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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民法典简单心得体会实用(九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22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学习民法典简单心得体会实用一

2、学如不及,犹恐失之。

3、求学无笨者,努力就成功;读书没捷径,尽力能高分。

4、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孔子

5、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

6、学源于思,思源于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谚语

7、学问学问,又学又问;学习学习,又学又习。

8、知识需要反复探索,土地需要辛勤耕耘。——尼泊尔谚语

9、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10、读书如蜜蜂采花,思考如蜜蜂酿蜜,只有既采又酿,才能得到香甜的“知识蜂蜜”。

11、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

12、聪明的秘诀在于勤奋好学,博学的秘诀在于博览群书,巧学的秘诀在于举一反三,成功的秘诀在于推陈出新。

13、怀疑是知识之钥。——谚语

14、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15、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

16、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孔子

17、约束不了自己是自己无能的一种表现。自己都管不住自己,难免要滑入深渊。

18、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19、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20、勤奋是开启知识大门的钥匙,思考是理解知识的利器,读书是掌握知识的捷径,练习是巩固知识的方法,讨论是理解知识的妙招,探求是创新知识的途径。

21、自行束侑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22、知识是智慧的火炬,勤奋是智慧的钥匙,智慧是思考的火花,创新是智慧的结晶。

23、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24、求学的三个条件是:多观察、多吃苦、多研究。——加菲劳

25、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谓好学也矣。

26、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朱熹

27、勤奋是探求知识的舟楫,思维是探索知识的方法,请教是学习知识的妙招,练习是巩固知识的途径。

28、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29、没有永远的博学,只有永远的学习;没有永远的聪明,只有永远的思考;没有永远的智者,只有永远的学者。

30、写作要多读、多看;做题要多练、多思;巩固要多记、多用;运用要多想、多试。

31、巧思妙想出灵感,实践探索出成果。

32、倘不学习,再美好的理想也会化成泡影;倘不勤奋,再美妙的计划也会付之东流;倘不实践,再广博的知识也会束之高阁。

33、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与笔记使人精确。——培根

34、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爱因斯坦

35、勤奋出聪明,博学出智慧,多练出技巧,巧思出硕果。

36、不学诗,无以言。

37、发现千千万,起点是一问。——陶行知

38、多见者博,多闻者智,拒谏者塞,专己者孤。——《盐铁论》

39、治学有三大原则:广见闻,多阅读,勤实验。——戴布劳格利

40、学习既要有铁棒磨成针的精神,又要有举一反三的学习方法;读书既要有勇于攀登的志气,又要有乐于思考的精神。

41、读书长知,思考长智,虚心长识,应用长技。

42、聪明的人有长的耳朵和短的舌头。——弗莱格

43、假设始终先于知识。——洪堡

44、学习要有三心,一信心,二决心,三恒心。——陈景润

45、读书不思考,等于吃饭而不消化。——波尔克

46、学习靠积累,记忆靠理解,经验靠反思,熟练靠练习。

47、圣则吾不能,我学不厌而教不倦也。

48、学习中要荡起“乐学”和“巧思”的双桨,倡导“书山有路巧为径,学海无涯乐作舟”的学习态度和方法,这样才能学得生动活泼、融会贯通。

49、如果说学习有捷径可走,那么它就是勤奋;如果说知识就是力量,那么它就是实践。

50、学好靠信心,求教靠虚心,探求靠专心,长进靠恒心。

关于学习民法典简单心得体会实用二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_》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_、自残。学生的_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_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_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_,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_,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_,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_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关于学习民法典简单心得体会实用三

4月28日午时至4月29日,第一考察学习小组一行9人在副校长同志的带领下,先后到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徐州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高职院校,就学校升格高职后在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机构设置、分配制度等方面所面临的诸多问题进行考察学习,并参观了相关高校的学校及实验实训基地。现将具体情景汇报如下:

第一考察学习小组本次共考察参观了3所院校,其中高职院1所、高职校2所,考察的资料主要有高职校的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系部管理模式、内部分配制度等,较之这三所院校的硬件设施、内部管理等,我校与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有必须差距外,而与徐州经贸高职校、徐州财经高职校差别不大。

这三所院校在管理模式上基本上都采用了系部二级管理模式,教育教学管理的重心下移至各个系部,各行政处室主要做好服务、协调、督查等工作,各系部职责明确、责权分明,整个学校严格按照制订的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运行。

我校于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校科二级管理模式,经过长期运行和不断改善后,我校在校科二级管理上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各处室、专业科的岗位职责明确,各项管理制度、考核制度齐全,各部门在党总支、校长室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部门工作,确保了整个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速高效运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不断再上新台阶。

由中职升格高职校后,学校在办学理念、育人规格、管理模式等方面都必须发生质的变化;搬迁新校区后,学校的办学规模急速扩大,原有的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学校的实际,为此,对学校的机构设置、分配制度、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已成为我们全体学习成员的共识。

1、建立健全完善系部岗位职责、考核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这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较强,工作量较大,工作过程繁杂的系统工程。学校于今年已组织人员多次到外地的高职院校考察学习,对校内机构设置、岗位职数等框架也已基本明了,因而能够组织一班人马,结合学校实际对现有管理手册修订完善,明确各系部的岗位职责,健全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完善各项考核制度。学校搬迁新校区后,就可立即向高职校系部管理模式过渡,在以后运行过程中逐步发现问题,根据学校实际再加以修改,使之日臻完善。

2、对职能处室和系部负责人配备要精干。实行系部二级管理,学校要给予各系部必须程度上的权利,包括人、财、物;但各系部不得单独设立帐户,所有收入必须交入学校大帐,统一支出。系部负责人的权限相对大了,而相应承担的职责也应加大,必须全面负责系部的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工作。系部负责人的本事要强,工作方法要灵活,凝聚力要高,但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更要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服务、协调、监督作用要进一步发挥。这样,在校长室的领导下,职能处室与各系部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推动学校工作快速发展。

3、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进入新校区后,在校学生人数、班级数急剧增加,有可能会出现一位教师担任1个及以上班级班主任的情景,而对班主任的考核必须强化,奖惩力度要加大。此外,还可借鉴其他高职校的模式,即从校外聘用大学生担任辅导员,每人负责2~3个班级学生的管理工作。

4、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优质优酬、合理分配”的分配制度,实行个人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挂钩,要逐步构成向突出人才、特殊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合理拉开差距,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进取性。

关于学习民法典简单心得体会实用四

教师和学生是作为教学这个整体中具有同等地位的两个部分,若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充分地互相交流,民主地、和谐地、理智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和互相激励,促使学生的学习动机由弱到强,从无所谓到感兴趣,直到内化为一种内在的需要甚至渴望,形成强烈的求知欲望,就为教学过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巨大的内在动力。我认为教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要提出不同的教学要求,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进行情感激励、"双基"导学、方法指导和智能培养,才能真正做到因才施教,塑造出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完整人格。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考虑各层次学生的水平,实施分层教学。

分层教学是在学生分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进行分层备课、分层授课、分层训练和分类指导,做到课堂教学有的放矢,区别对待,最大限度的调动各层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每个学生的潜能得到尊重和开发。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要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学生的智力、基础和学习态度等,将学生大致分成三个层次:(a)基础、智力较差,接受能力不强,学习积极性不高,成绩欠佳。处在a层次的学生

关于学习民法典简单心得体会实用(九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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