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导论心得体会怎么写 中医专业导论心得与感想(四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中医导论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1、改善医疗环境。
2、继续实施“三名”战略。
3、完成三甲创建工作。
4、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
二、具体工作计划
为实现201x年工作目标,我院全体医务人员要同心协力,努力完成以下四个方面的任务:
(一)、筑巢引凤,增强实力。
好的医疗环境,既是广大患者的要求,也受医务工作者青睐,是医院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巢”是基础设施;“凤”是服务对象,也是医学人才。为筑好巢,我们分四步走:第一步是腾龙换鸟,兴建过渡病房平米,即将运行。内部的环境与设施目前处于全县最优。第二步是兴建医疗综合大楼约*万平米,近张床。今年完成规划设计,立项并开工。第三步是征用发展备用地。其中第二步是中医院发展的重中之重,是留住病人留住人才的必由之路,也是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培育素养,提升水平
素养包含了个人的文化修养和技术水平两个方面,有了好的环境医精诚”之理念,努力提高水平,大力实施“三名战略”。
1、选聘高层次人才,201x年人才计划中将招录3名研究生,其中一名中医专业、一名针灸专业、一名推拿专业。
2、培养现有人才。建立“内训外修”机制,加强“三基训练”,巩固每周学习制度。
3、拓宽交流平台。与江苏省中医院、安徽省中医院、安医大附院继续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为人才培养及技术支撑平台。
4、加强特色专科专病建设。我们在特色专科专病建设上,还要下大力气,继续做大做强内科、妇产科。内科除心血管科外,继续加强对肾病、糖尿病、肿瘤、消化等科室的扶持力度与发展规划;妇产科继续加强在产科、产后康复、妇科等方面业务方面的拓展;骨伤科要在专科特色方面不断完善提高;外科做好开展微创技术等方面的前期准备工作;我院将利用中医医院的特色优势成立“治未病中心”。
(三)、创新机制激发活力
今年是公立医院改革之年,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势在必行。结合我院情况,建立和完善新的运行机制:
1、探索岗位管理,建立岗位进出机制(包括领导岗位)。
2、进一步加大绩效分配力度,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3、试行护士分级管理(n1-n5)。
4、落实院科两级负责制,“责、权、利”相结合。
5、奖惩激励机制,大力提倡问责制,确保医院安全。
6、保洁保安社会化管理,24小时全覆盖。
(四)、优质服务惠及民生
服务有两个中心:对外以病人为中心,对内以临床为中心。
对外:1、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优质护理示范活动”、“抗生素专项治理活动“、医德医风教育、优质服务月等活动,优化服务流程。
2、注重中医药特色,推广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特色。
3、建立服务评价体系。以提高病人满意度为核心,建立出院病人回访制度、住院病人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及时兑现奖惩。
对内: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对班子、中层以上干部、职能科室负责人严格要求,严格遵照“任务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来落实执行。
关于中医导论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一、20xx年工作安排
1.紧紧围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认真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管理体制及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各项医改政策。
2.继续按照大部制改革的总体框架和思路,进一步深化人事体制改革。实行医院层级管理新模式,加强对医院各部负责人及中层以上干部的目标管理,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继续实施管理岗位及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
3.推进完善“国医堂”项目建设,拓展特色中医药诊疗服务项目,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4.加快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注重学科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5.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医疗管理,重视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差错的发生。
6.认真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升医院综合管理水平。
7.加强行风建设工作,践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保证医疗服务承诺内容的落实,有效地促进医德医风建设。
8.稳步实效地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医院管理,提高医院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更好地。
二、“十三五”期间工作安排
1. 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积极打造“国医堂”项目建设,不断挖掘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新举措。医院将充分发挥中医药保健养生资源的优势,树立引导中医药健康养生新观念,推进旅游与中医药特色服务的整合发展。努力培育出在周边地区甚至更大范围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知名品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健服务需求。
2. 认真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优化中医医疗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我院在全县中医药的龙头和纽带作用,方便群众就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中医药发展成果惠及全县广大群众。
3.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全面推进诊疗服务创新,努力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和体验。进一步强化临床诊疗中医思维,努力提升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中医药诊疗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急慢分治中的作用。同时不断优化诊疗环境,大力推广实施中医医疗技术,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重点加强妇产科、骨伤科、糖尿病科、肛肠科及针灸、推拿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5.创新人才招聘和管理模式,特别是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自主权,探索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制度,着力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关于中医导论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现就中医药技术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取得的成绩
全县有中医药技术人员113名,其中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卫生技术人员47人(其中包括参加市级培训11人),村卫生室中医卫生技术人员66人。按计划应培训113人,实际培训109人,培训率为96%。经过培训每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知晓率达到了90%以上,乡镇卫生院开展不少于10项,村卫生室不少于4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处方也有所增长,比开展培训前增长了10个百分点,群众的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二、具体做法和体会
(一)建立我县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卫生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股全面负责推广工作,并明确了各股室的具体职责。同时还成立了以县医院院长为组长,业务院长为副组长,中医内、外科、理疗科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全县基层推广工作,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指导,从组织上保证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卫生局通过各种会议反复向各医院院长、分管人员强调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提高我县基层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对于振兴中医、发展中医,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县当前和今后卫生工作的重点。希望能引起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医务人员的高度重视,从而在思想认识上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了最广大基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采取多种培训学习方式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我县中医药人员综合素质。
1.加强县中医院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指导。县中医院依托市中医医院的对口帮扶支援积极利用下乡、义诊等活动对基层的中医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指导查房等业务培训,并且深入到病床旁指导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临床实践和技术操作,全年共指导基层20余次。同时,市级培训结束后,县中医院及时承担了培训人员为期15天的临床实践操作实习,充发发挥了中医院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技术指导作用。
2.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培训。我县山大沟深,人员居住分散,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了培训。从x月1日起,各乡镇医院陆续成立了培训领导小组,确定主讲老师,制定培训课程表、准备培训教材以及培训地点、教室等各项工作,并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专人负责技术培训全过程的考勤,以督促教学和培训效果。县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均集中对本单位和村卫生室的中医药人员进行了为期20天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在理论培训结束后,进行了统一闭卷考试,真正确保了培训效果。、中心卫生院还在培训期间为学员统一安排了食宿,准备了学习用具,各医疗单位还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对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中医药知识的再培训,从而保证了医务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知晓率达到了100%。
(四)落实措施,保障中医药培训工作得到落实。
卫生局将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纳入了全年目标任务考核,并在年终检查时,对各医院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进行考核,督促各医疗单位对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视和落实。各镇卫生院也加强了对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的目标管理,督促各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并把培训学习纳入对村卫生室的目标管理中来。
三、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虽然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发现培训中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
1.个别中医人员对中医药适宜技术兴趣不高,学习效果不好;
2.中医技术操作性强,每项技术用一天时间学习很紧张,实践教学由卫生院统一组织实施,病种单纯,病源少,操作练习少,不利于技术的巩固;
3.全县中医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普遍较弱,短时间内适宜技术掌握程度层次不齐,有待进一步学习提高;
4.个别乡镇卫生院对培训工作重视不够。个别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不认真,学习流于形式,并有缺席现象;有些老中医不愿意学习,不愿了解当前医学科学和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趋势和中医的发展方向,对现代中医药新知识疏于学习,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
今后,我们要在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发扬成绩,总结成功经验,并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重视,并积极培养青年中医药技术骨干和中级职称以上中医药人员,从而提高全县中医药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关于中医导论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诊所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备案工作。
第四条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五条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第六条中医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六)消防应急预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七条备案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备案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国家逐步推进中医诊所管理信息化,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网上申请备案。
第九条中医诊所应当将《中医诊所备案证》、卫生技术人员信息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条中医诊所的人员、名称、地址等实际设置应当与《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相一致。
中医诊所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技术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对变动事项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禁止伪造、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十二条中医诊所应当按照备案的诊疗科目、技术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对诊疗行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并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中医诊所发布医疗广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虚假、夸大宣传。
第十三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辖区内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在其政府网站公开,便于社会查询、监督,并及时向上一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本辖区内中医诊所备案信息。上一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备案事项,应当在三十日内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诊所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诊所管理等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自中医诊所备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备案的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医诊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一)中医诊所停止执业活动超过一年的;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举办中医诊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中医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的。
第十七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中医诊所负责人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传染病防治等知识,促进中医诊所依法执业;定期组织执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中医诊所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制度,对违规操作、不合理收费、虚假宣传等进行记录,并作为对中医诊所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对符合备案条件但未及时发放备案证或者逾期未告知需要补正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开辖区内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未依法开展监督管理的,按照《中医药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第二十一条提交虚假备案材料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并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其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中医诊所擅自更改设置未经备案或者实际设置与取得的《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二十四条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由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管理工作:
(一)因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曾受过行政处罚的;
(二)超出备案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给患者造成伤害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规定的中医诊所管理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医疗机构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和《中医诊所备案证》格式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置的中医诊所,符合本办法规定备案条件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之前,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管理,也可以按照备案要求管理;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其他诊所仍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审批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医导论心得体会怎么写 中医专业导论心得与感想(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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