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心得体会怎么写 教子有方心得体会怎么写(五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通道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将打通“生命通道”作为竭诚为民的重要抓手,主动回应社会民生需求,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治是行动,督促单位和住宅小区全部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保持正常运行状态,推动全社会形成共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以及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等顽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内消火栓正常供水,保障灭火救援行动高效有序开展,彻底打通“生命通道”。
全市城区已建成有规模的老旧住宅小区。
(一)明确标识化管理。根据前期调研情况,目前全市部分老旧小区已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还有部分老旧小区未完成标识化管理。无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所在乡镇(街道)要发动居(村)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代为履行标识化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分别组织社会单位和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一次集中警示约谈会,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告知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重要性、消防车通道的管理责任、违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处罚和惩戒措施,并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
(二)进行规范化治理。对存在问题的老旧小区逐一制定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任务清单。对清单上涉及标识化管理的问题事项由物业相关部门或乡镇(街道)、社区督促整改;在整改过程中,涉及支取公共维修资金的,房管部门要予以指导。消防部门对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三)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根据老旧小区停车位不足的实际,启动编制老旧小区停车位不足实施方案,其中交警部门负责道路路边停车位施划实施方案编制;相关部门联合推进老旧小区内公共停车场建设及改造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并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明确“十四五”期间各年度建设任务,并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
(四)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要指导、鼓励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公共停车场资源的挖掘,让周边居民实现优惠便利停车,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现实问题,积极推行潮汐停车的做法,探索实行弹性停车、错时开放、共享停车等创新方式,研究引进专业管理公司,提高现有停车资源利用率。物价部门要鼓励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公共停车场管理单位对小区业主实行限价收费等优惠政策。交警部门要会同城市管理部门根据老旧小区周边路段夜间车流量等情况,共同做好潮汐车位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五)整治消防设施完好率。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是否能正常供水,消防水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是否齐全,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报警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以及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职责。
(六)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交警、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交警部门负责查处道路上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牌、灯箱等,查处违规占道经营。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对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规范化管理;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行为。消防部门负责查处住宅小区道路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指导乡(镇)社区组织村(居)委员会成立管理机构或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落实专门组织或者人员管理,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七)集中开展宣传曝光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行动策划和新闻报道,在全社会形成打通“生命通道”的强大声势和影响力。要注重剖析反面教材,警示提醒广大公众,引导群众参与;并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提示短信等方式,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组织专家、学者深入解读涉及消防车通道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要广泛发动群众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一)强化统一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治理,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时间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定期会商研判。要建立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全力推动老旧“一城一策”治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创新治理方式。要因地制宜创新治理方式,倡导错峰出行,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设置单行线、限时停车等扩,积极解决因交通拥堵造成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问题,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要积极发挥作用,在《居(村)民防火安全公约》或《小区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四)加强宣传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老旧小区管理人员、业主的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形成全民舆论监督。
有关通道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在“119消防教育日”来临之际,为做好各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决定于11月6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显著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使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得到普遍提高,真正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综合社会效应。
(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人员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二)为学生上一堂消防主题教育课。教育内容为消防安全常识、疏散逃生自救的方法和注意事项。结合学校实际,各学校要与辖区消防部门主动联系,邀请消防专业人士授课、组织师生参观消防宣传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开展一次寓教于乐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讲座、知识竞赛、消防文艺节目、征文与漫画比赛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开展以“消防疏散、化险为安”为主题的疏散演练活动,并邀请消防官兵到校指导开展疏散演练等多项活动。
(五)观看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视频。在宁波安全教育平台组织3至9年级学生观看相关教育视频。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校(园)要把做好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与辖区消防部门沟通,提早安排,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力求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广泛关注。
(二)创新形式、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此次安全教育活动进行专题报道,扩大活动的效果。各学校要注意收集活动信息,根据活动情况,及时组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认真总结,持续推进。活动结束后,各校(园)要认真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增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实效性。
对于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学校组织学生观看视频情况,教育局将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中进行汇总统计,并将有关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考核的一项内容,望各校认真布置落实。
有关通道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1 目的与范围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2 职责
2.1 公司安质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2单位安质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2.3 项目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3 工作要求
3.1 单位安质部应根据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3.2 项目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 志。安全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应有项目经理签字、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
3.3 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牌。设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楼梯、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临边、爆破物、危险化学品等。
3.4 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单位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3.5 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6 项目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
3.7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8 公司安质部每季度对项目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有关通道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清明将至,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市民到南平市殡仪馆、卧龙山公墓、天湖园陵园从事祭扫活动安全、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开通免费专线车
4月2日至7日每天06:00-16:00开通“马战环岛工行门口——市殡仪馆——市卧龙山公墓”、“锦江花苑——天湖园陵园”临时清明节祭扫免费专线车,市民可乘坐公交车到马站下车再换乘祭扫免费专线车。
二、 实行交通管制
1、4月2日至7日每天06:00-16:00,除公交车、殡葬车、前往更古村的乡镇中巴外,大型货车禁止驶入东溪路,其他机动车辆禁止驶入大官路(包括两轮电动摩托车)。东溪路全段及马站至工业路铝厂门口禁止停车,自驾车可停放于汇富停车场内(原化纤厂道口边)或沿河快速通道内侧及铝厂生活区外往南孚电池厂方向道路两侧。
2、4月2日至7日每天06:00-16:00,水东新大桥实行交通管制(除公交车辆、两轮摩托车外),市区往水东马站方向的车辆从玉屏桥、建溪大桥、闽江大桥绕道行驶;马站往市区方向的车辆允许从新水东桥通行。
3、凡进入上述路段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规,文明行车和停车,不得阻碍主干道通行。
三、 禁止占道经营和堆放杂物
4月2日至7日,对马站环岛、东溪路、大官路进行严控,禁止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乱停车辆,防止交通堵塞。
四、实施错峰祭扫
敬请市民主动避开祭扫高峰时段,缓解交通压力。建议:(1)需往公墓新山墓区、基督教墓区、新款墓区祭扫的,尽可能安排在4月2日至3日;(2)需往福、禄、寿、禧墓区、桃园墓区、祥安墓区、长安墓区、朝阳墓区祭扫的,尽可能安排在4月4日至5日;(3)需往永寿墓区及骨灰墙、骨灰长廊、树葬区、花葬区祭扫的,尽可能安排在4月6日至7日;(4)党员干部要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提倡鲜花祭祀、心语祭祀、黄丝带寄思等低碳、环保、绿色的文明祭祀和网上祭祀方式,市殡仪馆、市公墓管理处开展鞭炮免费换鲜花、“天坛信箱”、“黄丝带寄思”活动,
五、 严格火烛管制
严禁在城区路上抛撒纸钱、燃放鞭炮。参加祭扫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在指定区域点烛、烧纸和燃放鞭炮,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特此通告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关通道心得体会怎么写五
安全疏散是指引导人们向安全区域撤离。例如发生火灾时,引导人们向不受火灾威胁的地方撤离。为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区域,建筑物应设置必要的疏散设施,如太平门、疏散楼梯、天桥、逃生孔以及疏散保护区域等。应事先制定疏散计划,研究疏散方案和疏散路线,如撤离时途经的门、走道、楼梯等;确定建筑物内某点至安全出口的时间和距离,如商场的营业厅由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20米;计算疏散流量和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区域的疏散时间,保证走道和楼梯等的通行能力,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每通过人数100人不小于1米计算,且规定有最小净宽,如医院的疏散楼梯宽度不小于1.3米,住宅为1.1米,还必须设置指示人们疏散、离开危险区的视听信号。
第一节 安全疏散允许时间、出口数量、宽度和距离的一般要求
一、安全疏散允许时间
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离开着火建筑物到达安全区域的时间。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确定安全疏散的距离、安全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重要依据。
如果建筑物为防烟楼梯,则楼梯上的疏散时间不予计算。
安全疏散允许的时间,高层建筑,可按5-7分钟考虑;一般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6分钟,三、四级耐火等级可为2-4分钟。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5分钟,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3分钟,其中疏散出观众厅的时间,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2分钟,三级耐火等级不应超过1.5分钟。
二、安全疏用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指从房间门或住宅户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指厂房内最远工作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限制安全疏散距离的目的,在于缩短疏散时间,使人们尽快从火灾现场疏散到安全区域。
三、建筑物安全疏散宽度指标
为尽快地进行安全疏散,除了 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适当限制安全疏散距离以外,安全出口(包括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必须适当。
(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高层民用建筑内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最小净宽,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的最小总宽度,应按通过人数1m/100人计算;
2.首层疏散外门的最小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1m/100人计算。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3.4.1.1的要求
3.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其厅内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按通过人数0.8/100人计算,且不宜小于1m;其厅内疏散走道为边走道时,不宜小于0.8m;厅的疏散出口和厅外疏散走道的最小总宽度,平坡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65m/100人计算,阶梯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8m/100人计算,且均不应小于1.4m;观众厅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4.高层建筑每层疏散楼梯最小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1m/100人计算;各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段计算,下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表3.4.1.2的要求。
(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最小净 宽应按通过人数0.6m/100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m。当疏散走道为边走道时,不宜小于0.8m。观众厅的疏散内门和观众厅外的疏散外门、楼梯和通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3的要求计算。有等场需要的入场门,不应计入观众厅的疏散门。
2.体育馆观众厅的疏散门以及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4的要求计算。
3.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室等民用建筑楼梯、走道,以及每层疏散门和走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5的要求计算确定。其中底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一层的计算;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
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室等民用建筑每层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应按表3.4.1.5中的指标计算确定。当每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层计算,下层楼梯的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
4.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除外)和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m。
(三)工业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厂房每层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3.4.1.6的要求计算确定。当各层人数不等时,其楼梯总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宽度按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
底层(即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疏散门的最小净 宽度不宜小于0.9m;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
当使用人数少于50人时,厂房疏散楼梯、走道、门的最小净宽度可按表3.4.1.6的要求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0.8m。
2.对于飞机停放与维修厂房,其飞机停放与维修区内的安全疏散及辅助建筑的安全疏散可按上述要求确定。飞机停放与维修区的飞机安全疏散应根据飞机实际进出需要设置通道和出口的高度与宽度。
3.库房由于平时使用时人员较少,且一般都有进出货物的大门,其疏散楼梯、走道、门的最小净宽度只要满足正常人员通过和使用要求即可。但室外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第二节 安全疏散设施
一般来讲,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设施有疏散楼梯和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及辅助救生设施等。对超高层建筑还需设置避难层和直升飞机停机坪等。
一、疏散楼梯和楼梯间
作为竖向疏散通道的室内、外楼梯,是建筑物中的主要垂直交通枢纽,是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楼梯间防火和疏散能力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人员的生命安全与消防队员的救灾工作。因此,建筑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高度、层数,正确运用规范,选择符合防火要求的疏散楼梯,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根据防火要求,可将楼梯间分为开敞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室外辅助疏散楼梯四种形式。
(一)一般要求
1.楼梯间的布置,应满足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并尽量避免形成袋形走道。
2.楼梯间应靠近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布置,以便于双向疏散。
3.靠外墙设置,便于自然采光、通风和消防人员的援救行动。
4.除与地下室连通的楼梯,超高层建筑中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上下直通,不变动位置。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楼梯间位置变更,遇有紧急情况时人员不易找到楼梯,延误疏散时间,造成不应有的伤亡,特别是宾馆、饭店、商业楼等公共建筑。
5.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隔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一般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为确保人员迅速疏散,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首层应直通室外。在首层与地下室、半地 下室楼梯间设有防火分隔设施,既可有效防止疏散人员误入地下室、半地下室,又能阻挡火势、烟雾蔓延。
6.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 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7.疏散楼梯间和走道上的阶梯应符合安全疏散要求,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因踏步宽度变化,紧急情况下易使人摔倒,造成拥挤,堵塞通道,因此不应采用。由于建筑造形的要求必须采用时,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夹角不超过10度,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的宽度不应小于220mm。
8.居住建筑内,可燃气体管道不应穿过楼梯间,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二)敞开楼梯间
敞开楼梯间是指建筑物内由墙体等围护构件构成的无封闭防烟功能,且与其他使用空间相通的楼梯间。
敞开楼梯间在低层建筑中广泛采用。由于楼梯间与走道之间无任何防火分隔措施,所以一旦发生火灾就会成为烟火蔓延的通道,因此,在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中不应采用。除《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应设封闭楼梯昌、防烟楼梯间的建筑外,其余一般建筑均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敞开楼梯间除应满足疏散楼梯的一般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房间门至最近的楼梯间的距离应满足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
2.楼梯间在底层处应设直接对外的出口。当一般建筑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3.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 距不宜小于150mm。
4.除公共走道外,其他房间的门窗不应开向楼梯间。
(三)封闭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是指用耐火建筑构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中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
一般应设封闭楼梯间的建筑物有:
1.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旅馆及超过五层的其他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包括底层扩大封闭楼梯间)。
2.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高层工业建筑(厂房、库房)。
3.甲、乙、丙类生产厂房。
4.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单元式住宅除外)。
5.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宜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6.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
7.高层建筑的裙房。
8.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
9.人防工程地下为两层,且地下第二层的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时的电影院、礼堂;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医院、旅馆,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等。
对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楼梯间应靠外墙,并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2.高层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3.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四)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是指具有防烟前室和防排烟设施并与建筑物内使用空间分隔的楼梯间。其形式一般有带封闭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阳台作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凹廊作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等。
一般应设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有: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3.塔式高层住宅。
4.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
5.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
6.建筑高度超过32米且每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
7.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高层停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
8.人防工程当底层室内地平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于10m的电影院、礼堂;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医院、旅馆;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商场、餐厅、层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等。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
2.前室的面积,对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平方米,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不应小于10平方米;对于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平方米,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平方米;对于人防工程 不应小于10平方米。
3.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五)室外疏散楼梯
室外疏菜楼梯是指用耐火结构与建筑物分隔,设在墙外的楼梯。室外疏散楼梯主要用于应急疏散,可作为辅助防烟楼梯使用。
室外疏散楼梯的设置 要求:
1.楼梯及每层出口平台应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
2.在楼梯周围2米范围内的墙上,除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不应正对梯段。
3.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米,倾斜角一般不宜大于45度,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1米。
二、疏散走道
疏散走道是疏散时人员从房间内至房间门,或从房间门至疏散楼梯或外部出口等安全出口的室内走道。
在火灾情况下,人员要从房间等部位向外疏散,首先通过疏散走道,所以,疏散走道是疏散的必经之路,通常为疏散的第一安全地带。
(一)一般要求
1.走道要简明直接,尽量避免弯曲,尤其不要往返转折,否则会造成疏散阻力和产生不安全感。
2.疏散走道内不应设置阶梯、门槛、门垛、管道等突出物,以免影响疏散。
3.走道的结构和装修。因为走道是火灾时必经之路,为第一安全地带,所以必须保证它的耐火性能。走道中墙面、顶棚、地面的装修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同时,走道与房间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并全部填实所有空隙。
4.走道的宽度一般应计算确定,具体要求参见本章第二节有关内容。
(二)疏散距离
安全疏散距离直接影响疏用时间和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因此,必须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功能,正确的运用规范,根据不同建筑提出具体的要求:
1.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高层建筑与人防工程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3.4.2.1的规定。
为保证通廊式住宅建筑的人员能迅速安全疏散,当小楼梯设在户外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当小楼梯设在户内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应从最远一个房间门算起。小楼梯一段的疏散距离可按其1.5倍水平投影计算。
2.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米,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人防工程内最远一点到该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
3.一般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3.4.2.2的规定。
4.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3.4.2.3的规定。
5.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5m,当设有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单层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60m。
三、安全出口
所谓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房间的门、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门。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和抢救物资,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火灾损失,在建筑防火设计时,除按要求设置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外,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且易于寻找,并应有明显标志。
(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1)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2)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3)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倍的公共建筑。
2.塔式高层建筑内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2)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实体墙分隔。
(3)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实践证明,高层建筑采用剪刀楼梯作两个安全出口,是一种既节约建筑面积和投资,又能满足火灾时紧急疏散的较好措施,但由于有的设计人员对剪刀楼梯在安全疏散上应具备的功能不甚了解,在设计上出现了一些缺陷。例如:有的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没有用隔墙隔开,不能形成每座楼梯的上面和下面为各自独立的楼梯间,起不到真正两个疏散楼梯的作用;又如有的剪刀楼梯只有一个与电梯厅合用的前室,失火时一旦合用前室被烟火封住,人员无法通过楼梯疏散脱险等等。
3.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4.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房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房间,可设一个门。
5.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6.高层建筑(除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塔式住宅和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他房间,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方向开启。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
7.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米。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米。
8.高层建筑内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1)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内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米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也可设一个向外开启的门,但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米。
(2)二、三层的建筑(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除外)符合表3.4.2..4的要求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
(3)单层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设有不少于两个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2.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九层及九层 下的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且每层人数不超过30人的单元式宿舍,可设一个楼梯。
3.超过六层的组合式单元住宅和宿舍,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平屋顶,如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通至屋顶。
4.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均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250人。容纳人数超过20xx人时,其超过的部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5.体育馆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设计时,规模较小的观众厅,宜采用接近下限值;规模较大的观众厅,宜采用接近上限值。
6.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一个。
地下室、半地下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人数不超过30人,且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垂直金属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三)厂房、库房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2.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使用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一个。
3.地下室、半地下室如用防火墙隔成几个防火分区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库房或每个隔间(冷库除外)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宜少于两个。但一座多层库房的占地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防火隔间,可设置一个门。
5.库房(冷库除外)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时可设一个。
(四)设置要求
1.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3.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
4.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 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5.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四、消防电梯
电梯主要用于高层建筑中。消防电梯的用途在于火灾时供消防人员进行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用的。因为普通电梯在火灾时由于切断电源而停止使用,如果消防队员只靠攀登楼梯进行扑救,往往因体力不足和运送器材困难而贻误灭火战机,影响扑救火灾及抢救伤员工作,因此,高层建筑必须设有专用或兼用消防电梯。
(一)消防电梯的设置场所
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1.一类公共建筑。
2.塔式住宅。
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4.高度超过32米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
5.建筑高度超过32米且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及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高层库房。
(二)高层建筑消防电梯设置数量的要求
1.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时,应设一台。
2.当大于1500平方米但不大于4500平方米时,应设两台。
3.当大于4500平方米时,应设三台。
4.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三)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1.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前室的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不应小于6平方米。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不应小于10平方米。
2.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3.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4.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米的通道通向室外。
5.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但合用前室的门不能采用防火卷帘。
6.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公斤。
7.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1分钟计算确定。
8.消防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9.消防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10.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11.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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