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操盘心得体会及感悟 操盘手经验总结(四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今日操盘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这句话看起来很怪,但是看完节目,你就会感慨,不是火车算啥东西,而是到底执法部门应该以什么为重?是以民心为重,还是应该以生冷的法律为重?
事件的过程大概是这样的:20xx年某月某日南京的一位女士下班回家晚了,没有赶上第一趟19点的火车,在赶第二趟22点的火车回家时,因为嫌人多着急赶车没有从进站口进站,而是选择抄近道钻铁路护栏,导致自己被火车撞死。事发之后,其年逾七旬的老母亲觉得女儿是因为在上下班途中出事的,单位应该以工伤判定给女儿一个说法,但是该女士单位的人事部门和当地劳动局均认定该女士被撞死不应被认定工伤,理由是:第一该女士没有按点赶下班的火车,第二该女士有钻越护栏行为,第三也是引起劳动部门和受伤害家庭的争论的焦点是:按照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工伤管理条例看,火车没被道路安全法规定为机动车,所以单纯根据道路安全法看,该女士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职工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伤害,故不能被认定工伤。
该死者老母亲的老伴20xx年前去世,女儿与妈妈相依为命,老妈妈不能接受女儿在下班途中回家遭遇车祸一事,更不能接受的是孩子不在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而当地劳动部门竟然不给女儿认定工伤的事实,老人一次又一次找女儿单位和劳动部门协商,希望能给女儿一个说法,但是都遭到拒绝,老人家一次又一次找法院申请女儿被认定工伤,当地一级、二级法院也因考虑道路安全法中没有明确提到火车为机动车而驳回老人家的申请。
据媒体报道,媒体也采访南京站上至70岁的旅客,下至6岁小女孩,还有很多铁路职工,大家都认为火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一个6岁小孩都知道火车是机动车,那么为什么我们现行的执法部门就那么死搬教条,不能为死者做出一个合理的裁决呢?从20xx年到20xx年6月,家人都劝老人家放弃讨说法,安度晚年,可老人家哭着说:女儿就这样不在了,我怎么能安度晚年?看着老人家羸弱的身子,想着老人家一次次奔波在这些执法部门之间,我能读懂她老人家那满含热泪的昏花双眼后的哀伤,我更能体会到她内心的不甘。最终,经过六年五次驳回上诉,老人家的申诉在到达江苏省高院后,江苏省高院的工作人员认为不应该仅仅因为“机动车”这个单纯的词语的法律上的缺失,就不考虑事故的真相,而更应该以人为本,考虑事故发生后事故家庭的悲伤。最终裁决:该死者属于正常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伤害,应该按照工伤对待,驳回当地一级二级法院的原来的判决,判决当地法院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给该死者工伤认定。
为了给女儿讨说法,老妈妈在坚持6年后终于赢了。但是我的内心依然很沉重。我知道她要的不只是那十几万的赔偿,她要的是给女儿一个说法,生命和赔偿相比,赔偿金算什么?我们不是为了稀罕那点赔偿金,我们是为了尊重生命,讨个说法。电影“秋菊打官司”秋菊为了那一句话就是要“讨个说法”。如果老人家不能坚持,或者老人家已经经受不了一次次打击,女儿的工亡是不会被认定的,那么她的女儿就这样不明不白死了,虽然她有过错,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律到底是为什么人制定的?难道火车属于机动车这么一个简
今日操盘心得体会及感悟 操盘手经验总结(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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