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防疫的群众心得体会范本 宣传防控防疫知识心得(七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配合防疫的群众心得体会范本一
大家好!
一座封锁的城市,城内身着白色衣裳的人们坚守在他们的岗位,他们无私的奉献着自己的时光。他们申请了一封又一封请战书,一个又一个血红色的手印在白色的纸张中展现。无数感人的故事时刻感动着每一个人。
与此同时,这座只能进不能出的城市,一列高铁正飞速驶入。车上的这群人,他们不是迫切想要回家的游子,因为他们的家乡不在这里,他们的亲人不在这里,甚至这里没有他们牵挂的人,但他们来了,作为医生的他们积极响应号召,主动放弃与家人团圆的机会,带着医疗设备义无反顾的前来支援,帮助更多的病人康复,帮助xx摆脱病疫。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不仅仅有这些可爱的医生们在战斗着,消防员,警察等也都在这不平凡的一年里为人民忙碌着。而身处病魔的发源地的人们,他们不害怕孤单,因为有许多人在关心,照顾着他们。
一道封锁线,被隔离的只有病毒。人们无私奉献的心灵不受任何阻拦,来到他们想要传达的人的面前,鼓励人们勇往直前。为抗击病疫无私奉献的人们,感谢有你们的存在,每一位病人才更安心。也感谢每一位在新年里待在家中的朋友,配合政府缩减灾疫扩散的范围。
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病疫终究会被打败,灰溜溜的逃跑掉,希望更多的人为之做出贡献。
谢谢大家!
描写配合防疫的群众心得体会范本二
1.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
2.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3.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4.加强联防联控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5.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有效性。
6.依法科学加强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7.弘扬社会正气坚决抵制疫情谣言散布。
8.投身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9.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0.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防控疫情。
11.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就是守护我们的初心。
12.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3.做好群众工作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14.抗击疫情人人有责。
15.向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勇士学习致敬。
16.佩戴口罩定点丢弃不传病毒。
17.勤快洗手消毒杀菌赶走病毒。
18.拒绝野味不猎奇不贪嘴病从口入教训牢记。
19.科学防治战胜疫情不信谣不传谣。
20.戴口罩是阻断呼吸道分泌物传播的有效手段。
21.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多通风少揉眼。
22.外来人员请主动报告 主动登记。
23.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24.顾全大局主动配合检疫、公安部门工作。
25.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26.重视自身健康做好自我防护。
27.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28.整治环境卫生,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
描写配合防疫的群众心得体会范本三
为了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街道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 ,一年以来,在街道主要领导的指导及村级干部、防疫员的支持和帮助下,较好地完成了本街道动物防疫工作,现将本年度动物防疫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与实践同步,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动物防疫工作关系到街道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稳定。20__年在动物防疫工作中,认真学习动物防疫法等相关知识以外,虚心向其他同事学习防疫经验,确保本街道的防控工作顺利完成。
第一、疫苗领取。街道兽医站工作人员将疫苗领回后,及时通知村级防疫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并及时发放给各养殖大户,保证了疫苗的有效性。
第二、防疫工作责任到人。根据区畜牧局会议的总体要求,本街道及时开展了春秋两季动物防疫会议,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建立健全各行政村领导和防疫人员分片包干制度,责任到人,层层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追踪防疫进度。为了及时准确掌握本街道动物防疫工作的进度,与每个村级防疫员发放了春秋两季街道养殖大户疫苗领取表和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登记表,对本街道畜禽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确保防疫进度的准确性。
第四、督促 “瘦肉精”检测任务。为切实保障畜牧产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能吃上“放心肉”,今年以来我街道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制定方案,在全街道统一开展整治行动。全街道今年共抽查5家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液15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快速检测卡均显示全为阴性,未发现不合格样品,无“瘦肉精”事件的发生。
第五、积极参加培训活动。为更好的学习动物防疫知识,服务“三农”,于20__年x月x日至x日参加了__区20__基层农机推广补助项目农机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会,学习了解了最新的涉农法律法规、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和专业防疫养殖技术,提高了专业技能。
二、数据和信息上报。
依据上级文件总体目标及要求,我及时上报各类数据信息,确保数据完整性和信息的及时性。第一、防疫信息。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防疫期间,对各村级防疫员报送的防疫进度汇总后上报区相关部门,使上级业务部门更好的了解防疫情况;第二、数据汇总。根据省市区的相关文件要求,对能繁母猪、规模养猪场无害化处理等数据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区畜牧局;第三、兽医站资料规范。为更好的使街道兽医站的防疫资料规范化,按照上级要求对各村20__-20__年动物防疫资料进行了整理,做到有据可询。第四、养殖信息。每年春秋两季上报街道政企技企联系表,并及时更新养殖信息,通过养殖场的养殖数量的变化,更好的为省市区制定养殖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生产单一,没有优势产品和品牌优势,缺乏市场竞争力。规模养殖场数量少力量薄弱,资金有限,经营粗放,硬件设施不到位,没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严重制约了标准化养殖场的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新的一年里,我街道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区畜牧兽医局的工作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学习型机关、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创新争优活动。
二、抓好转型发展,推进规模健康养殖,切实转变饲养方式。
三、落实防疫规范年的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推行疫病防控科学化、标准化,强化卫生监管,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年来,我校始终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营造全体师生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校成立了以王胜南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我校20__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加强宣传,强化意识。为提高广大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意识,我校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对全体同学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不仅如此,我们还对食堂和校园超市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增强经营户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行业自律意识。
加大管理,明确目标。督促食堂和校园超市经营户完善经营项目的合法手续,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经营,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配合好卫生、质监、食药局等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的各环节执法,并提供食堂和校园超市的相关登计信息。
描写配合防疫的群众心得体会范本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及其他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综合防治、严格检疫、重点控制、全程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市和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区、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本区域内动物疫病预防工作。
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动物防疫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别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防疫的监督和动物疫病的预防、检疫。乡、镇的动物疫病预防组织承担本区域内动物防疫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保障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经费。
第七条本市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动物疫病保险业务,鼓励动物养殖场和养殖农户参加动物疫病保险。
保险机构应当依据本市农业保险政策,落实动物养殖业保险措施,并依据保险合同及时为动物养殖场和养殖农户供给承保范围内的损失赔偿。
第八条市和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动物疫病预防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实施方案。
第九条对尚未列入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名录,但严重危害养殖业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本市能够实施强制免疫。有关强制免疫的病种和区域,由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强制免疫工作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实施,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十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计划,负责统一订购与组织供应实施强制免疫所需生物制品,适量储备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所需药品、生物制品等有关物资,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动物防疫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十一条动物养殖场应当按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实施强制免疫接种;散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理解和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强制免疫接种。动物养殖场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动物防疫制度,建立动物疫病防治档案,配备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散养动物疫病防治档案由乡、镇的动物疫病预防组织负责建立。
第十二条在动物运输过程中,不得宰杀、销售、抛弃患病、濒死和死亡动物,不得沿途丢弃或者遗洒动物的垫料和排泄物等。
第十三条禁止销售无检疫证明、检疫证明与实际物品不符、检疫证明与有关的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识不符的动物、动物产品。
禁止屠宰、销售未按照国家规定佩挂免疫标识的猪、牛、羊、犬等动物。
第十四条大型动物养殖场、屠宰加工场等场所应当具备无害化处理本事,设置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不具备无害化处理本事的生产经营、动物诊疗、科研教育等单位,应当将需要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相关物品送交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委托其进行处理。
本市的无害化处理场所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
第十五条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动物疫情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本市的动物疫情信息,并根据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授权,公布本市动物疫情。
第十六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景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上一级畜牧兽医行管理部门备案,并成立动物防疫应急预备队。动物防疫应急预备队由畜牧兽医、卫生、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定期进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控制技术培训和演练。
市和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按照不一样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实施方案。
第十七条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动物诊疗和科研教育等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疫情登记、统计制度,并定期向所在地的市或者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动物群体发病或者死亡,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市或者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动物产品的,应当向市或者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对动物疫情进行监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十八条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市和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行封锁的提议,并通报毗邻地区。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需要实行封锁的疫区仅限于本区、县的,由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疫区封锁;需要跨区、县实行疫区封锁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疫区封锁。
第十九条对划定的疫点,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畜牧兽医、卫生、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采取下列措施:(一)在疫点周围设立警示标识;(二)禁止疫点内动物、动物产品运出及疫点外动物进入;(三)对疫点内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扑杀并销毁;(四)对疫点内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受污染的垫料等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五)对疫点进行全面消毒,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疫点的人员、运输工具及其他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第二十条对划定的疫区,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畜牧兽医、卫生、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采取下列措施:(一)在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识;(二)禁止易感染动物、动物产品运出及疫区外动物进入;(三)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立临时消毒检查站,对进出人员、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四)对疫区内易感染动物实施圈养或者在指定地点饲养,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或者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进行扑杀,并对有关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五)关掉疫区内的动物、动物产品交易市场。
第二十一条对划定的受威胁区,市或者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单位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受威胁区内的易感染动物根据需要进行紧急免疫接种;(二)对受威胁区内的动物运输工具等相关物品采取消毒等预防性措施。
第二十二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根据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需要,能够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政府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二十三条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根据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疫区封锁、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并协助、参与动物扑杀;工商部门负责关掉动物、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卫生部门负责做好相关人群的疫情监测;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解除疫区封锁应当贴合下列条件:(一)在疫区内所有染疫动物、动物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所发疫病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发病例;(二)对被染疫动物污染的场所、用具、车辆、衣物等进行清洗消毒。
贴合前款所列条件,并经上一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封锁,并通报毗邻地区。
第二十五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动物检疫员,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够聘用兽医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派出的动物检疫员,承担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第二十六条在出售、运输动物、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并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运输。
第二十七条跨省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先到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国家规定的有关检疫审批手续。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引进后,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隔离检疫,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本市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其他需要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动物种类,由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屠宰场应当凭产地检疫证明接收动物。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向屠宰场派驻动物检疫员,对屠宰动物实施检疫,出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加盖验讫印章或者加封规定的检疫标识。
第二十九条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在购进动物、动物产品时,应当查验检疫证明、相应的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识。
第三十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备动物防疫监督员,具体实施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动物防疫监督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取得相应的执法资格。动物防疫监督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执法。
第三十一条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等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及其场所,应当贴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理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
举办动物交易会或者其他涉及动物的临时性展览、展销活动及其场所,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二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对动物、动物产品采样、留验和抽检,不得擅自扩大采样、留验和抽检的种类和数量。
第三十三条在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取得检疫证明的动物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能够要求货主或者承运人将其送至本市指定的场所进行留验、检测,并补办检疫手续。
在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中,发现检疫证明与实际物品不符、检疫证明与有关的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识不符、检疫证明逾期、检疫证明涂改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能够要求货主或者承运人将有关动物送至本市指定的场所进行留验、检测,重新办理检疫手续。经补检或者重检,对检疫合格的动物,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留验、检测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主或者承运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发现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经检疫确定为染疫的,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定为未染疫的,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或者解除封存。
对来自疫区的染疫动物、动物产品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送至本市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销毁处理。无害化处理的费用,由货主或者承运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运载动物、动物产品进入本市,应当凭检疫证明及相应的验讫印章、检疫标识、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经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道口,理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证、验物和消毒。运载的动物、动物产品在取得道口检查签章后,方可进入本市。非经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道口,禁止运载动物、动物产品进入本市。未经指定道口检查并取得道口检查签章,非法运入本市的动物、动物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
第三十六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
从事宠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贴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二)有与动物诊疗业务相适应的执业人员;(三)有必要的动物诊疗器械、设备;(四)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执业兽医资格。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执业项目和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并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规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供给诊疗场所和其他条件。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要求理解和配合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强制免疫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动物养殖场未建立动物疫病防治档案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动物运输过程中,宰杀、销售、抛弃患病、濒死和死亡动物,或者沿途丢弃、遗洒动物的垫料和排泄物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将需要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相关物品送交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本市指定的道口运载动物、动物产品进入本市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承运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接收未经指定道口检查签章运入本市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接收单位或者个人予以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从事宠物诊疗活动不贴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动物防疫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一)违反检疫操作规程造成后果的;(二)出具虚假检疫证明、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识;(三)出售检疫证明、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识;(四)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收费规定;(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描写配合防疫的群众心得体会范本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母猪配合饲料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饲料基本情况
(企业证号包括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动物源性饲料卫生合格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准入文号包括产品批准文号、进口产品登记证号。不够可另附表。)
第二条质量要求
1.饲料产品不得使假、掺杂,符合饲料标签的质量指标和《饲料卫生标准》等安全卫生要求,绝不含有违禁添加物质。
2.其他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交付方式
1.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_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开具销售凭证。
(2)签约后在签约地点以现金支付,甲方给乙方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送货给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方承担。送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
1.甲方交货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规范的产品标签。
2.乙方应核对产品标签、质量合格证和清点数量。
第五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饲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或产品中含有违禁添加物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物价款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描写配合防疫的群众心得体会范本六
自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首度发文通报至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已波及含港澳台在内的全国所有地区,且在世界范围内肆虐。在此深重的疫情形势下,及时控制疫情蔓延是重中之重。社区基层工作者作为党和政府的代表,迅速反应,承担了大量的任务。然而社区工作仍旧任重道远,在此次防疫基层工作中,社区工作者紧跟时代发展,采取了一系列创新办公方式,但同时也出现了新的问题。这说明社区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们可以看到,社区利用网格化管理,确保了疫情防控的及时性,实现了疫情防控的数字化。但同时也暴露出网格员综合素质水平亟需增强地区差异有待弥合社区资源分配不均工具性特征日趋锐化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进行此次调查,可以对此次疫情防控中社区工作的成功经验以及困难进行总结,并且在对居民调查结果的辅助下,尝试提出一些可行性方案提升社区工作的质量。基于以上缘由,我们“一心移疫小分队”开展了名为“抗击疫情共克时艰”的社会实践活动。
我们小队主要的采访内容有两个部分,一个是关于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另一个是关于社区入户排查的一些问题。不可否认,在社区的抗疫工作中,困难是难以闭免的。但是基层的工作人员仍然坚守在岗位,努力地克服。就像在采访中,我们得知的李成科爷爷,他每次看到值守人员顶着寒风坚守岗位,就更加坚定了自己捐款的想法。这位有着63年党龄的老爷爷,他的和赤诚令我们感动与尊敬。除此之外,两位同学也和社区的工作人员交流了许多其他的问题,他们也很耐心的回答了我们,给我们提供了很大的支持。我们也希望能用自己的一份力,为社区工作添砖加瓦。他们首先向工作人员表明来意,讲述了我们小队的由来:社区工作是防疫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次疫情防控的工作中,社区工作人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然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于是在此基础上,我们成立了“一心移疫”小分队,开展了名为“抗击疫情,共克时艰”的实践活动,对疫情期间的社区工作进行研究。
为了增加对大众关于疫情期间防控相关措施的看法的认识,我们选择在实践期间发放问卷调查,通过对数据做专业的分析整理,得出结论。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让社区的服务效率得到提高,并从宣传工作人员态度社区医院等方面进行改进,从而更好地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在我们发布的“对于疫情期间防控相关措施的看法”问卷中,针对关于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看法共设置了11道选择题。共回收有效问卷125份,其中男55人,女70人,多数为18-30岁之间,疫情期间居住在城市的有60人,居住在乡村的有65人。
疫情期间多数的社区都实施了切实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且大多数居民都可以积极配合社区的疫情防控,虽然部分居民的日常生活因疫情防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他们仍可以积极配合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对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持尊重的态度,这是值得肯定的。另外,希望个别没有积极实施疫情防控措施的社区能够吸取教训,从现在开始进行疫情防控,以及部分不能配合防控工作的居民充分了解疫情防控的必要性并参与其中。最后,希望社区能够务求实效,消除形式主义,提高整合资源的能力,健全服务机制,完善服务网络,让社区的服务效率得到提高,并从宣传工作人员态度社区医院等方面进行改进,从而更好地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为了感谢社区工作人员在疫情中的辛苦工作,我们采购了许多物品送给他们。结合社区工作人员现在工作的特点,我们采购了口罩酒精湿巾眼药水等防护用品。同时我们也采购了水果,零食等食物来慰问社区的工作人员,希望能够缓解一下他们工作的压力。工作人员对我们送来的物品表示感谢,并且希望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医学生,能够好好学习,不断精进,刻苦钻研,成为将来的医学人才,在未来可能面临的抗疫战争中打出漂亮的一仗。
在表达我们的谢意之余,我们也表达了对社区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的尊敬以及像他们学习的决心。
这次的社会实践,虽然是线上的形式,但是带给我的收获仍然很多。作为组长,我不仅要完成自己的任务,也要分配好每个组员的任务,统筹安排整体的活动,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由于线上开展活动的局限性,我要与每个组员保持沟通,这样才能克服线上活动带来的一些阻碍,提高效率,这对于我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这次社会实践也让我感受到了社区工作的辛苦,不只是疫情防控,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也缺少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默默付出。
描写配合防疫的群众心得体会范本七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解释与分析
(一)概述
对外加工装配,是指由外商/定作方提供全部或者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我方/承揽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由外商销售,而我方收取工缴费的一种经济贸易形式。它主要包括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和来件装配种类。来料加工是由外商/定作方提供原材料、辅料:包括材料以及有关的机器设备等,我方/承揽方按外商要求加工成品,收取工缴费的形式。来样加工则是外商只提出成品的式样、规格、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具体要求,而由我方以自己的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机器设备等加工制造成品交给外商,收取费用的形式。来件装配则是由外商提供零部件、元器件以及包装材料,由我方按其要求进行装配成品,收取工缴费的一种形式。
(二)关于料、件、成品条款
进口料、件,出口加工成品是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中一个中心问题,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多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这类条款是加工装配合同的主要条款,所以要详细订明。具体说来,又可分为几个小问题:
1.质量条款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中的质量条款要包括料、件的质量和成品质量两个方面内容。而且这两个方面相互影响,相辅相成。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在订立合同时必须明确料、件及成品的质量要求,名称规格等。对需要辅料、辅件、包装物件等的,也应订明具体的规格、质量要求。此外,在订立质量条款时一定要注意:1)明确采用的质量标准在对外加工装配贸易中,多采用凭商品的标准(还要明确统一好具体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和凭商品的样品(要注意订明封样等具体工作)两种标准形式。2)在明确所采用的标准后,还要订明责任条款,以确保合同能按此质量标准得到履行。
2.料件的供应条款 来料、来件能否按时、如数提供是加工单位能否及时交付成品的关键。因此在订立合同时注意合理安排料件供应的品种、数量和时间,以满足设备正常生产能力对每批应交成品所需料、件的要求。同时,为防止意外,要备有一定数量的周转料件。
在料、件供应条款中还应订明验收条款,一般规定加工企业收到料、件后,按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数量和定作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并在货到港口后一定日期内提交验收报告。
与其他条款一样,料、件供应条款中也要有责任条款,以明确外商在不能按规定供应料、件时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对有关后果(如停产等)应负的责任。
3.料、件损耗 在不对料、件与成品作价的加工装配合同中,材料损耗是双方都关心的重要问题。因为它事关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在确定料件耗用时一定要合理、适当。在订立这一条款时,要考虑以下因素:1)外商提供的机器设备的情况及我方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2)料件的质量以及对成品的质量要求。在具体计算损耗时,可以通过规定成品合格率或在外商提供合格成品所需原材料之外,再多提供一定数量、质量的原材料的办法。
4.成品包装 合同中要约定成品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等内容,同时要明确包装材料由何方提供,以及有什么具体要求等等。一般来说,包装要按外商的指示进行。
(三)价格条款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中所指的价格主要是指以单位产品计算的单价,其中包括加工单价、料件单价、成品单价和定作方提供设备单价等,其中以加工单价为重点,这决定了如何确定工缴费,是对外加工装配合同中的中心问题。
加工单价是指在对外加工装配贸易中,对料件和成品均不作价,由承揽方向定作方收取加工费的单位价格,它往往成为双方当事人订约谈判中讨价还价的核心。一般来说确定加工单价要考虑这样几个方面:1)参照国际上同类产品的工缴费水平,并考虑定作方对成品的规格、质量、包装等特殊要求而有所增减。同时要注意到外商到我国来进行加工装配,主要是着眼于我国的廉价劳动力,所以,外商在从事这一业务时已经与其他国家的加工费相比较,这样,我方加工单位的工缴费应略低于国际市场水平,以增强竞争力。2)对于批量较大,期限较长,能长期合作的业务,可以分期分批作价,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支付条款
在对外加工装配中,一般都采用以银行为中介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其中主要采用信用证方式,如果对方资信可靠,双方业务较多,也可采用托收方式。但具体到不同的加工装配业务,支付方式也不完全相同。例如:对来料、来件及成品分别作价如结算方法,宜采用对开信用证等方式。又如:对料件和成品均不作价的加工装配贸易,其支付方式则与一般的出口贸易做法相同。另外,贸易双方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些安全可靠又迅捷的方式,如汇付。
配合防疫的群众心得体会范本 宣传防控防疫知识心得(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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