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执法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错误执法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错误执法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一
您好!
我怀着十分懊悔的心情写这份检讨,反省我擅自离岗的违纪行为。
作为一名保安队长,自己日常工作就是在监控室内时刻监控商场各处安保情况,一旦发现异常需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且第一时间抵达现场进行处理。
此次错误当中,我个人行为作风不当,上班时间私自到其他科室玩电脑,严重违反了工作记录,并且擅自离岗时间长达1小时。我这样的行为给商场安保工作带来严重隐患,也给领导造成困扰,给同事树了不好的范例。
现如今,经过您的批评教育,我深深感到有愧于领导的栽培。为此,我决心彻底改正错误:
第一,今后我要视保安工作为生命,时刻不离自己的工作岗位,如有事情必须与同事做好工作交接。
第二,从今日起我必须摒弃不良作风,严肃要求自己的行为,彻底杜绝擅自进入其他科室行为的发生。
第三,我将努力认真做好工作,在自己工作岗位上创造良好成绩,回报领导厚恩。
最后,我希望领导能够原谅我这次错误,我必须将功赎罪,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商场发展奉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此致
敬礼!
检讨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题错误执法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二
近两年来,我镇计生服务所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改进工作作风,履行法定职责,切实解决计划生育行政行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按照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诚实守信、奖励落实、保障有力的基本要求,从实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县计生工作要点的精神,加强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两年来我服务所的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到位。 行政首长对本辖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任,将依法行政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推进依法行政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完善的配套制度和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年度依法报告制度、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依法行政考核等各项制度。政府或部门领导成员模范执行法律,依法行使权力、改选职责,近两年未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或者未出现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村民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听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责任追究制度。
1、村民民主决策的决策内容
主要有:
(1)村建设规划和年度发展建设计划;
(2)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经费筹措方案、建设承包方案;
(3)村集体资产出租和变卖及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4)村集体福利、补助、赔偿等各类政策及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5)村干部报酬及村干部公务消费补贴标准;
(6)村自制重要政策及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2、村民民主决策的决策形式
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主要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在表决与村干部利益密切相关和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
三、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度、备案、清理等制度。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共办理婚育证132本。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
四、本辖区或者本部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乡镇计生统计工作总结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各项奖励政策人员的摸底和上报工作,做到一个不漏报、一个不错报。并按要求及时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扶助资金的落实,使奖励扶助人员准确率、兑现及时率达到100%。我所共审批发放20xx年、20xx年度一孩服务手册253本,审查并经县级办理二孩生育证96本,换发二孩生育证15本,无发放错误。办证存根均已归档并有专人负责。无乱收费现象。
五、行政执法监督有力有效。建立健全违法、不当行政行为查处纠正机制。接受行政执法监督,自觉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决定。联合镇直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及打击“两非”活动取得显著效果:一是全镇无遗弃女孩及非法堕胎行为;二是经过各部门的协同合作,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与往年相比持平。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村民自治显成效。全镇16个村委积极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积极参与“两无一提高”活动,已成立计生村民自治管委会,合格村达60%,先进村达33%。两年来,签订村民自治合同(协议)314份,签订率为89.9%,兑现率为90%。
七、注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显著成效。创新方式加强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业务培训。我镇经常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举办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与基层文明执法、政策法规与依法行政等不同内容的培训。通过宣传与培训,使执法人员自觉遵守和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我镇利用每月做报表的机会对镇、村计生专干进行政法业务培训,以提高技术法律的知晓率。
八、近两年来未发生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促进了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了社会抚养费的及时上缴,树立便民服务。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失误,未出台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未发生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操作不规范导致重大涉法涉诉案件;未发生因违法行政或者监管不力导致危害公民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件、案件;未发生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迟作为、导致相对人、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的重大事件、案件。
两年来,共立案并上报案件46件。其中20xx年、20xx年违法生育30人,立案30件,历年违法生育现发现并立案16件,当年应征收社会抚养费98万元,已征收25万元,当年违法生育征收率为25.5%,案卷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整理归档。
主题错误执法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规范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经批准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机关)是指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设立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第四条 城管执法机关依法行使集中后的行政处罚权,并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有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经由城管执法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仍然继续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第五条 城管执法机关是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地位,并能够独立地承担其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城管执法机关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实行全额拨款。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城市管理标准,促进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增进社会和谐。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管理需求等状况,合理配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万分之六,不断改善城管执法装备条件,实现执法手段现代化,保障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公安机关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具体执法保障机制由城管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拟定。
第七条 城管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公务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应当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领导全国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应当配合城管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城管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在城市管理领域中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城管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第十条 各市、县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情况,采取垂直管理的执法体制或者分级管理的执法体制。设区的市的城管执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其所属区一级的城管执法机关实行分级管理的,应当报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
第十一条 城管执法机关应当规范机构名称、统一执法标志标识、统一制式服装、统一执法文书、统一装备技术标准。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标志标识、制式服装和执法装备,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进行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
第十二条 各级城管执法机关隶属同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所属的区级城管执法机关实行双重领导的,市级城管执法机关同时应当加强对其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所属的区、县级市、县的城管执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同级人民政府所属的各个乡、镇、街道设置派出执法机构的,应当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 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城管执法机关应当谨慎、合理使用执法力量,不得安排执法人员从事和城管执法无关的工作。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应当由城管执法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不得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不得安排临时工作人员从事执法工作。
第十五条 城管执法机关集中行使下列职责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公用事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风景名胜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六条 除依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外,其他机关和组织不得擅自对城管行政执法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调整。对城管行政执法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纳入城管行政执法范围的事项应当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纳入城管行政执法范围的事项应当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
第三章 执法规程
第十七条 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佩带执法人员标志和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保持容貌严整,举止端庄。城管行政执法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
错误执法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错误执法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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