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观念能力建设心得体会精选 锤炼思想作风,提升能力素质心得体会(八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作风观念能力建设心得体会精选一
一、上下班考核
1.上下班必须坚持正点,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在上班时间从事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干部职工必须在上午8:30分以前上班进行指纹签到,超过8:30签到视为迟到,下班指纹签到不能早于17:10分(夏令时不能早于17:30分),迟到早退每达到15次记一次旷工。
3.各科室、站、队、局主要负责人要严格管理本部门工作人员,在考勤中通过询问科室主要负责人和被考勤人员去向,科室主要负责人未给予证实的,或者证实不一致即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一个月内科室人员出现3次以上迟到、早退的、1次旷工的,追究科室、站、队、局主要负责人责任,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绩效考核和文明科室等考核。
4.各科室、站、队、局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考勤由分管领导审定。
5.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考勤由局长直接负责。
6.干部职工考勤每周公布1次,每月通报1次。
7.借用人员、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服从工作安排,如有违反,借用人员退回原单位,合同聘用人员按照有关合同进行处理。
二、请销假管理
8.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室、站、队、局主要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统一填写请假条,事后请假条须交人事科留存。
9.除政策文件有规定外,原则上请事假每次不超过5天;请3次以上事假或者累计请事假超过30天以上每天扣年终奖励30元,年终个人考核考评记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10.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等要履行请销假手续,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休假期满后履行销假手续,特殊情况可先可口头请假,事后3天内补齐请销假手续。
1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凭会议通知和领导安排履行派遣手续,旅差费报销需提供会议通知复印件或分管领导的签批。
三、违纪违规处理
12.受到上级明察暗访、作风建设及其他违纪违规通报、查处的个人扣除当年绩效考核和机关文明等奖金的50%,并对所在科室站队局主要行政负责人问责,扣除主要负责人奖金10%。
13.旷工1次扣年终奖金10%,旷工2次扣20%,依次类推,直至扣完,旷工严重的,依照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列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分。
四、考核机构
成立纪律作风考核领导小组,领导考核工作。
组 长:高文化
副组长:贾圣 孙波 张嘉生 朱才茂 米承生 姚波
成 员:符辰益 向长珍 滕建帅 唐世林 莫克明 谷四新彭英学 张自立及局机关各科(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纪检监察室、人事科负责干部职工考核日常工作。
五、本办法从20xx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主题作风观念能力建设心得体会精选二
同志们: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必须以向中央基准看齐的高度政治自觉,从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入手,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切实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适应新常态,努力做“四有新人”,全面提高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
一要心中有法:“法”就是法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提高党员的法治能力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趋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建设高素质队伍的迫切需要。作为党员必须在思想上有认识,在工作上有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的能力。
针对当前在少数党员中存在的“心中无法”、“脑中无法”、“手中无法”等问题,作为党员要进一步坚定法治信仰,发自内心地拥护、尊崇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做到“心中有法”;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真正以法律为准绳来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做到“脑中有法”;进一步强化法治实践,敢于、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推进工作,做到“手中有法”。
作为一名医疗卫生系统的党员,首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和要求下,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院、依法行医,要全面深入学习涉医法律
作风观念能力建设心得体会精选 锤炼思想作风,提升能力素质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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