药品在医院的流通和使用等实际工作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为我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奠定初步的知识。

2、熟悉处方格式、内容及正确的书写方法,了解各种处方的保存制度。

3、能熟悉了解工作程序完成审方,划分、配方、发药等工作。

4、熟悉毒、麻药品的种类及管理办法。

5、了解调剂过程中的差错及处理办法。

6、掌握常用药品的名称(化学名、拉丁名、别名及商品名)、药理作用、用途、剂型、规格、剂量、用法、不良反应,药物的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等。

二、实习过程及内容(时间、内容)

我从20_年7月14日至20_年12月14日,作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一名药学实习生,我积极参加医院举办的有关讲座和实际操作等活动,认真努力的学习有关药学知识和学习作为一名合格药师的职责和任务。经过了5个月的实习生活,内心真是感慨万端,回想实习的这段时间,我从一开始怀着欣喜又有点紧张的心情到医院实习,一直到参加院内活动,熟悉温馨的医院环境与职场文化,并调适自己主动去接触人群,同其他学校的实习生和老师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这都是我们即将步入社会的一次历练与成长。5个月的实习生活,使我成熟、进步了许多,现将我在中大附一院实习成果的总结如下:

第一个科室外科药房

通过学校对我们实习生的推荐,20_年7月14日我迈进了实习生涯中的第一个科室——外科药房。初到科室,老师简单介绍了一下药房的情况性质和有关药物的摆放规律,然后拿到医嘱让我们推着小车到所在架位上择药,刚开始不熟悉,且有点粗心,常常拿错药(如同一药品不同规格,同一药品不同商品名,同一药品不同剂型等常弄错),错了老师都会指出并叫我们要注意,后来渐渐的熟悉了这个环境,熟悉了工作情况,差错也减少,有空时还可以看一些药品说明书掌握一般常用的药品的基本知识。

第二个科室中药房

一走进中药房就充满中药味,由于刚到什么都不懂,老师简单介绍下中药房的工作流程,及有关药品的摆放规律,然后分配到跟一个中药师,老师接到处方单就叫我按着处方单上的药品名和规格,在相应的编号位置捡药,分发到托盘里,然后再装袋写上患者的姓名及老师的工号,拿到前台发药的老师进行核对。

在中药房工作也是挺忙的,有时处方打印机没停过,处方单积累到长长,忙得不可开交,中药房操作看似简单其实是需要丰富的中药理论知识,娴熟灵活的动手能力,药师在拿到处方时需要验方,检查处方是否合理用药、有无配伍禁忌、确认无误后才可调剂发药,而且要熟记药品的别名、药品的性质、为了提高效率还要记住规格及位置,在中药房的实习使我对中药领域有了前所未有的了解,能感受到中医文化的博大精深,精巧聪慧。药房的老师也是很资深的老师,它不仅教会了我中医方面的很多知识,而且教会了我人生的很多道理,这是将要踏入社会的我最需要汲取的营养。

第三个科室内科药房

由于刚上医院的药房的升级改造,在内科实习时头两个星期在旧的药房后

两个星期在新的药房,新药房比旧的大很多,而且还装了气动物流系统,少量的发药和退药可以装进一个橄榄形的泵通过气动物流系统直接快速的送到所需的病房,非常方便,但对于每天大批量的药房发药,这个系统还是帮不上忙的,在我的药房主要工作是捡药,拿着处方单到所在架子上捡起所需的药品再给老师核对,核对完另一个老师又核对装箱,再经送药的大叔送去所在科室,中午时也要帮忙拆包药机的药,其余就用空余时间,在此期间我主要熟悉了一些常用药物,熟悉了常用药物的用法用量及药理性质等情况,遇到不懂的还经常请教老师,还可以跟其他学校的实习生吹水聊天,增进彼此的了解。

第四个科室静配中心

静配中心无菌操作对环境的要求比较高,我们进去要换鞋子及带帽子跟口罩,刚到静配中心什么都不懂还觉得很神秘的感觉,老师向我们讲解了静配中心的运转情况及相关规则,还向我们介绍了静配中心的洁净度的要求及空气、气压、温度等情况。处方从各个科室发过来,有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看看有没配伍禁忌,溶媒有没选对,用量合不合理,没通过审核的打回科室核实。出来的各个处方另外集中汇总成一张单,老师就叫我去在架子上捡相应的药,然后交给老师在溶媒上贴上处方单并选出药物分框装好交给另外一个药师核对,再统一推进配方室进行配置,配置完再拿出,老师再核对盖章最后统一分发到不同科室的小箱由专人送去科室,整个流程下来要不同老师核对四次,非常的严格,但听说有时也有出错。在工作空余我都会拿一些药品说明书来看了解有关药物的药理性质、注意事项等。还跟其他学校的实习生和其他医院的实习人员交流,了解一些其他学校以及医院的情况。

第五个科室西药房

西药房也叫门诊药房,门诊药房是非常忙的,来拿药的病人每次都排得长长的队,几乎每天都有病人插队而爆发口角冲突,我们都是忙的不可开交。由于刚赶上药房的升级改造,我们也很有幸能了解上刚装上的自动发药的工作原理及流程,我也可了解最前沿的药师是怎么工作的,例如,按照处方抓药、面对病人怎样下医嘱、怎样管理药品、怎样应对药房突发情况等。也学会了医院药房对于特殊药品的特殊管理办法。门诊老师都和蔼可亲,非常乐意与人交谈,将医院相关制度按条给我们讲解,使我们获益匪浅,总而言之,在门诊药房的一个月,使我对药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使我对药师有了改观,心中萌生了无限的憧憬。

三、实习心得与体会

5个月的实习生涯已告一段落,回顾这些日子的情形,有我们拿着处方在捡药的身影,有跟老师交流传授知识与经验的情形,有跟其他学校的实习生说笑聊天的快乐情景,有跟老师在篮球场上飞洒青春的热情,有在老师的运动会上观摩老师们挥洒青春的激情。实习虽然结束了,但带给我的一切还是让我觉那么的真实,能让我真实体验人际关系,如药师和护士的关系,药师和药师之间的关系,药师和病人及家属的关系,下级药师和上级药师的关系。这些对于刚步入社会的我们来说是一笔宝贵财产。“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知识的匮乏,如所学的知识不够完善不够扎实不能很好的用在实践上。信心不过,对所学知识不太敢肯定。缺少药品的临床知识跟经验。总而言之,实践才刚刚起步,经验还需要很大程度的慢慢积累,技能还需要很大程度的加强。这些就是我第一次实习过程中对自己学习成果的总结,对学做一名合格药师的体会,也含有一些对医药学事业的瞻望。我想,这样充实的实习生活,将会成为我人生中最难忘的时光。

推荐新药品试用心得体会范本五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 ,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 方负担。

6.包装物由 方供应,包装物不回收,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三条、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政策性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遇到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含),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3.价格确定后,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

第四条、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4)其他: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2.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重量允许有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最新药材购销合同范本2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最新药材购销合同范本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更方便、更快捷地采购中药材种苗,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购销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中药材种苗共计15公斤,总金额为人民币3150000元。甲乙双方按实际采购种苗的数量结算;

二、种苗采购清单: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种苗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时预付总价款的 20 %即人民币630000元,余款在次年按种苗的存活率(≥85%)一次性付清;

五、种苗质量:乙方保证所供种苗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种苗,甲方立即退货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额;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种苗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利退货;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种苗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20__年_月_日至20__年_月_日止,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合同。

甲方代: 乙方代表:

年月 年月

最新药材购销合同范本4

甲方:

乙方:

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中药原药材,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合同以下条款:

一、订购原药材数量与价格(可另附清单)

二、质量商定标准:□符合《中国药典》20__版一部标准;□部颁标准;□样品为准。

三、付款结算方式:原药材运到甲方后,经甲方验收入库、取样质量检验合格后,凭甲方开具的验收单据45天内付款。

四、交货地点: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仓库。运费由乙方负担。

五、供货时间: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须在______天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因甲方业务调整采购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修订采购计划。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采取降级降价处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签订的合同条款,如期将原药材运至合同规定的地方。如乙不能如期交货的,需提前一个星期通知甲方,如未提前告知的,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的,乙方将按所签订合同货物款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同意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采取降级降价处置。

3、因市场价格调整,需要调整供货价格,乙方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甲方。

(三)双方共同协定

1、每次下达采购订单合同时,当质量标准无法确定的,以甲方提供的原药材样品为执行的质量标准,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保管。

2、货到甲方处,甲方必须在两星期内出具质量报告,如未出具质检报告的,视为甲方确认验收合格;特别情况双方协定。

3、经质检不合格的原药材,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甲方可以代为保管,因保管不当产生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合同产生的异议或纠纷,按合同条款和法规处置。

七、合同执行期限:20年月___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药品试用心得体会范本 药店试用期心得体会怎么写(五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如何...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0.031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