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干部课程心得体会 管理干部的心得体会(七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管理干部课程心得体会一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构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就应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一样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资料、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状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推荐管理干部课程心得体会二
同志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腐败免疫力”。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展形势的需要,就必须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当前,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光照别人不照自己的“灯下黑”问题,加强内部监督还面临着一些难点,主要为:
1、监督客体意识不强。一是存在特权思想。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权力缺乏正确认识,产生了“我是监督别人的”、“我是钦差大臣”的身份优越感,说话办事有宪兵思维,没有认识到自己也是被监督的客体,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甚至片面地认为被监督是降低威信、软弱无能的表现,存在抵触情绪。二是抱有侥幸心理。有些纪检监察干部自认为对党纪国法谙熟于心,自恃通过钻空子、打“擦边球”规避监督的手段高明,易把一些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当回事。三是领导重视不足。有些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对内部监督的重要性也缺乏足够认识,怕内部监督严了,造成“对同志不信任”的误解,束缚了大家的手脚,影响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因而未把内部监督摆到重要位置。
2、外部监督难以到位。一是组织忽视监督。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下,上级纪委离得太远,对下级纪委难以形成经常性的监督,而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又比较信任,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也较认可,容易忽视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的监督。二是社会难以监督。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特殊,信访件的受理、案件办理等有些工作内容不便于公开,这必然会使外界的监督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很难介入和实施。三是干部不愿监督。纪检监察系统外的党员干部身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对象,有的可能自身不是很“清白”,加上忌讳纪检监察干部利用权力打击报复,他们往往不愿意或没有勇气去监督纪检监察干部。
3、监督机构尚不健全。一是监督主体不明。由于机制体制不够健全完善,目前对“谁来监督纪委”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还没有一个法定专门机构来行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的职能,监督主体不够明确。二是内部机构缺失。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来看,内部监督机构也不健全、不统一,有的把干部监督工作放在干部室、有的放在办公室、有的放在机关党委或支部,没有形成相对统一的干部监督机构。即使有了内部监督机构,因为相互间“同乘一条船、同吃一锅饭”,抬头不见低头见,也容易产生“多栽花少挑刺,留下人情好办事”的好人主义现象,影响内部监督效果。
4、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是监督标准不细。目前还没有一套完备的上下统一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度体系,各地在自我监督上自搭炉灶,监督标准大多为一些不准什么、禁止什么等“皮筋式”规定,抽象笼统且弹性大,没有可操作性,易成为摆式。二是监督程序混乱。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工作程序规范还不够健全,忽视事中控制和监督,如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有时存在初查、调查、处理“一竿子到底”等问题。由于程序监督相对滞后,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过程中容易出现某种程度上的主观随意性现象。三是监督方式简单。对纪检监察干部多采用内部绩效考核、述职述廉等方式实施监督,方式还较简单;监督的内容往往也是注重工作层面较多,对思想层面及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监督较少,监督范围不够广。
5、权力制约不够有效。一是自由裁量权大。在调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和线索时,纪检监察干部既可以顺藤摸瓜、穷追猛打,也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案件线索和证据的取舍还往往取决于调查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没有一个完善具体的约束制度。在量纪过程中,同样存有视其态度好坏、情节轻重作出处理等问题,如《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的“情节较轻、情节较重、造成较大损失、造成重大损失、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定型,本身就具有弹性,不易作出判断,容易造成量纪畸轻畸重现象。二是民主监督缺失。存在以纪委常委会取代民主生活会的倾向,执行党内民主监督不到位。纪委常委会监督有权威,但也因工作议题较多等原因,难有更多精力对办信、查案、量纪等进行过深过细的监督。班子成员内部虽各有分工和制衡,但相互间呈现“诸侯割据”、各管一方现象,横向监督也较少。三是公开透明不足。纪检监察机关的自我监督制度规定、工作程序规定等对外公开不够,导致外界难以监督。保密与公开的细则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强调保密要求多,也客观上造成了涉及信访、案件等一些事项的不透明。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针对纪检监察内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及问题,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
1、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自我监督。一要讲清“应该接受监督”的道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思想教育为先导,切实纠正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错误思想和不良作风,真正树立“应该接受监督”的客体意识。二要树立“乐于接受监督”的心态。既要让纪检监察干部明白接受监督是组织对自己最好的关心爱护,也要从工作、生活、思想、经济待遇、政治待遇等多方面给予纪检监察干部关心爱护,缓解他们的社会压力、工作压力、生活压力和心理压力,让他们在与外界的比较中落差不至于那么大,对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心态,减少抵触情绪。三要形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在外部监督难以完全到位的情况下,要借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契机,首先从健全内部专门监督机构抓起,形成常态化监督的氛围,让纪检监察干部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
2、健全约束机制,强化制度监督。一要注重事前预防。健全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如建立健全思想作风纪律规定、职业道德规范、内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建立职业准入制度,提升新进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建立内部交流轮岗制度,减少“关系圈”、“人情网”的产生;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等,筑牢监督制约第一道“防线”。二要注重事中规范。循着履职用权的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工作程序规定,使每个岗位、每项业务都有相应的流程,避免工作中的随意性、主观性。如:完善办信办案等业务流程,按程序开展执纪监督;建立监督对象知情权告知程序,使其充分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监督对象见面约谈、申辨程序,重要案件实行公开审理,保证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等。三要注重事后惩诫。制订违反监督程序和制度的相关处理规定,综合运用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公开通报、调离、辞退、立案查处等多种手段,对违反监督制度规定者进行强制责任追究,强化制度规定的“高压线”作用。比如:建立谈话提醒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违规违纪办案及失职渎职行为;建立监督检查及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与纪检监察干部的切身利益挂钩等。
3、合理分权制衡,强化权力监督。一要完善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加强班子内部监督。如:完善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凡涉及批准立案、作出处分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等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加强党内民主等。二要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围绕信访承办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选任权、资金资产处置权等,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内设室办、干部工作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岗位责任,实现分工制衡、科学制权,力求决策权、调查权、处分权、监督权相互分离。如:班子成员不同时分管信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工作;受理信访人员只负责受理转办,不直接查办案件;查办案件人员只调查突破案件,不从事案件定性处理等。三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进一步完善信访、检查、审理等主要业务环节间的互相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如:建立信访件轮阅制度,先由分管信访的副书记提出看法,呈书记签署意见后,送另一位副书记或必要时送相关常委轮阅,最后由信访室交办;案件检查部门信访初核结论向信访部门反馈,由信访部门答复举报人,杜绝随意掐断案件线索现象;审理部门采取审阅案卷、提前介入、审理阶段与被调查人员谈话等方式对案件检查部门进行监督制约;案件检查部门对所移送审理案件的审理情况及定性量纪的恰当性进行监督制约;对涉案款物实行“扣、管、处”三分离,检查部门实施暂扣,办公室负责保管,审理部门负责审清处理等。
4、借助外部力量,强化立体监督。一要加强组织监督。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双重管理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自觉接受同级党委政府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人大、政协的监督。二要推行特邀监督。设立纪检监察外部监督委员会,聘请社会各界非官方代表担任监督委员,参与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过程监督,并及时将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线索,移交内部监督机构依照程序调查处理。三要实行公开监督。改变闭门修炼的惯常做法,在不违背保密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实行纪检监察工作“阳光公开”,如主动晒出权力清单,公开办事原则、内容、程序及结果;通过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纪委开放日”、官方微信发布、打造“网上纪委”平台等形式,及时对外公布纪检监察工作情况;通过设立监督举报专线电话、网络专页、监督邮箱等措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建议和举报投诉等,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党内要“环保”,纪检监察机关更要“环保”。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只有“自监到位”,才能“广监天下”,唯如此,才能不辱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
推荐管理干部课程心得体会三
创新是人类活力的源泉,是时代精神的核心,是党建工作永续发展的不竭动力。近年来,惠民县地税局坚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努力扩大党建工作的触角和领域,确立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创新突破为抓手,以税收管理为重点,以基层党支部为堡垒,以党员干部为骨干,以群众满意、队伍和谐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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