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深入人心心得体会精选 三个深刻领悟心得体会(四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三个深入人心心得体会精选一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哪三个规定?
(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范围?
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二)哪些行为属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4.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5.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三)遇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时司法人员应该怎做?
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四)领导干部应当做到“五个不得”
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
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范围?
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含司法机关离退休人员)。
(二)哪些情形属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4.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5.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三个不得“
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
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2.“三个应当”
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
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
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四)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时办案人员应该怎么做?
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司法人员范围?
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
(二)本规定所称其他相关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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