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实习生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派出所实践心得(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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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派出所实习生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一
派出所通过认真研究分析,确立五个创建目标,一是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从强化治安防控入手,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三是由警务工作向社会治理转变,实现警力下层,全面掌握基础信息,加强治安要素管控;四是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立足本职,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为群众服务,真心实意的为群众排忧解难。五是从狠抓群防群治建设着手,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造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精细化的防控体系。
一是规范和完善党支部工作,加强党小组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灵活多样的开展党组织活动和每月固定当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按照派出所实际情况,将民警、辅警按照一区一警一辅的模式分片分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每日除值班和开展必要工作的人员外,其余警力全部到各村社区开展社区治理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化解矛盾纠纷的整套机制,学习采用枫桥经验典型“四前”工作法,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四是以一标三实工作为依托,结合平安村社攻坚行动、扫h除e专项行动、“一标三实”工作等认真扎实的开展走访调查,给每一位民警制定每周走访的任务、要求,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管得住,控得牢。
一是基础要素采集管控扎实。依托“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强化对“人、地、事、物、组织”等治安要素的管控力度,截止x月初,共计维护“一标三实”数据x条。辖区内人房业基础信息采集覆盖率达x%,基础信息准确率达x%。辖区治安重点人x人,全面标注、准确分类、动态掌握,重大风险隐患信息及时排查录入、汇总上报。
二是辖区平安建设效果好。
由于地处农村,监控设施极不健全,防护措施欠缺,为此,加快各村户长治安队伍的建设,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特殊位置加装防护装置。通过定期宣讲和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法制教育片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提高辖区老百姓的法制意识。
三是基础阵地防控提升。
派出所辖区有x个村和x社,法制宣传进村、社、企业、学校覆盖率达到x%。今年以来,每月开展重点部位、突出问题清查整治,破获辖区“盗抢骗”等案件共计x件,多发性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截止x月初,辖区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x%,安全隐患排查达到x%,重点人员稳控率x%;对辖区涉黑涉恶团伙线索和重点高危人员全面排查,提升防范和遏制同类案件能力。
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近距离服务群众,对群众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窗口民警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工作日受理的各项业务,当日内全部办结,为群众提供交警自助办理服务,到各村社区为老弱病残等特殊村民提供代办、约办、上门办等服务,切实落实了“就近办”等服务。
描写派出所实习生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二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20号令)、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121号令)以及《河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将除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所有单位和场所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可以专门组织,也可以联合治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应明确一名所领导具体分管消防监督工作。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和各县乡镇派出所应当至少明确一名民警,负责安排本单位的消防执法工作,同时负责收集、整理消防工作的各种数据、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上报消防监督执法情况。
第六条辖区内符合以下标准的单位或场所,应当列为公安派出所监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集贸市场;
(二)客房数在15间以上50间以下,或客房数在15间以下但设有商场、歌舞娱乐、餐饮场所等的宾馆、饭店;
(三)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影剧院、放映厅、礼堂、舞厅、ktv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等室内公共娱乐场所。
(四)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下的足浴、美容院、桑拿浴室(洗浴部分面积除外)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和游艺、游乐场所;
(五)住院床位1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医疗保健机构,住宿床位5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养老院、福利院,住宿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六)生产车间员工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服装、鞋帽、玩具、纺织、食品、电子通信设备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七)总储量在5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粮库,总储量在100吨以上500吨以下的棉库,总储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场,总储存价值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以下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八)除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对其列管的三级重点单位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其他单位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每个警务室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30个。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每季度应召开一次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居(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至少每季度要组织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卫人员、保安队员、义务消防队员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与宣传教育同步,做到以下内容:
(一)宣传培训常见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和要点,教会单位和场所人员如何扑救初期火灾;
(二)确保单位和场所人员真正会实地操作使用灭火器,且人人过关;
(三)教会如何报告火警;
(四)教会如何疏散逃生及逃生时的注意要点;
(五)讲解存在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每年应当提请辖区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与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向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村庄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应当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单位日常消防管理、整改火灾隐患提供技术服务;要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提高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并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十)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一)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第十三条检查沿街门店、商铺以及生产加工作坊发现其生产、经营、储存部分与住宿部分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且住宿超过2人的,必须责令立即搬出,并拆除多余住宿设施,暂时不能搬出的,必须停止经营;发现其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铁栅栏的,必须责令限期拆除。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督促其整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消防设施、器材严重损坏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当场无法整改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隐患较大,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第十五条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存在以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一)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一)所列管的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沿街门店、歌厅、网吧、洗浴、旅馆、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敬老院、小作坊、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午托部、各类培训中心等人员聚集、危险场所;
(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第十七条市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每月对各直属派出所和县公安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考评;各县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考评。
每月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前三名的直属派出所,市公安局分别奖励其负责消防执法工作的民警500元、300元、200元;每月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前两名的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分别奖励其分管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负责人500元、300元。
第十八条市公安局每年通报表彰一批消防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所和民警,其中综合成绩排名前三名的直属派出所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和3000元;综合成绩排名在各县公安局前三名的乡镇派出所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和2000元。
所属受到奖励的各公安派出所负责消防工作的民警每人奖励1000元。
第十九条凡辖区发生一般亡人火灾的扣除辖区派出所当月绩效考评成绩1分;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在扣除当月绩效考评成绩的基础上,扣除全年绩效考评成绩1分。
凡辖区发生亡人火灾的,一律取消辖区派出所和派出所负责消防执法工作民警的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市公安局纪委及时介入调查民警的履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组织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消防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
(四)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五)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六)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没有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八)向被检查单位强行摊派、乱收各种费用,吃拿卡要的;
(九)对危害消防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描写派出所实习生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三
王家后派出所辖区总面积61平方公里,管辖9个行政村,92个村民组。辖区总人口9425人其中16—45周岁男性公民2333人,有违法犯罪经历的女性公民4人。所有人口均按要求录入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包村民警坚持入户走访工作,及时将采集到的辖区居民信息反馈到所内,确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更新及时性。
我所共安装社会版流动人口管理系统30套,辖区共有暂住人口152人,已全部录入信息系统,暂未收到预警信息,流动人员管理做到了来登走销;采集人户分离人员信息32人次。我所属山区农村派出所,辖区暂住人口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该暂住人员均居住在单位内部,不存在出租房屋;另外,我辖区各个矿山均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外地务工人员大部分已离开我辖区,暂未发现租住房屋现象。
全所共列管重点人口36人,全部按要求规范建
派出所实习生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派出所实践心得(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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