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长安区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和方法(九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长安区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为了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预防意外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安全工作要求》,特与家长签订本学年安全责任书。
1、请家长按本园作息时间准时接送幼儿,以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家长不得在班上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幼儿正常学习和生活。孩子有事、有病不能到园,家长必须向本班教师请假。
2、接送幼儿时,请将自行车、摩托车、助动车等一律停放在幼儿园门口。
3、幼儿来园时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如:硬币、小玻璃球、纽扣、火柴、打火机、小剪刀、别针、小刀和有刺的物品等),以免自伤和伤害他人;不得佩戴贵重首饰(如:项链、戒指、手镯、耳环、玉佩等),以防损坏、丢失和误吞。
4、严格执行幼儿园的接送卡制度,送孩子入园时,家长必须将孩子交给本班教师,并与教师交代好,方可持接送卡离园:接孩子离园时,必须出示接送卡,否则不能接走。
5、家长从班里接出幼儿后,要切实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使幼儿的活动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对幼儿各类危险动作,如持物打闹、跨越护栏、损坏公物、进入楼内追逐等,家长要立即制止并进行教育;幼儿玩大型玩具时家长要进行监护,避免发生意外。
6、为了保证园内卫生的整洁,严禁在园内吸烟、吐痰、随地大小便,瓜皮果壳等废弃物品请自觉投入果皮箱内。
7、家长须搞好幼儿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不得留长指甲,以防抓伤他人。
8、孩子若有低烧、肠胃不舒服等到显现,家长要及时告知老师,以便教师多留意观察,及时发现、及早治疗;需服药的孩子,家长要下教师交代好,教师将药物妥善保管好,以防错服、漏服;孩子患传染病时,家长不得将其送入幼儿园,以免传染他人。病愈后须持医生证明方可进班;发烧在三十八点五摄氏度以上的幼儿需在家休息。以防惊厥。
9、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得带零食入园,更不能在流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如果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的食物中毒,本园一律不负责任。
10、幼儿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儿,有责任一方的家长应承担赔偿责任。
11、家长若有自行联系车辆接送幼儿,安全责任感一律自负。无特殊情况,家长中途一律不准来园探视、接送幼儿,以保证幼儿的安全。
12、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幼儿姓名: 幼儿家长(监护人):
本班教师:
宫里镇双河幼儿园
x年xx月xx日
推荐长安区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家长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孩子在家和学校的安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学校特此和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1、家长要切实担负起孩子的监护责任。
2、未经家长同意不私自外出,外出必须由家长陪同。过马路时一定要注意左右两侧的车辆安全。
3、教育孩子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不合格车辆。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更不要骑电动车上街。
4、教育孩子不到网吧、游戏机厅。
5、教育孩子严禁私自下河,不到池塘、河边、水库等水域游玩。严禁进行不安全的游戏。
6、教育孩子安全用电;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严禁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7、教育孩子严禁玩火。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纪律,明确由于不遵守课堂纪律,不遵守校纪校规而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课间不文明活动追逐打闹等产生的人身安全或他人伤害责任学生及家长负责。
9、按规定时间上、下学路上的安全由家长负责,教育学生不在校外大闹、逗留,按时回家。教育学生主要伤、放学的交通安全。
10、严防一切伤亡事故,确保安全,及时的向学校汇报。
望家长带领孩子认真学习此责任书,并要求孩子讲责任书具体内容说给家长听。家长签字后让孩子带回学校。
家长签字:
西寺小学
x年xx月xx日
推荐长安区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各位家长: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 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6、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水库、河流,各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学校也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与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处公路路边,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认真执行:a、不准骑摩托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b、有牌有照的车辆,也应该做到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车辆的核载人数,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边放风筝、打跳、玩耍等。
3、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锋利的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推荐长安区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 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
推荐长安区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和方法(九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