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信通报案例心得体会及感悟 纪检干部典型案例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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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纪检信通报案例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要求和上级院、党委的具体部署,我就一年来的完成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目标及本人遵守廉政自律各项规定等状况向各位领导和全体干警作如下述职:
一、严于律己,清正廉明,持续良好的表率作用
一年来,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增强自身党性修养,加强人格官德培养锻炼,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廉政勤政的自觉性和工作潜力和水平。认真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不断增强坚持党的领导、服从上级党委、检察院及院党组领导的意识,提高从政治高度和全局角度上观察、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潜力,增强公正执法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工作中认真求实,努力实践,坚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职能。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中使我充分认识到,纪检组长这一岗位,是党组织的信任,干警的重托,只有干好工作的职责,绝没有吃老本的权利,务必以高度的职责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把工作认真干好。为此,我按照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的要求和院党组的部署用心采取各种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住队伍纪律作风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这一主线,认真开展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抓好执法执纪和所主管的各项工作。
自觉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各项纪律要求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遵守各项纪律禁令和本院的各项要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用自己的言行带动全院干警。由于领导班子努力践行“向我看齐”的承诺,发辉出很好的表率带头作用,保证了自己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时时处处践行率先垂范。总之自己坚持做到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安排配偶子女从业及经商;没有利用操办婚丧嫁取等事宜借机敛财;没有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财物;没有经商办企业或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没有违反过检察纪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状况,也没有干警、群众反映和需要明示的其他状况。
二、恪尽职守,团结协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职责
【一】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1、深化认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意识。按照省、市院党组提出的各级院的领导干部务必强化自我监督,做“六个表率”的要求,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落实。年初,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全体班子成员,各分管副检察长与各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状》和《办案安全职责状》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认真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廉政谈话及全体干警“廉政档案”建立等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2、组织开展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中心资料的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建立了以检察长为第一职责人的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职责,保证广大党员和干警廉洁从检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在全院每季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对各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及时进行分析和通报,起到了警钟长呜的作用。坚持谈话制度,对新调入、工作调动和新入党同志以及子女考入大学的7名同志分别进行廉政教育谈话,结合重大节日、活动及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3、抓好执法办案的检务督察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省院制定的《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纪检监察办案工作流程》等规定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检查和监督,修改完善廉政建设、办案监督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对自侦部门办理的全部案件全部制定了“办案安全预案”,按规定落实办案《告知卡》、《廉政卡》、《办案纪律反馈卡》等“一案三卡”,每月对干警执法办案、工作纪律、车辆枪支及扣押款物等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公示。一年来,认真按照上级院要求,组织4次对各类案件扣押款物专项清理检查,虽然没有清理出违法违纪问题,但是对案件卷宗装订、个别法律文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和规范。为广泛理解社会各界的监督,一年来,我院定期聘请区委、区人大和政协以及特邀人民监督员等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各界意见,使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干警的廉洁从检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是全面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
一年来,我们以继续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活动活动和锤炼人格、当好公仆教育为载体,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教育,不断加强建立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有效地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
加强党组织建设,配合协助院党组和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全面建全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政治理论学习,透过开展教育和各项主题实践活动,保证了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透过实行有效的考评管理体系和建立有效的考评组织,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坚持日常综合考评。对全院制度纪律执行、检风检纪督察及各项临时性任务是否按要求完成等方面,透过日常考核、每月统计、年终汇总累积全年分数的有效方式,将内部纪检监察工作向前延伸,努力实现考评结果公正、公开和透明。
结合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对典型案件和疑难案件剖析讲评,案件出庭观摩、专题研讨活动等,促进了公正严格执法、全院执法办案质量得到保证。一年来,在区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全院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个人所主抓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预定目标,在全省系统目标考核中获得100分的好成绩,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院连续5年持续全省优秀院荣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在工作上“创新”视野不宽,认真求实的精神不强,个性是在工作的方式上缺乏创新精神;
【二】是自身的工作潜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的锻炼和加强;
【三】是对新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还不够,主要源于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意识不强,在此我诚恳的请求组织和全体同志进一步指出我的缺点和不足。
有关纪检信通报案例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各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监督范围更宽、权限更大、社会关注度更高。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要求也越来越严,如何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多方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现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益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监督意识存在偏差。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党章赋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察法赋予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无论纪委还是监委,监督职责都处于基础性地位。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时,既是监督的主体、监督的实施者,也是监督的客体、被监督的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但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只注重监督别人,手电筒只对别人照,没有把自己摆进去,甚至对监督存在抵触情绪,存在特权思想,不愿接受监督;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好人主义”和护短思想,对内部监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导致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存在宽松软现象。
二是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监察体制改革前,对内部机构设置聚集主责主业,力量注重于执纪审查的配备,对内部监督机构的设置相对薄弱。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了干部监督室,但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多数是与相关纪检监察室合并设立,没有单独设立干部监督室,实际工作中经常从事审查调查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的质效。主要表现为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监督措施不到位。
三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越来越重视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提出了“谁来监督纪委”“打铁还须自身硬”“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等一系列要求,出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与《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对监督执纪各环节进行严格的规定。特别是《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与《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都专门强调监督管理,强化对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监察法第七章,用大量篇幅强调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尽管目前出台了许多内部监督管理文件和规定,但有的到基层操作性不强;有的对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生活圈”“朋友圈”管理监督的少;对违反审查调查工作程序等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关键岗位和风险防控的制约不够,导致部分工作制度和规则执行不够到位,影响了监督效果。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守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党内纪律部队的定位,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通过定期开展干部夜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讲座、廉政党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方式,牢固树立执纪者先要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自身过得硬,监督更有底气和硬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凡要求各级党组织执行的,纪检监察机关要首先执行;凡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首先做到。三是开展正反警示教育。深入开展“领岗诺责”活动,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和个人先进事迹,形成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以案说纪,常敲警钟,做好“后半篇文章”。
2.调整内设机构,优化监督力量。一是着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力量。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设立干部监督室,选优配强政治过硬、经验丰富、敢于善于斗争的干部专司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二是强化权力运行全流程相互监督制约。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改变过去纪检监察室既有日常监督权,又有发现问题线索后的审查权。落实监察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要求,突出案件监督管理室的重要职能,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健全纪委监委自我监督体系。认真履行案件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的职责,通过实现“决策权”“调查权”“处分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分离,保证审查调查工作环环制约、管控严密,严防以案谋私。
3.建立健全机制,强化制度监督。一是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编印《委局机关管理指南》,健全完善《武穴市纪委监委机关制度汇编》《武穴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汇编》,全面规范机关、派出机构日常管理,从体制机制上筑牢监督防线。二是健全完善各项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履行“六项承诺”,制订《武穴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会议重大问题议事与决策清单》等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民主评议和内部监督机制。创新推行“五位一体协作区”工作机制、实行层级式管理,严格执行《武穴市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强化量化评分考核。三是构建全方位监督格局。强化组织监督,坚持上级监督下级,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接受上级监督;定期向本级人大、政协等通报工作,接受组织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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