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为母校骄傲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对母校的感想(五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学生为母校骄傲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在他精华荟萃的作品集中有一颗璀璨明珠,任由时光荏苒却依旧熠熠生辉,它就是被评论家公认为不可或缺的世界文学名着,属世界文学库中不可多得的精品《巴黎圣母院》。
马克思哲学指出:物质决定意识,究竟是什么样的景象触动了雨果的内心,促使他完成了《巴黎圣母院》这一鸿篇巨制的呢?
四百多年前法国路易十一统治时期,宫廷与教会狼狈为奸压迫人民群众,人民生活水深火热,伟大的人民群众发起了英勇抗争,就是在这种黑暗、残酷的社会背景下,人道主义者雨果提笔激扬文字,创作了这一波澜壮阔的巨着《巴黎圣母院》。这部佳作无情地揭露了专横、残暴的封建王朝和阴险卑鄙的教会势力对善良无辜者的残害,揭示了在禁欲主义的压抑下人性的扭曲和堕落的过程。同时,它也表明了雨果反封建反教会的民主精神和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思想。
这篇巨着主要讲述了丑聋人卡西莫多被巴黎圣母院的神父克洛德收养,做撞钟人,外貌正经的神父克洛德自从遇见美丽的吉普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后,被其美色所诱而神魂颠倒,指使卡西莫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途中被弗比斯骑兵上尉队长所救,爱斯梅拉达因而爱上了弗比斯。但弗比斯生性风流,被怀恨在心的克洛德刺杀,但没有死。
他嫁祸于爱斯梅拉达,令她被判死刑,行刑时,卡西莫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圣母院中,乞丐群众为救爱斯梅拉达而冲入教堂,误与卡西莫多大战,爱斯梅拉达被由克洛德带领的军队绞杀在广场上,卡西莫多愤然将克洛德从教堂顶楼推落地下,最后卡西莫多抚着爱斯梅拉达的尸体殉情(故事中还有落魄诗人甘果瓦和丢失了孩子的可怜母亲香花歌乐女的衬托剧情)。
剧情那么精彩,卡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这两个人物形象也深入民心,赢得了人们的一致赞扬,而我偏偏反其道而行,我心中的男主角是他人人厌恶的衣冠禽兽副教主克洛德。
常言道:人之初,性本善!那大恶魔克洛德是如何从善良慢慢堕落成十恶不赦的大恶人的呢?我想,原因有三个。
第一,生活不顺:父母的变故使他在19岁就承担起抚养还在襁褓里的小弟弟的责任,他把他的满腔感情都倾注在了这个小弟弟身上。对弟弟的爱使他充满了怜悯心,收养了丑陋不堪的卡西莫多并抚养他长大。同时,他还帮助教导培养穷学生甘瓦地,使后者成为作家。他对他的弟弟,卡西莫多和甘瓦地都倾注了深沉的真诚的爱。结果事与愿违,他所深爱的弟弟若望成了一个街头无赖,卡西莫多和甘瓦地都背叛了他。
第二,身份尴尬:他从小就做了修道士,在弥撒书和辞典中长大,长期的教义并没有使他思想淳化,单调刻板不人道的教会戒律也并没有能消除他内心的本能欲望,反而使他一直处于一种压抑的状态。所以,当他遇见爱斯梅拉达时,即使他那时贵为副教主,也无法抑制他情欲的萌动,这是人之本性。
这种强烈的爱无时不压抑着他、折磨着他。他是一个有情欲的人,但同时他是一个副主教,身份的矛盾挣扎使得他彻夜难眠。克洛德对爱斯美拉达的爱是真心诚意的,是热烈的,无可替代的,他甚至愿意为了能与爱斯美拉达相爱,放弃他所有的一切,连同他信奉了几十年的上帝,这时,他的爱冲破了身份尴尬。
第三,爱情坎坷:爱情从来不是公平的!爱斯梅拉达有自己深爱的人:弗比斯,所以她一次又一次无情拒绝了克洛德,遭到拒绝的克洛德就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我得不到你,那我就要毁灭你!因此他先指使他的养子卡西莫多在深夜里去抢爱斯美拉达,失败后,又刺杀情敌弗比斯,并嫁祸于爱斯美拉达。当爱斯美拉达被卡西莫多抢救到巴黎圣母院内合法避难的时候,他再利用权势和阴谋让爱斯美拉达失去了巴黎圣母院对她的庇护,然后在一片追杀声中,用死亡作威胁,逼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所谓的爱情。这时的他已经化身为爱情的魔鬼。
弟弟惨死,他崩溃地发出:我不杀约翰,约翰实由我死似的悲鸣;呆板的教条主义,野蛮的宗教裁判时时压抑着他:永恒誓愿侍奉上帝是多么疯狂,守身独处是多么无聊,求知、宗教、修身养性尽皆虚空,而上帝又是那样百无一用。心爱女人另有所爱,他绝望地咬牙切齿:那好吧,你就死吧!谁也得不到你!就是在这重重重压之下,克洛德一次又一次把灵魂出卖,化身为撒旦,成为黑暗势力作恶的工具,折磨着他人,同时也痛苦着自己。
雨果曾说,克洛德的悲剧在于:自己被宗教的教义所害,又用宗教来害人,加害于自己钟爱的人。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而且是那个时代对人们的压抑所造成的悲剧。追求自由的人的本性,宗教里的禁欲主义只会物极必反;同时,克洛德这种极端自私,只顾满足自己的情欲,丝毫不考虑对方意愿的人,根本不懂爱情。无视爱人的意愿,单方强加给对方的爱,不但是极端错误的,更是罪恶的!
因此,我认为,雨果正是通过克洛德这一悲剧人物,揭示出禁欲制度的荒谬可笑及其对人性的扭曲摧残,揭露了教会的虚伪和罪恶,来宣告禁欲主义的破产;同时告诫我们: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是黑暗的社会造就了无情的克洛德,他的人生悲剧留给了人们太多的思考
最新学生为母校骄傲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根据学校的要求,年八月我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省市人民法院,在民二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首先我要向所有为我的这次社会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市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员以及亲自指导我的薛庭长,丁法官和虞法官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提供的帮助。
通过这次实习,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较为丰富的实习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来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对案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立案等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的理论和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的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下面是我实习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谈下我对相关专业问题的看法,分为三个方面,第二部分是我的实习感悟部分。
通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可以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达到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达到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尽管现代社会对中国的传统的乡土社会起到了极大的冲击,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是一个极为重视关系和人情的国度,尤其是在基层更是如此,当发生了纠纷,一般的人更倾向于非讼的解决方式,只有当争议无法协商时,这些人才会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去解决问题,有些当事人甚至是为了争一口气,为了自己认为的公道而提起诉讼。有一个同学说他在重庆的一个基层所作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是当发生了土地纠纷的时候,在法院起诉还是由村干部调解,结果%的人都选择了后者。也许这个数据有点偏高,但起码我想可以得出一点结论,那就是在基层调解是有其存在的基础的。“我们之间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这不是见外了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获得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尽管是写年代的,从江村所在的地区看也正是我们苏南那一块。尽管受到现代社会的冲击,但是我们也无法忽视,传统的乡土情结在农村是很浓的,这在苏南一带也是如此。人们之间的交易很多出于对人情的信赖。民事诉讼机制与非讼机制相比尽管有诸如权利实现的直接强制性和复杂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但民事诉讼机制也同时存有若干短处。“最突出的有(一)解决纠纷的成本高;(二)解决纠纷的周期长;(三)解决纠纷的刚性化”。其次,“我们从整个世界的范围看,年代中期以来,在司法实习中,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且在许多国家已经逐渐成为解决民事纠纷最为主要的工具。这反映了建立在经典法制理念之上的对自力救济的否定和法院的中心地位,已随着社会的重大变化而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规律。面临“诉讼爆炸”的现实,以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补充司法的中心地位,是司法发展之必然”[]。因此,无论从内还是对外来看,调解这种解决纠纷的制度都是切实可行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在我整个实习期间,我旁听了大约场庭审,也可以是说对基层的情况有比较深刻的体会。先从程序上说起,比如说:庭审中被告缺席,并且在法官电话通知后仍拒绝到庭,而至缺席审判,我就看到三次。当然这和法院的工作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因为现在法院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前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寄给当事人。所以,缺席审判的产生完全是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或者说得严重点是目无法纪导致的。而且可以看到,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案件,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迟到十分钟甚至于半个小时以上,当然当地的交通条件还是比较优越的,即便是从最远的乡镇坐车到法院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从迟到这一点也可以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庭审中,就更能发现问题了,举个简单的案例为证。在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件中一个村民小组的多户农民,都到了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的一位农民兄弟举着农村土地负担监督卡,大声喊道:“法官,我要说话”。被法官制止以后,他仍不满足,仍在喊:“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讲几句话呢?……”话未说完,又被法官打断,法官责令其不得发言,于是台下的多位旁听者开始喧哗,最后还是在法官法槌的威慑下才停止。法官就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出庭通知书,你们是不是证人?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最后庭审结束,那些人仍极度不满,愤愤不平抱怨他们在法庭不能说话,甚至当庭辱骂律师。虽然这只是个案,当事人的情绪也显得比较过激一点,但类似的情况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这一方面说明: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是极度欠缺的,从他们内心看仍然缺乏对法律的足够的信仰,反过来看就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远兮,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去做。上面所说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这点还可以理解的话,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有一定影响,那么实体上的则对当事人影响就大了。
从诉讼的实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看,证据意识保护相当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和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分不开的。在一个瑕疵担保的案件中,給付货物的一方(甲)提供的货物有瑕疵问题,但对方(乙)方发现后并未书面提出,因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要求对方出示书面说明或者其他担保之类,现在乙方把货物供给了丙方,丙发现了问题,起诉乙,乙在喊冤,但苦于没有证据,想要鉴定产品却又存在其他的困难,最后这个案子虽然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判决,但从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证据意识强些,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法院实习虽然很短暂,但体会到了学校和社会现实毕竟是有一段较大的距离,以前不懂社会的复杂,然而一个月使我感受到很多。在我实习期间,我和好几个法官谈过,他们抱怨说自己的案子太多了,太辛苦了。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凭着一腔热血去办案,一旦出了一点问题,全年的评先进之类的,就别指望了。一个指导我的法官,他也是政法院校毕业的,他去年全年审结了多件案,这在我们市整个法院系统,可以排第三。
但在我实习期间,他因为一个管辖权异议的案件被中院裁定改变后,他全年的努力可以说是要受到很大的影响。但他并没有消极的去工作,仍然充满热情去做好自己的工作。别的地区我不敢说,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是就在我实习的法院我感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还是相当敬业。每天早上八点是上班时间,在八点之前,绝大多数人已经到了办公室,除去一些在外地办案的人员。这可能也和严格的管理有关系,因为每天所有法院的人员都需要在入口处打卡计时。虽然我在那实习也听到律师和当事人请法官吃饭这种不良的现象,可是我现在比以前更能够理解这些现象。
这是社会的潜规则,暂时还是没法改变的。谴责和制裁是应该的,但有时我们不能不看到人的无奈,不能忽视我们的国情去大谈法官有多么的铁面无私,这恐怕也是社会变革所需要经历的一个阶段。我个人觉得作为一个法官起码应该有条须做到:原则,良心,灵活性。所谓原则,我的理解就是法官必须遵守法律,不可逾越法律进行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所谓良心,就是法官内心要有一种正义感,这是一种实质正义,在正义的天平上,两边等重在有些情况下或许不是最佳状态,这需要法官根据实质正义观去衡量;而灵活性,就是要求法官是有一种解决纠纷的灵活性,不可过分拘泥于具体的规定。康德曾经伫立于旷野,仰望满天星辰而泪流满面——因为他深为自己生活在如此有序,自由的宇宙中而感到庆幸。如果他活到现在,也许他会失望,但绝不会因此而绝望。因为一种制度的变革不是那么容易的,总要经历阵痛,就像一个新生命的
学生为母校骄傲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对母校的感想(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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