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暗访窗口后的心得体会 督查工作经验(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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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督查暗访窗口后的心得体会一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环境安全工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浙安委办〔20xx〕25号)的要求,决定在12月12日-16日全省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一)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安生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扎实推进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事故,确保全省环境安全持续呈现良好形势。
(二)掌握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日常执行情况,重点推进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预防工作。
(三)全面掌握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为下一阶段省安委会组织的全省综合督查工作打好基础。
二、督查内容与方式
(一)现场检查:督查组随机对每市抽查1个县(市、区),由当地提供目前尚未完成隐患整改的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从名单中随机抽查2家企业,检查企业的环境安全状况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等。现场检查情况需填写《环境风险源企业专项督查情况表》(附表)。
(二)台账档案检查:20xx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进展情况、检查档案;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三、其它要求
(一)根据省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从当前至20xx年2月28日止,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环境安全大检查,将环境安全检查工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岁末年初工作落实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市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对辖区内环境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管理问题、事故隐患要坚决督促和监督整改,对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市于12月20日下班前将20xx年度环境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报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
联系人:方旭;电话:0571-28190039,;传真0571-28869181;电子邮箱:。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12月9日
推荐督查暗访窗口后的心得体会二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xx]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告知,扩大“标杆企业”试点,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把隐患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开展演练。要把隐患治理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把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关。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推荐督查暗访窗口后的心得体会三
xxx局按照督查问题整改报送要求,认真进行了问题整改和总结,现将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整改总结如下。
(一)严防严控群体性聚餐。督促各乡镇严格监管聚餐聚会活动,并每日向食安办上报各乡镇取消群体性聚餐数据,截至2月7日,共收到各乡镇上报取消群体性聚餐xxx起;组织县内大型餐厅负责人(法人)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会,并通过实地走访的形式,要求各酒店、餐厅、农家乐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不得承办任何聚餐聚集活动。
(二)加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督查。1月份以来,雷波县市场监管局严格开展市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和督导。共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冻品店、食品经营店、餐饮店、酒店、药店等经营户425家次,对未进行消毒、体温检测和未正确佩戴口罩的经营户责令其整改并要求规范进货台账。
(三)严格监管城区药店售药情况。选取城区10家药店监测其出售退热、止咳药品实名制登记情况,并将每家药店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生素药四类药品销售情况做好台账记录,实行药品销售监测周报制度。
(四)健全冷链物流监管体系,加强冷链物流监管。加强入县关口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局会同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冷链物流专班成员单位在xxx、xxx、xxx、沙xxx四处入县交通要道设置冷链物流检查卡点,并根据冷链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冷链物流相关台账登记,严格排查冷链车辆、冷链食品,检查冷链食品“两证明一报告一信息”是否齐全,截止2月8日共检查冷链车辆85辆次,无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进入我县;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逐步建立健全集中监管仓运行管理制度。
(五)推行冷库库长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冷库管理。排查全县冷库32家,并分类做好相关台账;推行冷库库长责任制度,落实冷库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企业责任,目前城区范围内挂冷库制度公示牌10家。督查指导冷链物流相关企业入驻“川冷链”平台,并按要求规范录入销售数据,目前入驻平台企业162家。
(六)排查摸底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运输车辆。对全县使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和货物底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目前,全县无一家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商家。
(七)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截至2月8日,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配合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一共431份,其中冷冻水产品及肉类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员203份;外卖骑手从业人员14份;农贸市场、肉类生产场所环境(冷冻产品,肉类、包装表面、设备、污水等)216份。
(一)信息化程不高。经营户文化程度不高,对于信息化手段使用度不高,部分经营者甚至不会使用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导致“川冷链”平台、天府健康通的普及存在一定的阻力。
(二)安全意识、疫情防控意识不够。部分经营户对于疫情防控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防控意识薄弱,部分安全隐患难以及时发现整改。在督导排查过程中一些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餐馆等公共场所未提醒进入场所人员正确规范佩戴口罩、未严格执行体温监测制度和消杀记录等相关记录不完善、进出人员管控力度不够和无防疫标识等防控措施。
(三)人员队伍不足。食药安全、冷链物流涉及环节多,场所广,人员数量多,督查监管任务日趋繁重、有限的人力资源难以完成量大面广的监管督查任务。
(四)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开展联合整治力度不够。作为冷链物流专班牵头单位,联合专班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力度不够;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运行机制不完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相比“人防”而言,工作难度更大、
督查暗访窗口后的心得体会 督查工作经验(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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