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控有关心得体会范文 预防新冠肺炎的心得体会(五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新冠肺炎防控有关心得体会范文一
近段时间以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日趋严重,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春节前后我市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为了全市人民都能够过上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藏历新年,现将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1.凡是从区外进返我市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和酒店报备相关情况,按相关要求配合进行防控措施。
2.凡是从区外进返我市的所有人员,一律执行西藏健康码与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码共查,须提供近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近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主动接受第一发现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核酸检测,并在指定场所等待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对高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并在结束医学隔离观察前至少开展2次(期间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
4.对中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医学隔离观察(先集中隔离7天,再居家隔离7天),同时开展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
5.对低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持健康“红码”的,按高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进行管控;持健康“黄码”的,按中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进行管控。
6.对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按高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进行管控。
7.对有境外旅居史的进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间至少开展2次(期间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解除医学隔离后应再居家观察7天。
8.密切关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动态变化,主动做好个人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并在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等相关情况,配合做好有关调查。
1.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用公筷、不扎堆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活动,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2.务必要提高警惕,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要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在公共场所要遵守卫生守则,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
4.尽量减少出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次数和逗留时间,主动配合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落实信息登记、体温监测等防疫措施。
5.积极响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移风易俗要求,“红白事”简办,控制参加人数,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自觉维护当地管控秩序,切实降低聚集性感染风险。
如拒不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一年一度的春节、藏历新年临近,健康日喀则需要你我共同参与。我们坚信,在您的信任、支持和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夺取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2022新冠肺炎防控有关心得体会范文二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民政部及省、市、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持续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复工人员入院及探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发〔2020〕15号)。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
新冠肺炎防控有关心得体会范文 预防新冠肺炎的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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