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保障申请书 疫情 保证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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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疫情保障申请书(精)一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最新疫情保障申请书(精)二
餐厅属于人员密集区域,应加强空气流通,最大限度引入室外新鲜空气。
1.合理开启部分外窗,使餐厅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效果,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
2.楼梯间或密闭区域(无外窗不通风区),应定期开启消防排烟设备(动用后要恢复到消防体统正常状态),确保各区域空气流通。
3.餐厅具体通风措施:
3.1就餐区各窗户全部打开,每天结业后关闭;
3.2后厨区域根据各储藏间实际需求,实施窗户开关;
3.3通风时间为:6:00、12:30、17:00三个阶段开启,每个阶段开启时间为15-25分钟。
1.新型冠状病毒消毒常用消毒剂:
氯化消毒类:84消毒液、双氧水等;
高浓度酒精:75%浓度的酒精(易燃,小规模使用)。
2.消毒方式:
喷雾式: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适用大面积快速有效消毒。
擦拖式:用布或其它擦拭物浸以消毒剂溶液,擦拭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适用小面积及物体表面消毒。
3. 具体消毒工作实施表
位置
消毒药剂
消毒频率
消毒方式
就餐区、出入口、过道、电梯 、洗手间等
84消毒液、酒精
日三次(餐后集中消毒)
喷雾及擦拖法
操作间、粗加工间
84消毒液
日两次(早餐前、结业后)
擦拖法
储藏间
日一次(结业后)
餐厅门窗
日三次(每餐开餐前)
垃圾桶
日两次(班前后)
喷雾
其他区域
每天不少于一次
4.餐厅设置专人实施消毒管理,并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5.其他消毒管理: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
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师生就餐实施“错时就餐制”与“分散就餐制”,同时对餐厅内部就餐座位进行
“改造”及增设“室外就餐区”,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1.内部座位“改造”:
1.1餐厅就餐座位为双面六人桌,为保障师生就餐安全,对餐厅座位实施中间隔断措施(使用保鲜膜进行中间立隔断);
1.2师生就餐时实施“交叉”就座,每个人间隔1米距离(详见示意图);
1.3经改造后,二楼餐厅一次性可容纳约300生就餐,三楼一次性可容纳300生就餐;
1.4餐厅座位改造及就座示意图:
2.室外增设临时就餐区:
2.1增设位置:餐厅西面地坪(约1600平方米);
2.2就餐座位:使用单人课桌,可容纳约240张(可衍生至学校中心广场位置,增加就餐座位);
2.3位置排列:保持每张桌椅周边间隔在1m以上。
3.错时就餐制:
3.1餐厅根据学校措时就餐时间,提前备餐,确保供餐正常;
3.2错时就餐时间为:原规定开餐时间提前30分钟及延后1小时(暂定),确保师生有足够时间就餐;
3.3根据餐厅改造及增设室外临时就餐区,每次师生就餐总容量为约900人,学生总量为3700生,需分4批次就餐;
学生总量
每批容量
需分批次数
每批用餐时间
总用时(约)
3700
900
4次
40分钟
2.5小时
4.分散就餐制:
4.1分批就餐的同时,对学生实施楼层分划,规定每批次学生各楼层取餐及就餐人数,确保取餐迅速及保障后续学生有充足就餐时间。
4.2室外就餐区实施“规定/轮流制”,每天每批次规定及轮流班次至室外用餐,同时由各班主任实施现场监管,确保就餐秩序。
4.3增加室外“收残台”及服务人员,学生就餐完毕后,及时用带有消毒药剂的抹布清理台面,确保下批次学生就餐安全。
(四)师生就餐程序
硬性要求:
l 所有就餐师生进入餐厅在非就餐(正式吃饭)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l 未佩戴口罩人员禁止进入餐厅就餐;
l 师生取餐时,应自行主动刷卡,与他人严格保持距离及接触。
(1)进入餐厅:
所有就餐人员佩戴好口罩,从餐厅西南步梯进入餐厅,严禁乘坐电梯及其他通道进入。
(2)洗手:
所有就餐人员需到洗手区进行科学洗手(洗手六步法)。
(3)取餐:
取餐过程中,不得扎堆和随意交谈,应保持餐厅良好秩序,排队时应保持人与人之间不少于50cm距离。
(4)就座:
按规定实施“交叉”就座,不得合面就座及就餐,禁止在贴有禁座标识位置上就座就餐。
(5)就餐:
就餐时取下口罩,不得交谈,就餐完毕后及时清理台面并佩戴好口罩。
(6)离开
就餐完毕后,应及时科学洗手,并立即从餐厅西北门或北门离开餐厅,不得在餐厅内逗留。
(7)就餐流程图
离开
就餐
就座
取餐
洗手
进入餐厅
洗手
最新疫情保障申请书(精)三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最大程度减少集中供热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热,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在供暖期发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热无法保障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安全防护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为本,保障重点。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减轻集中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同时对可能受影响的重点区域、单位、群体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热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3、整合资源,科学应对。
通过整合集中供热事故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专家,降低应对集中供热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机制和处置流程,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处置中的资源消耗和浪费。
4、依法依规,科技支撑。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西安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集中供热方面的法律法规,分析、研究集中供热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集中供热事故市级层面的应急处置;
(3)指导、协助区县(开发区)开展集中供热事故的应对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事机构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传达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指示和批示,对集中供热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2)负责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件信息的收集、流转,并组织开展统计、分析和研判;
(3)根据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故信息的分析研判结果,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的相关建议,经批准后发布或传达相关信息;
(4)完成上级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的发布,处置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舆情;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应急知识宣传。
市委网信办: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测,根据情况开展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落实热电企业发电负荷,组织协调气源,做好热电企业、供热企业等单位生产用气调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教育系统内部做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可依法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市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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