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业务代理协议书汇总 贷款业务代理协议书汇总范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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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贷款业务代理协议书汇总一
2、稳步开展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截止目前,县已下达我镇20__年扶贫资金项目五个批次,涉及资金1435.5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890.5万元,基础设施资金54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5.5万元,地方债务资金358万元,一事一议72万元)。我镇要求所有扶贫项目的申报、研究、公示、落地、监管、验收等环节,都要做到程序规范、记录到位,过程资料留存备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3、大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紧紧围绕“四带一自”、“三有一网”以及特色种养业扶贫“三大行动”开展工作,20__年已上报实施到户特色产业扶贫项目971户、补贴资金184.5万元,助推贫困户增加收入、稳定脱贫。
4、全面落实20__年帮扶计划。精心谋划实施精准帮扶措施,用好用活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按照“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镇村干部的帮扶责任。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全局性、苗头性和前瞻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5、扎实开展20__年动态调整工作。依据省扶贫办通知要求,我镇20__年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增加59人,减少35人;整户新增15户50人,镇扶贫工作站已对拟整户新增贫困户进行了入户调查核实,确保及时到位、公平公正。
6、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摸排及整改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要求,认真核查20__年春季学期以来“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对20__年以来应享受而未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贫困户家庭按程序兑现补助资金。我镇共摸排“雨露计划”补助漏报3人4学期,并足额兑现补助资金6000元。
7、稳妥调整健康脱贫政策。根据县卫健委、县扶贫办20__年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对执行的“135”政府兜底保障政策调整成省政府规定的“351”政府兜底;对“省外就医的贫困人口个人自付部分实施分段补偿”政策停止执行。妥善做好健康脱贫“351”、“180”政策调整宣传解释工作,稳妥收回贫困户手中含健康脱贫“135”政策内容的宣传单,并重新发放宣传画。及时组织人员对1处户外大型“135”政策宣传牌、9处户外墙体“135”政策宣传牌进行了涂改和掩盖。
8、全面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全镇16个村(居),由省、市、县、镇直等54家单位进行包保,全镇1773户贫困户,由663名干部职工进行结对帮扶,做到包村包户全覆盖。不断完善“双包”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级帮扶责任,切实提高帮扶工作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驻村帮扶工作,通过多种方式调动驻村工作队积极性,提高驻村工作队帮扶质量。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加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注册人数,促进贫困需求和爱心捐助实现有效对接。全体帮扶干部认真落实月走访贫困户制度,帮助贫困户制定年度脱贫计划项目实施并抓好落实。扶贫手册逐月变更,并在贫困户家中填写。
9、开展贫困户“五互”小组活动。一是做到活动制度和小组名单及门头牌齐全;二是统一购买小板凳,方便活动开展;全镇95户“五互”小组长,补助资金300元/组已经发放到位;三是保证每月开展两次以上活动,有记录、有图片,重在实效。
10、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根据省扶贫办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工作的函》要求,把规范基层基础工作作为我镇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巩固脱贫成果,防范返贫的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深化工作落实。一是完善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常态化管理。加强对农村困难群众和脱贫户的定期排查与跟踪管理,严格对照现行贫困标准,认真履行识别程序,坚持应纳尽纳、返贫即入,对符合贫困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问题的脱贫人口及时予以返贫,并安排和落实帮扶措施。20__年整户新增贫困户15户50人。二是加强对边缘户的精准管理和救助帮扶。对未建档立卡的危房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的特困户、大病慢性病人户,受灾户、发生重大家庭变故户等重点群体再次开展入户排查,建立边缘户台账。目前我镇共有边缘农户164户、458人。三是优化调整精准帮扶措施。全面推进“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以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实施扶贫项目、落实资金奖补政策为重点,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优化调整到户到人帮扶措施,并及时录入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四是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根据省贫困监测信息中心反馈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督促和指导村级开展实地核查,及时修正、补充和完善扶贫对象基础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加强两级专职信息员队伍建设。五是规范村户档案管理。对照村级档案和贫困户档案清单,清理现有资料,及时归档、规范精简、集中管理。六是规范《扶贫手册》管理。统一使用国务院扶贫办监制的《扶贫手册》,由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或村扶贫专干入户填写,并经贫困户认可。七是规范扶贫手机app管理。统一使用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开发的扶贫手机app,不增加村级和贫困户负担。
11、“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大排查工作。5月7日县“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大排查会议后,我镇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和专题会商会议,研究“大排查”暨“夏季攻势”工作方案。5月21日、6月18日先后召开两次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和工作推进。截止目前,共排查贫困户危房修缮户112户、义务教育3户,对两个重点贫困村甲贝村和天岗村自来水压力不达标进行专项治理,增加二级提水泵站,对破损管道进行修复,确保自来水管道铺设到户、自来水通水到户。
12、转型宣传,营造氛围。抓紧抓好宣传工作转型。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政策宣传单、明白纸、一封信、扶贫演出等直接到户、到人的方式,大力宣传普及脱贫攻坚政策,全面增强党和政府脱贫攻坚政策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提升脱贫攻坚群众满意度、认可度。
如何写贷款业务代理协议书汇总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2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
乙方:
有权人签字:
日期:
如何写贷款业务代理协议书汇总三
一、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委托贷款业务合同相关规定
(一)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2条第1款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缴纳印花税。从上述规定来看,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
(二)代理类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14条规定: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三)委托金融单位贷款的,金融单位和借款单位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税发[1991]155号第6条规定: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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