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援助汤加心得体会范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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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援助汤加心得体会范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_________________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_________________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_________________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_________________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工作日加班=月工资÷_________________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_________________天或累计_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万元和_____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 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国家或_______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中国员工的工资;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___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对于中国援助汤加心得体会范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的青春——我的中国梦》。
也许那时正值青春,让我不明白什么是青春,致使梦想未能因青春而更加美丽。在青春的渐行渐远中,意识到过去的自己曾经挥霍过多么弥足珍贵的东西。原本以为自己要在惋惜和懊悔中度过已现黄花的青春,中国梦的阐释,让我明白来日犹可追。这是华夏儿女共同的梦想,犹如一阵春风,吹开了千里冰河;恰似一场春雨,滋润了干枯幼苗。霎时间传遍了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是她凝聚起了华夏儿女的共同意志,承载起中华民族的美好期盼。
经济全球化,曾经浩瀚广博的地球,成为一个村。机会和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作为新时代的我们,仿佛伫立于长江入海口,没有云遮雾障的光环与灵气,也没有松石壁立的风骨与气节,只有水气一色,浩荡无垠的波涛,给中华儿女铺开“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伟大梦想。
忆往昔“雄关漫道真如铁”,新中国经历了五十多年的峥嵘岁月,六十五年,可使一位襁褓中的婴儿变成须发如银的老人。在六十五年的征程上,劲厉的寒风也曾在时断时续的颓壁残垣间呼啸;淡淡的夕照,荒凉的旷野也曾让追溯历史的我,触目惊心。但,在追寻高远“梦想”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更象一条涓涓细流,将奔腾不息的生命付诸远方大海的期盼;像一位乡间母亲,默默培养起一代又一代为生活、事业奋斗的孩子。也正是这些孩子,以他们的智慧和汗水在人生的琴键上弹奏出时代精神的音。
北京奥运的壮乐绕梁未绝,抗震救灾的战歌记忆犹新,那些为国争光的勇士,那些为国捐躯的英烈都是我的榜样。精神已绘就梦的方向,追寻“中国梦”的脚步已经迈起;在这万事俱备,也不欠东风的时代,我们肯定能创造出无愧青春,无愧时代的崭新乐章。那一刻,我的青春开始沸腾,我的生命开始燃烧,我找到了要为之而奋斗的那个梦!
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也许我的爱和智慧还难以让孩子们的眼睛里充满阳光,但我会努力让他们享受爱的雨露和阳光;我没有富足的财力,让孩子们在无忧中成长,但我会以我最诚挚的心,让他们饱含期盼的眼中不再有过多的泪光;我不是太阳,但我和我的同伴们会用信心点亮火把,照亮孩子们前行的路,希冀最后化身为晶莹剔透的水滴,将太阳的光辉映射到每一个孩子们的身上,守住他们最后的希望。
中国梦是与中国每个人的梦,中国梦圆要靠每个人的努力来实现。为了伟大的中国梦,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发出自己的光和热。作为教育战线上一名工作者,面对是今日的花朵、未来的栋梁,让他们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提高教学质量,我一定要虚心向经验资深的教师请教,向先进教师学习,改革创新,脚踏实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要认真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和经验,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把每一堂课、每一本作业同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同实现中国梦联系起来,把爱贯穿在每一个环节,用心去体会学生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举动,每一句言语,及时引导,我的心中,不会再有优差生,让他们自爱自信、活泼好学,不让圆梦的主人心灵中的再有阴霾,让“人类灵魂工程师”的作品不带瑕疵。
我要用青春铸就我的中国梦,因为青春是一首永不言败的诗,青春是一篇朴素自然的词,多少人用自己的青春热血抒写出一个个华彩绚丽的中国梦,有多少人用自己的梦想为中华之崛起搭台。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这就是青春:充满着力量,充满着期待、志愿,充满着求知和斗争的志向,充满着希望、信心。”我甘愿做铺路的石子,燃烧的蜡烛,用我的青春实现我的中国梦,用我的中国梦为我的祖国添光增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对于中国援助汤加心得体会范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上午好!
梦想点燃了生命的火光,带给人们无限的希望。
中华民族50xx年的历史,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灿烂的文明,近代以来的积贫积弱,沉淀了中华儿女的共同梦想,一个民族复兴的梦想!
自雅片战争以来,无数仁人志士为了这个梦想孳孳以求:先有魏源的“强国运动梦”,继有康梁的戊戌变法,再有孙中山的辛亥革命。90多年前,中国共产党人英勇担下了这副重担,使“中国梦”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的贴近我们。
“中国梦”是人民的梦,寄托着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的夙愿,凝聚了13亿华夏儿女的心愿······
“中国梦”既不虚幻,也不遥远,“小康梦”、“强国梦”、“复兴梦”,步步坚定;个人梦、国家梦、民族梦,三位一体······
“中国梦”清晰实在,通过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
身处这样的时代,我们要仰望星空,更需脚踏实地······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当我们每个人为梦想而战的脚步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就汇聚成了实现中国梦的滚滚洪流······
作为一名党员,应把个人的前途与国家的命运和民族的希望紧密相连,与推动浙江发展紧密相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万众一心、众志成城!
作为一名zz人,要接轨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坚持“做强zz”这一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zz、逼近真实”,为实践“zz梦”添砖加瓦!争取成为梦想之厦中不可或缺的沙粒。
作为一名普通干部,要立足本职,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自觉投身“严纪律、正作风、做表率”专项行动,严格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要砥砺勇气,致力业务能力建设,练就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基本功;要创新实干,以饱满的热忱投入本职岗位,尽最大的气力干好本职工作。
集跬步以行千里,汇小流以成江海!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实现美丽的“中国梦”、谱写“中国梦”的浙江篇章而努力!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对于中国援助汤加心得体会范文四
广大游客及旅游从业者:
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是每位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倡导文明旅游,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在此,市创文办、市文明办、市文物旅游局向广大游客及旅游从业者发出如下倡议:
广大游客应做到: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遵法规、守秩序、讲卫生、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
广大旅游从业者应做到: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不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游客,不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不“欺客”不“宰客”;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传播者;及时提醒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尊重旅游目的地文化习俗。
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希望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市民,无论是在铜川,还是在外地,时刻把“文明”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因为你代表着铜川!
市 创 文 办
市 文 明 办
市文物旅游局
对于中国援助汤加心得体会范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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