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科技专题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银行金融科技培训心得(8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银行科技专题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一
多年来,萧山区第一实验小学坚持开展各种形式的感恩教育活动。2004年《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基于感恩教育的小学生活德育模式的实践研究》这一课题分别在萧山区、杭州市、浙江省立项。我们立足德育课题研究,通过构建基于感恩教育的小学生活德育课程机制,创造性地运用并形成重情感、重情境、重实践、重体验的具有鲜明现代生活教育特征的德育生活化方式,切实提高少先队活动实效,促进孩子身心的和谐发展。 2007年,课题成果《以感恩教育为载体,构建校园主体文化——基于感恩教育的小学生活德育机制的实践研究》获萧山区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一等奖,杭州市三等奖。2007年10月学校感恩教育课题成果在萧山区教育科研成果推广会中作了专题介绍,深受到与会专家、同行好评。
在开展感恩教育课题研究过程中,我们重视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主要通过评比“感恩教育”先进班级、“感恩合格生”、评比“感恩好少年”等来激励学生。虽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激发了学生的参与热情和感恩意识。但我们认为,如果继续毫无改变地沿用这种感恩教育评价手段与方法,可能会无法持久地激发学生内在的感恩热情,而且,这种评价偏重于学生感恩意识和感恩言行的评判。为了进一步深化感恩教育的研究成果,把学生的学习习惯、课堂表现、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生的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表现均纳入感恩教育的范畴,扩大感恩教育的功能,学校于2007年10月成立了 “感恩银行”,对学生的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二、主要做法
(一)操作方法
1、组织机构设置:
学校成立“感恩银行”总行,设有行长、副行长等职。在各中队设立“感恩银行”支行,配有支行行长和储蓄员,全体队员和学生都有资格申请成为“感恩银行”的储户,储户存入或支取的不是现金,而是爱心和服务。既可存储又可支取。总行对各支行进行业务指导,各支行具体负责储户的感恩储存、支取业务。
2、申请“储户”:
全体队员和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向各支行行长提出口头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就能成为各支行的“储户”,并在各支行建立感恩银行帐户,同时每一位“储户”领取储蓄卡并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
3、感恩储蓄的办理:
每位“储户”参与了校内感恩实践活动、社区公益性活动、家庭孝敬劳动及各类好人好事的,均可向各支行的储蓄员申报(其中校外的感恩行为要有家长的说明和签字),经储蓄员核实确认后,先将储户的感恩表现记录在《感恩帐户登记本》上,再在储户的“储蓄卡”上盖红星章。随着“储户”积星的增多,“银行”将对“储户”进行相应升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玻璃级、白银级、白玉级、宝石级、翡翠级、白金级、钻石级。 储户有突出的感恩行为的,建议各支行参照以下标准加星:
(1)学生在感恩银行活动中表现突出,为班级争光的,加2颗星。
(2)学生在感恩银行活动中表现优异,为校争光的,杭州市级以下3颗星,杭州市级(含)以上的加5颗星。
(3)学生在校外感恩实践活动中,有表扬信、有区级及以上报道的,加3颗星。 4、感恩积星的支取:主要有三种方式。 方式一,储户违反《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不良记录的一次“支取”一颗星。 方式二,当“储户”遇到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时,也可向“感恩银行”求助,由行长安排帮忙,一次支取一颗星。
方式三,储户在平时单元测试时,如果没有取得自己满意的成绩,可向该学科老师申请商量加分,加一分支取一颗星(若是等级制,则上升一级支取5颗星)。
所有存取情况都由储蓄员在储蓄卡和储蓄帐户中进行登记。 5、感恩储户的评比奖励。 (1)月评。
各支行:a、依据学生在感恩银行所存取的星数,按班级人数的40%,评出支行“感恩之星”。
b、利用每月最后一周(1-3)的晨会课班主任组织评比。
c、将“感恩之星”名单汇总,在每月最后一周周四下午四点之前上报,由支行行长签字,盖“感恩支行”章后生效。
总行:a、各支行把每月“感恩之星”登记并上报总行。
b、由总行组织集体表彰。
(2)总评。依据学生在感恩银行所存取的点数和级别,及“感恩之星”的获得的情况,总行在期末开展 “感恩银行”和“爱心大使”评选,每班2人,进行集体表彰。
(二)评价标准
感恩银行的评价内容和标准分学校、班级、学科三个层面形成立体的评价体系,分别由学校德育领导小组、班主任和相关学科任科教师负责制订实施。
1、总行层面——指向各支行,制订先进“感恩支行”评价标准。
2、支行层面——指向本支行储户,由支行行长根据班级、学生实际情况制订操作细
(五)有关说明。
1、班主任要宣传、发动和组织好,尤其在活动开始之初,能多对“行长”“储蓄员”进行工作上的指导,是该活动顺利有效地开展的基本保证。
2、在鼓励学生进行自主的感恩行动的同时,要宣传和肯定诚信、诚实的行为,以防止“感恩银行”中掺入“假币”“伪钞”。
3、坚持学生主体参与的原则。“感恩银行”的工作尽可能地由学生担任。(一年级班主任可自行安排)
4、坚持面向大多数的原则。每月被评上“感恩之星”的,下月评比重新记数(由行长、储蓄员掌握),当月未被评上的“储户”,可累计星数到下月参与评选。
5、坚持鼓励进步的原则。“储户”因不良记录一次扣除一点,可用5件感恩好事来抵消。之后,既往不咎,不影响当月和期末的评比。
描写银行科技专题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二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大写: )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个月进行.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
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 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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