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心得体会生活范文 廉洁政教育的心得体会(三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廉政教育心得体会生活范文一
大家上午好,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今天我在这里给大家交流一堂廉政党课,主题为“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
党风廉政教育是老生常谈,但是我们仍然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大家耳边说,为什么,就是为了让大家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真到了触犯党纪国法的时候,说这个就晚了,所以我希望大家今天的党课能够认真听,认真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今年以来,全矿上下紧紧围绕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氛围越来越浓,对内开创了新局面,对外重树了新形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党务公开流于形式,不及时公开或公开不全面,村民监督小组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各类举报、来信来访案件还时有发生;三是干部作风或不思进取,或作风粗暴。这些问题虽然只发生在部分人身上,但如果解决不好,势必会影响到全矿和谐稳定发展的环境,侵蚀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必须下决心加以解决。
今天我的廉政党课主要讲三个问题: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庄严责任。广大党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做合格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做到党章规定的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就必须坚决查处和纠正。党的十八大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突出地摆到全党面前,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自觉加强三方面修养,确保学习贯彻党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加强自身素质修养。人民日报有一篇关于学习的评论,这样说到:“人们恐怕已经看惯了这样一些再平常不过的场景:当晨曦初露,用朗朗书声去迎接朝阳的是孩子;当夜幕低垂,熬夜攻读的也是孩子。而许多成年人呢?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中,在熙熙攘攘的生活中,固然不必郑重其事地挑灯夜读,但不少人包括某些干部是不是浑然不觉地把生命消磨于肥皂剧中、消磨于麻将桌前,或者在吆五喝六的酒话中消磨那本来并不多余的时间?”这是一段发人深省、让人汗颜的文字。确实,现在有很多干部在学习上还不如孩子,在学习与应酬、工作与交际、丰富思想与享受生活方面,他们更多的是选择了后者,这对我们的成长非常不利。不抓紧时间学习,就难以跟上时代的节拍、适应工作的需要,你的思想、你的观念、甚至是你的语言都会与实际脱节,你的脑子里就缺少新的东西。所以,我们的领导干部要多读书,从书中吸取更多的知识,这不仅可以增长自己的知识和才干,更可以提高人的品味,坚定人的信念。
二是加强道德品质修养。有人说过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好人不见得是好官,但好官必须先是好人”。为政必先做人,没有一流的人品做底子,从政肯定要跌跟头。领导干部要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做事,必先堂堂正正做人。这实际上道出了领导干部成长的必然规律。好公民、好党员、好干部这三个层次,好公民是基础,是领导干部的为官立业之本。加强品德修养,不仅是执政为民的需要,也是立身做人的需要。
三是加强组织纪律性修养。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纪律严明,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执行严明的纪律,需要领导干部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什么是民主集中制,就是把我们个人的决策,在民主征集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变成集体的决策。我们的干部行使职权一定要按照《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要求执行。重大事务必须履行四议两公开一审查工作机制,党务定时公开,执行这些都是源头治腐的有效举措,大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行事。
作风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直接反映,是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境界的具体体现。好的作风能够产生无穷的创造力,形成巨大的凝聚力,造就顽强的战斗力。实践证明,一个单位的工作,成在作风,败也在作风;一个单位的形象,好在作风,坏也在作风;一个领导的威信,高在作风,低也在作风;一个人,成功在作风,失败也在作风。
不知道现在大家对时事的关注怎么样,2017年5月12日,前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被双规,一个部级官员的落马,从中我们一是可以看到xx反腐的决心,苍蝇老虎一起打,从另一方面总结刘铁男这个人,他的问题有大部分就出在工作作风上。网上关于他落马的报道题目为《刘铁男落马内幕:源于权力的傲慢》,刘铁男傲慢到什么程度,对外刘铁男宣称“副省长请我,我根本不理”,实际上刘绝非自己所说的那样清廉,下去以后前呼后拥,甚至是警车开道,对内自我意识膨胀,发改委的内部评价是目中无人,过于骄傲,自我评价太高。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作风问题,最终毁了一个人。用一句我们的老土话说,“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姓啥了”。我们常讲干部,什么是干部,就是指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是一个管理者,是一个组织或团队中的领头人,带领大家去完成目标的人。也就是说干部是“干”与“部”的统一。然而当前,我们的一些干部工作漂浮、办事拖沓,责任心不强、主动性不够,标准不高、效率低下,重“部”轻“干”,干工作只限于开会部署上,表面上搞的红红火火,但却少有真正铺下身子抓落实,已至于年初规划了一大堆,年底落实没几个。
干事创业,是实现党在每一阶段目标任务的根本之道。我们需要的是扑下身子、埋头苦干,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干”与“部”统一的领导干部。
描写廉政教育心得体会生活范文二
同志们:
按照相关要求,今天我为大家讲一节廉政党课。我所讲的主题是“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主要讲四风方面的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们要充分意识到中央反腐力度持续增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党的纪律严于国法的决心不会变。
(一)我党反腐的相关历史背景
1.当今社会,腐败常常成为一些国家政权更替、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因其危害之巨而被成为“政治之癌”。凡致力于政局稳定、民族强盛、社会发展的国家和政府,均把消除这一“度瘤”、将其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视为追求的目标。
2.1998年政治风波后,党的威信、党的形象,乃至党的执政都受到比较严峻的挑战时,邓小平就曾反复向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要扎扎实实做几件事情,体现出我们是真正反腐败,不是假的”,“要做几件让群众满意的事情,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更大胆地改革开放,另一个是抓紧惩治腐败。”
3.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制定一部《党内监督条例》。
4.2004年2月17日和18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继颁布实施。《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2004年为标志,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在战略上出现了“三个转向”,即: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由全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
5.2007年5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正式印发,加大了对涉及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6.2010年1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发布实施。《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响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7.2015年10月,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变化,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和要求,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去除与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实现纪法分开;把政治纪律细化、具体化,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体现作风建设最新成果,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
8.2015年《条例》印发后,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将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修改党章时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
9.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监察法除了对监察工作总则、职责、范围和管辖、权限、程序、法律责任等规定外,还明确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的督导地位,特别是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作了新的规定和调整。
10.近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党的十八大以来,要根据新形势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新修订的《条例》就是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
(二)腐败现象剖析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也要看到,腐败因子还在滋生并未绝迹,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甘于被围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的思想意识这个内在因素出了问题。
如果领导干部的初心和公仆意识趋于淡薄,个人利益至上的思想倾向逐渐占领了他们的思想高地,意志不断受到蚕食、心理防线不断放松直至完全失守,就会形成以下7种极易导致腐败的错误心理,值得警惕!
(一)享乐心理:在当下商业环境活跃开放的时代,“收入—消费”成为被商业环境塑造出来的个体生活方式。有充分的能力投身于消费活动,被标榜为“自我成就”“自我实现”乃至“个人地位与身份”的象征。
某些领导干部为了填补一己私欲,用公款开豪车、住别墅,生活奢靡。近年来在对贪腐案件的查处中,一些落马官员腐败行为的次数极少是只有一次的,往往是屡犯多次,这表明贪图享乐的欲望像是无底洞,欲壑难填的心理倾向会诱发一次比一次更为严重的腐败行为。
(二)异化心理:经济学上用“寻租”来解释对稀缺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导致非生产性利益的产生。领导干部手中握有的公权力也是“稀缺资源”,它会吸引各方资本热切追逐,以谋求公权力为自身资本的增殖提供便利。在这一过程中,有些领导干部却产生了自我膨胀心理,这种心理与权力的异化有关。
一些领导干部身居高位、掌握权力的时间久了,就把资本对公权力的追逐当成了对个人的追捧,违背了公权力的本质,使权力发生异化。在这种异化心理的作用下,他们把“权由民所赋”抛在脑后,罔顾公仆意识,不以谨小慎微、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和使用权力,这实际上是一种对待权力的错位心理。
(三)失衡心理:有些领导干部在位时本来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但当与他人的对比中可能会产生失衡心理,认为自己身居高位,得到的物质财富却比身处机关之外的人少,由此滋生出一种被“剥夺”的感受,这在社会心理学上被称为“相对剥夺感”。出现相对剥夺感的官员没有把为人民谋福利、为社会作贡献看作人民公仆的荣誉和职责,反而因此产生埋怨、不满的心理。
(四)投机心理: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一些官员明知贪腐的严重后果却仍然顶风作案,很大程度都归因于其潜意识中的投机侥幸心理。投机侥幸心理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对腐败成本的算计。腐败的成本涉及到两方面因素,一是腐败的检举揭发风险,二是腐败的道德损失风险。当腐败分子自认为能将这两方面成本降到最低时,腐败就极有可能发生。某些领导干部的投机侥幸心理占了上风,认为腐败的检举难度大,揭发力度小,就一再纵容自己的腐败行为。
(五)服从心理:在体系严密的科层制中,拥有权威的上级往往可以对下级官员形成较大的心理压力,上级的作风和作为对下级官员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某些地方出现的情节恶劣的“塌方式腐败”就是服从心理的良好诠释。甚至,在一些政治生态相对较差的地方或单位,下级官员易于产生一种群体趋同心态,他们将腐败行为的产生视为行政系统的常态,或是融入群体的必要手段,从而忘却了法律的威严和党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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