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三个规定 八个严禁 心得(7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三个规定十个严禁心得体会一
这是由党的根本性质所决定的。生产力是社会生产方式中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也是人类社会发展最终的决定力量。当今世界各种力量的竞争说到底还是包括经济实力、科技实力、民族凝聚力在内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建国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的生产力有了较快发展,但总体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无论是要在未来的科技竞争中争取一个更加主动、有利的地位,还是要解决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的各种矛盾,都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把中国的经济搞上去。中国共产党建党80多年来所作的一切斗争就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立足中国现实,顺应时代潮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我们党的根本任务。
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只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只有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才能实现我们的目标。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特别是要和那些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想进行斗争。同时也必须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发展的科学,不能把它当成僵硬的教条,必须不断总结人们在实践中产生的新经验和新认识,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们党从成立时起就确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80多年来,我们之所以能够取得革命和建设的成功,主要是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够团结广大人民为自身利益而斗争。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党必须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强调为广大人民的利益而奋斗。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我们制订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把是不是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的衡量标准,以人民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的干部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和思想作风,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党的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和群众同甘共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认真研究我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贯彻到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
这种统一不仅仅是理论逻辑上的统一,而且是实践中的统一。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是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条件。同时,发展先进生产力,又离不开思想道德和教育科学等文化,思想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素质。发展先进生产力与先进文化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也是如此。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同时,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全党同志一定要坚持把全面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统一于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统一于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总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发展的、前进的。全党必须在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理论上不断有新发展,实践上不断有新创造,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使我们党始终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人民群众共命运。
对于三个规定十个严禁心得体会二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哪三个规定?
(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范围?
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二)哪些行为属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4.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5.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三)遇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时司法人员应该怎做?
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四)领导干部应当做到“五个不得”
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
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范围?
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含司法机关离退休人员)。
(二)哪些情形属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4.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5.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三个不得“
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
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2.“三个应当”
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
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
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四)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时办案人员应该怎么做?
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司法人员范围?
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
(二)本规定所称其他相关人员范围?
1.特殊关系人
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
2.中介组织
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管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参照“中介组织”适用本规定。
(三)哪些行为属于违规接触交往?
1.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2.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3.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4.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5.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6.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四)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做到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
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司法人员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三个规定十个严禁心得体会三
根据xx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县委第xx轮巡察一组对我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xx年xx月xx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接到县委印发的《关于对xx镇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后,我镇高度重视,于xx月xx日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xx为组长、镇长xx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工作的协调和跟踪督办。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推动整改任务的细化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完成,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镇针对反馈意见,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xx镇关于落实县委第四轮巡察一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提交镇班子会研究通过后,以党委红头文件下发到镇直各单位和各村(居),对整改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并多次在班子会上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布置。
(三)加强督查,保证效果。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我镇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每xx天汇报整改工作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跟踪督办,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偏慢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确保在整改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明确项目责任分工,加快各项目实施进度。目前,xx年度xx加固项目xx县xx镇xx工程已于xx年xx月完工投入使用,并于xx年xx月进行完工验收。
2、关于对县审计局、省委巡视、县委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1)xx年审计之后,对白条报账问题虽有整改,但xx年后仍存在用收款收据报支现象。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xx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外来票据必须是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收款收据、送货单等自制凭证不得报销;严禁白条报支任何费用。并召集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杜绝出现
三个规定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三个规定 八个严禁 心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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