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普法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行政执法课体会(6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行政处罚普法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一
目前住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户 籍 地: 广州 身高体重: 158 cm50 kg
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27 岁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行政专员/助理:行政助理、人事专员、高级秘书:
工作年限: 5 职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2000--3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汕头
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广州**电子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6-02 ~ 2010-01
公司性质: 所属行业:电器,电子,通信设备
担任职务: 技术部文员、行政部助理
工作描述: 主要负责:
(1)协助组织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工作。
(2)办理人员任免、调薪、调迁、奖惩、离职、考勤统计、薪资计算等各项事务。
(3)办理劳保业务,负责公司员工的劳保福利品的购买和各种制服的制发工作。
(4)做好车辆管理,合理调配车辆,确保各部门用车需要和行车安全。
(5)办理员工各项福利、膳食供应工作。
(6)协助部门主管制定部门预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
(7)做好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采购及管理
(8)协助拟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9)巡查公司环境,做好日常5s工作。
(10)协助财务核对处理员工各类报销单据。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合生**招标中心起止年月:2004-03 ~ 2005-12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所属行业:房地产,建筑,安装,装潢
担任职务: 档案、合同管理员
工作描述: 负责部门文档、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健全的档案系统;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和准确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州大学
最高学历: 本科 毕业日期: 2008-01-01
所学专业: 中文秘书 第二专业: 计算机应用
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2001-09 2004-06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计算机应用 大专
2005-02 2008-01 广州大学 中文秘书 本科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一般
国语水平: 良好 粤语水平: 良好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任职档案管理员期间得益最大的是对文档管理、保存、发放、销毁、保密等有一定的了解,也培养了我的细心、耐心,能从事较为繁琐的事务。任职行政部助理期间,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能独立处理日常办公行政事务。善与人沟通,客观公正的处理人事纠纷,亲和力强,原则性强,有良好的道德素质,能用平常心面对得失。
详细个人自传
愿意吃苦受累,积极主动的努力实现自身价值。作风优良、待人诚恳,能合理地统筹安排生活中的事务。工作认真负责,为了自己的目标为了完成自己想要的事情拼命投入力量;乐于与人沟通,生活在群体之中,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的精神,能够积极互动努力达成团队的目标。期望自身的浅识能为贵公司及员工提供良好的服务。
关于行政处罚普法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二
我局对(20xx)余行二第565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会时间:20xx年12月21日10:00
听证会地点:余姚市最良路4号余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申请人:宁波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宁波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被余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告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余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12月16日
关于行政处罚普法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三
当事人:嘉善绿源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富良;住所:干窑镇范泾村。
20xx年7月8日,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嘉善县干窑镇范泾村的嘉善绿源化工有限公司食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1.该公司食堂现场不能提供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员工就餐服务;2.该公司食堂从业人员现场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餐饮服务。本局于20xx年7月8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嘉善绿源化工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聘用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从20xx年8月份起,在公司开设食堂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20xx年7月8日,被本局查获,现场当事人正在从事餐饮服务,2名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在进一步地调查取证中发现,当事人未保存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的收据或发票,未做好食品原料的进货台账,未建立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案发后食堂立即停止了经营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并于20xx年9月16日取得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于20xx年7月28日取得了有效《健康证》。至案发,因证据不充分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货值金额无法认定,当事人在食堂经营期间未向职工收取就
行政处罚普法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行政执法课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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