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法原则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民法的心得体会得(6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学习民法原则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_》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_、自残。学生的_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_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_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_,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_,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_,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_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对于学习民法原则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中学实践活动课的开展,是贯彻这种教育目标的一种重要方式。上个世纪以来,许多学校都对此作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探索,在新课改的教材中,各科也安排了有关探究性学习的课程。
我校是一所农村中学,软硬件都相对落后,学生基本都来自于农村,他们不如城里的同龄人见多识广,独生子女或者留守少年的家庭教育环境,使他们缺乏自信,也缺乏对周围人事的关心。我校实行双休日,对距家较远而不能回去的寄宿生而言,往往有大量时间可以支配,作为班主任正好可以适时引导学生开展一些有意义的研究性活动。
开展研究性学习,对我校老师和学生都是一个挑战。在阅读了大量研究性学习案例后,结合我校实际和学生实际,我将课题定为“校园·生活”。营造一个文明安全的校园,需要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只有引导学生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才能使学生关爱自己的校园,了解自己的生活,才能更好地激发学生校园主人翁的意识,自觉遵守和维护校园文明,远离危险,参与营造“平安校园”,同时,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道德素质。
(一)课题目标
1、认识到维护和创造校园文明、安全需要大家共同参与。
2、让学生学会设计、收集和处理信息,学会合作、讨论以及与他人的沟通,学会基本的调查研究方法。
3、培养学生热爱校园,关爱他人。
(二)方案设计
1、子课题的确立
“校园·生活”涉及面很广,学生也各有所长,各人兴趣爱好也不一样,又要调动所有学生的参与热情,我和学生共同设计了以下七个课题:“校园·生活”纪律现状与问题卫生现状与问题校园安全现状与问题校园水电节约情况调查教学情况调查校园饮食情况调查学生课余时间安排情况调查。
2、具体方案设计
课题组成员为高一(7)班66名同学。在公布七个子课题后,由学生自由选择研究内容,编成七个小组。每小组任命一名组长,再由组长组织成员共同讨论本小组研究方案,然后进行分工实施。
1、学习培训:对学生进行社会学研究方法(问卷法、访谈法、信息分析、撰写报告等)指导。
2、分组讨论,制定调查问卷并各复印30份。讨论确定本组研究方案并进行调查。
3、各小组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讨论,并撰写调查报告。由班主任进行整体汇整。
4、课题总结。由班主任撰写整体报告,并利用班会课,对学生的调查活动进行总结点评。
(一)纪律现状与问题调查报告
总体来说,我校大多数学生的纪律状况良好,上课能够认真听讲,尊敬师长,考试和作业过程中都有较强自主性。但也有11%的学生存在一些问题,如打饭插队,上课玩手机或者睡觉现象等等。
问题存在原因主要是学生缺乏自律,同时和部分老师要求不严格也密切相关。
(二)学校卫生现状调查报告(大磊、李政策、苏敏、纪沈琴等19人)
对于寝室卫生,有一半同学认为寝室卫生间设计不合理。59%的同学认为寝室区有异味、不卫生。但同时,同学也坦承各班寝室垃圾能够及时清理。
对于教室卫生,高中部有近五成的班级达不到清洁要求。从调查结果来看,普遍原因是少数同学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对于校园卫生区卫生,绝大多数同学能够将垃圾倒在指定场所,对校园卫生间卫生也基本满意,但近七成的学生认为校园整体不是很清洁。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同学都有较强的卫生意识,能够自觉维护校园和教、寝室卫生,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希望生活在一个清洁的校园环境中,并承认这对学习有影响。学生们对良好卫生环境的普遍心理需求,是学校能彻底改善卫生的希望所在,只要学校适当调整卫生间布局,改善部分设施,加大宣传,班级进一步加强对卫生管理,并实施有效的监督机制,一个清洁美丽的校园一定会展现在我们面前。
(三)我校安全情况调查(杨玲、陆玉娟、尹星、吴小知、许荣等8人)
围绕安全问题,我们作了七个方面的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用电安全、运动安全和实验安全整体较好,分别只有7%和3%的同学出现过意外(原因不详)。
同学们意见较为集中的安全隐患有三个方面,一是校园丢失物品的情况较为严重,近一半学生承认丢失过物品或者有失窃经历。二是在校园一些监控死角,学生聚集吸烟情况普遍,有一半学生都知道这种情况存在;三是教学楼楼道照明情况有重大安全隐患,绝大多数同学对此表示不满。只有1/5的学生认为无所谓。
为此,小组建议学校为教学楼楼道装声控或者光控的照明灯。同时,对极少数学生攀爬围墙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
(四)校园水电节约情况调查(陈彦宇、纪蓓蓓、桂盈盈、汪丽、吴青青、陈华等6人)
调查方式:问卷、访谈
本校87%的高中生都同意并提倡节约水电,并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如利用洗脸水洒地、洗衣服;减少手机的使用,保持长期待机状态等。但仍有少数同学在冬天用热得快烧水现象,这既不安全,也不环保。希望学校加强环保宣传,并制定相关的制度,让高中生为社会、校园的和谐发展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五)教学情况调查(组长:田浩然)
调查方式:问卷、访谈
85%的学生认为本校教师教学严谨,辅导认真,对学生较热情。多数学生认为学校硬件设施配套齐全。但对老师的教学行为,仍有个别小问题存在。一是有部分老师经常在上课期间接听手机;二是极少数老师在上课期间吸烟;三是有1/4的高中生反映自己受过老师的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另外,也有学生反映教学楼漏雨,体育器材缺乏等问题。
建议学校对教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改善教学设施,力创和谐文明校园。
(六)校园饮食情况调查(查文宝、高志、许涛、陈秋霞、桂佳、桂蜜枣等9人)
调查方式:问卷、访谈
调查显示,只有2%的同学对学校食堂满意。91%的学生都有吃零食的习惯,还有少数学生有节食的不良习惯。
建议学校食堂适当调低饭菜价格,用黑板或者公告等形式进行饮食健康知识宣传,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
(七)学生课余时间安排情况调查(张晟、刘超2人)
调查显示,在课余时间选择运动的学生只有11%,60%的学生选择休息,还有21%的学生仍然坚持学习。
从调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同学没有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相当一部分同学不懂得劳逸结合。调查结果还显示,对于学生课余活动,没有得到很好的引导,导致很多学生对这段时间的安排处于茫无头绪的状态。
希望各班加强对学生体育锻炼的宣传,学校和班主任要对学生课余时间安排进行科学引导。
对于学习民法原则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两天半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很快就结束了,时间虽短,但让我们政府采购业务人员收获的却是引领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工作启发和方向。几位专家的授课从不同层面丰富了我们的政采业务知识,也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政府采购工作的责任感。
通过培训学习交流,学到了理论,掌握了方法,明确了方向,把握了重点,受益匪浅,感触颇深。具体来说,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将财政部令第18号和财政部令第87号(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通过对比的方式明确展示给我们,并且逐一进行讲解,重点条款还列举了案例,有效解决了日常工作当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其次,**讲述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办法,为我们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对中介代理机构进场交易和各评标(评审)专家的规范与管理起到了明确的指导意义。接着,**的授课最为精彩,他很透彻地将《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招标投标法》串讲起来。尤其在讲义中列举出85条“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情形”,为我们政府采购一线工作人员拉起了一条“警戒线”,教会我们如何在法律面前不越红线。最后,**完整、系统地解析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使我们从法律法规上将公开招标和非公开招标进一步明晰,从本质上认识到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特殊性,让我们更好地在日常工作中能准确运用各采购方式高效、快捷地开展业务。
招标文件的编制是政府采购业务的“重头戏”,本次培训班的讲义汇编是我们今后工作的“指挥棒”,尤其在**的讲义中对采购文件的编制给了我很好的指导,让我从此转变了“菜鸟”的角色。例如:采购需求的设置、采购文件应该体现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采购文件评标办法的编制,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软件和采购需求对应等等,这些编制要求都是日常工作当中我们不够重视的,甚至盲目认为有和没有一个样。
公共资源交易是为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现资源共享,节约公共开支,加强廉政建设,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创立的。本次培训课堂上,**从公共资源交易发展的昨天、今天和明天,为我们讲述了公共资源交易整合的目标、发展的趋势、平台整合的发展要求与标准等。体现了放管服、营商环境与“互联网 ”是公共资源交易的演进与变革,而交易中心的使命则是政策工具丰富性与广泛的应用,我们要不断丰富治理工具和发挥公共政策功能。
**举办的这次培训班,资料切合实际工作,针对性强,几位授课的老师都是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以及公共资源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讲课理论结合实际,生动具体,可操作性强,对我们基层政府采购工作者来说,是办了一件实事,我也十分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今后,我将不仅仅要将认真反思学习所得,更要融入到实际工作,与同事们共同探讨,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为已任,找准切入点,服务各单位、社会团体,服务大局。
对于学习民法原则的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为什么一上学父母就说:“要用心学习,好好学呢?” 这指的就是学习态度。态度决定一切,只有端正了学习态度,我们才有资格学习。如果态度端正,就有毅力克制自己的玩心,有催促自己前进的动力。所以我们不妨来一次面壁思过,反思一下自己有无懈怠之时,投机取巧、偷工减料之处。及时矫正自己的学习态度是认真学习、用心学习的必要保证。
端正态度之后,我们所要找的就是方法。
一样的付出,却得到不同的成绩是什么原因呢?
有的人学习刻苦,不容置疑,成天写写写,做做做,默默默。在一旁看着都觉得累,有的人上课听听,下课翻翻,写写作业,难得写几道奥数题,成绩却稳定不退,这个世界怎么这么不公?
其实不是这样的,前者用的是题海战术,多少英雄好汉就是一头撞死在这堵墙上的。题做得多是好事,可那是做题!又有多少道题是真正会做的?如果改个条件,换个问法能做到联想,转换为同一道题;或是用五花八门的方法求出来才算真正会做。
我的学习方法比较奇怪:不死啃书。我手上的辅导书也不算少,我是这么做完的:看了一题,脑子里有了思路就可以pass了。如果一题让我思路凌乱,那么,八成是难题或有多种解法,这道题就值得我下大手笔了。对待作业,一定要认真,自己买的书鬼画符也就罢了,老师布置的作业马虎不得。这不是阿谀奉承,是训练解题格式,打基本功的绝佳机会。另外,做题时要记住一次做对,千万不要想我还有检查的机会。考完了试,总听到有人抱怨:“我明明检查了的,就是没看到。”这很正常,就如你自己挖的陷阱自己不会往里面跳,我们犯的错误自己是很难检查出来的。
给自己找一个竞争对手也不失为一种方法。
当自己有一个对手时,便有了竞争的意识,只要我们想要有进步,就会自己向前。那么如何选一个对手呢?不要把一个短时间内超越不了的人作为对手。他,是你的榜样。看看上次的排名,你前面的那位是谁?目标不要太高,比他高一分。我曾在课桌上写下,比高一分,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目标,付出努力后我所得的远不止一分.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劳逸结合,学习上下了苦功夫,课后一定要用散步、运动、睡觉补回来。运动可以提高思维的活跃程度,适当的打打球,跳跳操对学习是有益的。有规律的作息,合理的饮食绝对百利而无一害。
我们所需要把握的是平衡关。一旦劳、逸两者失去平衡,一定要及时补救。如果这样做了,相信大家在学习与健康方面都能做到双赢。
有了良好的学习方法,最重要的还是要坚持。
学习习惯看似和方法差不多,但好习惯的养成更需要的是毅力。
例如:找个小本子记下身边上发生的事,有多少人能做到呢?
又有多少人把看的新闻记在脑子里了?
有谁能时刻记住要多联想,锻炼思维逻辑性呢?
……
习惯可大可小,贵在坚持;贵在你对它的重视程度。习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培养出来的,是自己多年的经验总结、归纳得出的。
对于学习民法原则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开学第一天,空中课程也如约而至。唯一不同的是,上课的环境不同。原本我们应该坐在教室,盯着黑板,仔细地听着老师课堂上的话语。现在的我们,在家中,捧着电脑和手机上课,屏幕上展示着一张张图片,音箱里传来老师抑扬顿挫的声音。只听声音,便能想象出老师上课的模样。一定是神采飞扬,绘声绘色的。
通过手机、电脑等通讯设备,老师向我们源源不断地传授着知识,我们就像一块海绵一样,用尽浑身解数汲取着知识的甘霖。
空中课堂向我们展示了另一种上课的方式,解决了我们因疫情而不能上学的苦恼。虽然在网上上课有诸多不便,但上课的过程仍是有趣的。
有了空中课堂,我们可以足不出户的汲取知识,可以方便快捷地享受课堂,可以节省时间,将上学路上所耗费的时间全部用来做有意义的事情:可以用来读书或者写作业。空中课堂便于我们与比我们更优秀的人交流,可以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自己与他人的差距,便于我们思考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什么。
空中课堂虽方便,但他给不了我们在学校上课时的那种氛围,那种氛围是和谐的,是美好的,是容易投入学习中去的。在空中课堂上,我们看不见老师的动作,神态。只能听见声音。同样,老师也并不能看见我们,他们并不知道我们在屏幕前做什么,或者有没有认真听讲。这可能就是空中课堂最大的弊端了吧。
空中课堂,考验的就是学生们是否自觉。事实上,自觉的学生无论在何处,都会认真听课,从不会去想着投机取巧。而不自觉的学生,不论是在学校上课还是在网上上课,都会忍不住去偷懒。
空中课堂已开课两周。在这两周内,虽然只是六门学科轮流上,但是是不同的老师上课。所以我们体验到了不同老师的上课方式,也觉得原本枯燥的课堂,变得丰富多彩。
我们也学会了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学习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非常时期,我们更应该保持初心,不忘梦想,努力学习,奔向更好的未来。
对于学习民法原则的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通过培训期间的学习和与系统单位工会工作人员的交流,让我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对工会管理工作的影响等方面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同时,通过培训交流,也让我对新法颁布实施后,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现结合有关资料和目前企业现状,谈几点看法。
一、《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员工权益的维护。纵观《劳动合同法》不难发现,尽管其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基础上,兼顾了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但其最为显著的特点在于,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偏重保护,也就是“保护弱者”意识。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这就对工会的日常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认为,首先我们要认真学习新《劳动合同法》,尊重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和懂法;其次,我们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在企业目前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逐渐的、有步骤的推进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既要维护好职工的基本权益,又要有利于企业健康稳步的发展。当前,我认为,尤其要坐到以下两点:1、规范劳动合同文本的制定,为有效管理奠定基础。 2、重点关注员工解聘条款。
二、要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并且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学习中注意到,新《劳动合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我们的个别企业,由于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存在人员流动大、合同种类多的特点,相应的表现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就是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短,变更频繁,甚至个别企业存在季节性用工多的特点。这就加大了劳动合同管理的难度,一方面我们要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行业特点,做到为企业利益服务;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产生劳动纠纷。鉴于此,我认为这有四点值得我们注意:
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
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是对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是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和签订的次数。
三、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做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更是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处处体现着对劳动者的保护。这在第一部分第二点“新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员工权益的维护——重点关注员工解聘条款”已有所提及,这里重点谈谈对劳动合同解除方式的看法。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为以下四类类:一是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即时解除。在“即时解除”时,除列示了即时解除的法定理由外,还明确了即时解除的法律义务,要求在解除时须说明理由,究竟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还是造成重大损失而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事先应告知工会,否则,应给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对没履行通知义务的,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三是预告解除。在预告解除中,对用人单位预告解除的时间、经济赔偿金等做了具体的要求。四是经济性裁员。
上述四类劳动合同的解除,均有明确的解除程序、法定事由、用人单位的义务,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处罚也更为明确。
通过参加这次新《劳动合同法》的培训学习,我注意到该法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对企业的要求更高了。无疑,这对企业在新形式下如何更好的规避用工风险、尊重员工的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公司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我深感肩上责任重大:既要维护职工权益,也要规避企业用工方面的风险。
面对劳动法律法规日臻完善的趋势,特别是新《劳动合同法》的正式推出,迫切要求我们切实重视内部劳动关系的管理,但同时由于各单位存在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经济的发展水平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全面的实施新劳动合同法还存在较大的困难,这就要求我们对于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人事、工会方面的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工作流程的操作要做到严谨、到位,各项工会工作的开展要依法合规,要通过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公司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习民法原则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民法的心得体会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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