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未来心得体会教师简短 教育的未来心得体会(8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创建未来心得体会教师简短一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区委全会精神为主线,以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社会和群众为重点,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新精神,将党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蕴含的先进理念、创新的工作思路、成功的工作模式和较大社会影响的范例创建成党建品牌。把竞争的理念引入党建品牌创建过程中,引领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打造党建品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形成争先创优的竞争机制,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增强广大党员的主体意识,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自20__年始,用2年左右时间,分批分期建立党建品牌梯次队伍,逐步形成具有特色、富有代表性、领域齐全、互为补充的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
——到20__年底,力争创建党建品牌2个,其中,区级党建品牌1个以上。
——到20__年底,力争全部创建局党建品牌,其中争创区级党建品牌2个以上。结合实际创建叫得响、有特色、上档次的党建品牌,带动机关党建工作整体上水平,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党建品牌要做到“四有一好”(有名称、有标识、有内涵、有理念,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好)
1、名称简短有力,形象贴切,突出党建特色,朗朗上口。
2、形象标识以专门的文字、图象为载体,凝炼别致,寓意深刻,通俗易懂,充分体现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品牌本质和核心要求。
3、内涵丰富深刻,概括精准,能够准确反映品牌的本质特点、服务宗旨、工作精神、核心价值观。
4、理念先进精辟,品牌创建工作定位准确,体系健全,可操作性强,与科学发展观相契合。
5、党组织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引领发展、服务群众效果突出,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和较大的示范作用、导向作用、辐射带动作用,党员认同,群众满意,社会公认。
以党的建设某一领域工作为主创建的党建工作品牌、以党组织为主创建的党组织品牌和以党员个人为主创建的党员品牌。
1、精心挖掘培育。认真总结提炼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果,把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可塑性强、具有品牌发展潜质的党建典型确定为品牌培育项目。充分借鉴企业创建品牌的成功经验,准确把握党建品牌的内在规律,精心制定品牌培育方案,完善品牌创建工作流程,抓好品牌培育工作。找准党建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积极搭建实践载体,不断丰富完善品牌内涵,注重突出品牌的个性化、差异化特点,创建一批党建品牌精品。
2、强化动态管理。建立党建品牌管理机制,设立品牌创建档案,全面记载创建情况。已命名的党建品牌单位,要按照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每年初研究制定、并向工委上报本年度深化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增加建设投入,充实品牌内涵,不断提升品牌品质。
3、发挥示范作用。深入总结提炼党建品牌创建经验和做法,通过网络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创建一个、带动一片。有计划地组织党建品牌与后进党支部结成共建对子,帮助指导后进党支部在抓好党建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创建党建品牌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建品牌的感染力和牵引力。同时,要将创建活动与考核评优相结合,实现创建成果的多重利用、有效共享。
1、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将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责任制考评范畴,作为各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把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并及时向工委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2、落实创建经费。各支部要采取以奖代投、列支专项经费等方式,给予党建品牌创建单位必要的经费支持,重点用于创建阵地的规范化、高标准建设,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最新创建未来心得体会教师简短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5〕2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农村增收致富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整合创业资源,完善扶持措施,优化创业环境,全面激发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农村青年(以下简称农民工等人员)创业热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年底,全市扶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1万人,组织农民工等人员技能培训1万人、创业培训1万人;培育100名左右到农村创业的领军型创业者;创建一批市级、区(市)级返乡创业园。
(三)降低返乡创业门槛。优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进一步放宽创业实体住所登记条件,全面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将涉农类创业实体工商登记管辖权限全部下放基层登记机关,对从事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允许“一址多照”,允许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允许电商平台创业者将众创空间席位、住宅、公寓等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放宽经营范围,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农民工等人员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对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目录,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参与建设或承担公共服务项目,支持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返乡创业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促进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并切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法大幅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四)鼓励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利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结合农村发展进程,聚集各类创新资源,不断挖掘、拓展创业新领域,创造农村经济新业态。实施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鼓励具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等人员,结合当地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升级的市场需求,把小门面、小作坊转化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围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农产品深加工、农村服务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及农技推广、林下经济、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进行创业,合作建立营销渠道,合作打造特色品牌,合作分散市场风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借鉴“淘宝村”发展经验,建设一批“电商示范村”。开发特色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传统手工艺,鼓励利用传统手工艺等进行创业。
(五)搭建返乡创业孵化平台。各区市要根据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总体状况和基本需求,结合当地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和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科研培训设施等存量资源,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整合创建一批返乡创业园,为农民工等人员以及失地农民、农村能人创业提供经营场所、技术指导、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宽带网络、公共软件、创业服务等支持。各区市要培育扶持一批区(市)级返乡创业园,对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返乡创业园进行对口支持,帮助完善水、电、交通、物流、通信、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对经认定的区(市)级返乡创业园,区(市)每年给予资金扶持;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的,按照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奖补政策给予一定奖补。
(六)加强返乡创业培训。紧密结合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特点、需求,编制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专项计划,将农民工等人员纳入现代农业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符合条件的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市级统一组建由企业家、创业专家、天使投资人、创业成功人员、返乡创业带头人等组成的创业导师(专家)库,建立创业导师激励机制,由承担主体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进行帮扶指导。到2017年,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业产业园区和返乡创业园,在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建立100所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校。支持农民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园区、返乡创业园和产地市场等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和见习、实习、实训等服务,培育扶持一批农民创业培训(实训)基地,纳入市级创业就业培训示范基地评选范围。发挥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帮助开展返乡创业教育培训。
(七)鼓励扶持返乡网上创业。借力“互联网 ”等现代商业手段,加快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创业产业集群,引导返乡人员围绕龙头产业、龙头企业集群创业。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带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网上创业。加快青岛创业云平台建设,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打造网络互动载体。支持电信企业加大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建设投入,改善农村互联网服务,加快提速降费,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支持街道(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智能物流仓储基地,健全区(市)、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提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八)引导科技创新对接返乡创业。鼓励和支持青岛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建立市场化的创新创业促进机制,建立新型创业平台,培育和带动农民工等人员依托其产业链创业发展。鼓励驻青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开放式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吸引农民工等人员围绕其创新成果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步伐。围绕青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农业科技领域特点,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培育催生新型农业市场主体,促进创新创意与企业发展、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探索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星创天地”,为农民工等人员提供科技服务,实现返乡创业与科技创新的有序对接和联动发展。
(九)优化返乡创业服务。依托市、区(市)、街道(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将农民工等人员纳入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范围,为返乡创业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落实等“一站式”“一条龙”专业化服务。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助推“1 5”活动,按规定为每名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等人员组织1次创业培训、开展1次创业指导、推荐1个创业项目、协助落实1处创业场地、帮助办理1笔创业担保贷款,提升返乡创业成功率。规范农民就业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人员可办理就业创业证。统筹考虑社会保障、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及时将返乡创业就业人员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按规定做好返乡创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提升农村社区支持返乡创业和吸纳就业的能力,逐步建立城乡社区农民工等人员服务衔接机制。
(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条件的,可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依法依规全面清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中介组织涉企收费等,落实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对农民工等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一)强化创业资金扶持。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最高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符合条件的,按照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网上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扶持范围,便捷申请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联网查验机制。
(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首次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全额贴息;对创办小微企业
创建未来心得体会教师简短 教育的未来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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