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营销学术讲座心得体会范文 汽车营销学术讲座心得体会范文怎么写(9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汽车营销学术讲座心得体会范文一
地址: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车辆购销事宜,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以利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安排通过合法途径向乙双方提供如下产品:
车身款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佰 拾 ____万 仟 佰 拾 ____元
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佰 拾 ____万 仟 佰 拾 ____元
备注:具体条款:____________
一、 交货地点与方式: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车。
预计交车日: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月 ____日之前
乙方将车款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待甲方确认车款全额到帐后,乙方即可在约定日期提车。
二、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支付上述定金,余款在预计交车日之前乙方将车款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待甲方确认车款全额到帐后,乙方即可在约定日期提车。
三、 车辆配备:详见附件(附件共壹张)。
四、 车价以提车时厂公布的价格为准。车价不包含: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报牌杂费等。
五、 车辆验收标准:乙方按新车标准在提车时一并验收。
六、 甲方车辆到店通知客户三天内付款提车,乙方逾期未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定金,车辆另行分配。
七、 保修:该车乙方从提车之日起享有贰年不计里程数之车辆保修服务,保修范围以当时梅x公司全球保修范围为准。该车须定期在特许的梅奔驰服务中心进行维修或保养,唯此才可以确保该车的有效保修要求不受影响,如果车辆在保修期内所规定的维修或保养工作未能定期或及时在特许的梅奔驰服务中心进行,保修要求的有效与否只能经制造商检查后方可决定。
八、 甲乙双方交车后,根据海关工作进度由甲方提供如下单据:进口货物证明书、商检单、汽车销售发票之原件。如果乙方购买车辆为国产车,则由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商检单、汽车销售发票之原件。
九、其他条款:
1. 乙方未付清全部车款前,甲方拥有本合同项下车辆的处分权。
2. 卖方应于交货日期内将车辆提交买方,但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交货期,买方不得拒绝收货。
3.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则由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共计壹页。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由甲方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署(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署(盖章):___________
销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对于汽车营销学术讲座心得体会范文二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元。
(2)余款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对于汽车营销学术讲座心得体会范文三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汽车(应写明该汽车的具体信息、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购买该汽车时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对于汽车营销学术讲座心得体会范文四
项目编号:gc-fg06005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___(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 “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 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 “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 )。
2.1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g060050 )。
3.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条款
3.1.2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 中标通知书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1 维修范围
4.1.1 甲方确定乙方为2006~2007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4.2 维修价格
4.2.1 用户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zycg.gov.cn)公示乙方的中标价格。如整车生产厂下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乙方应按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下调价格,调整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整车生产厂上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则中标报价维持不变。
4.3 费用结算
4.3.1 车辆维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验收单》(附件二、以下称《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4.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 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10 分, 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 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1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0%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活动。
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对用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2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确认用户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
所发生的纠纷。
4.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4.5.2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中央的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4.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如不具备履行承诺的条件时,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荐的社会专业机构代理,相关责任义务由乙方与代理机构自行协商承担。
5.1 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在定点采购期间,如乙方被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定点维修企业资格。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扣1分。
(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时报送维修统计报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3)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明显高于市场同类维修价格的;
(4)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3次(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的资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 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 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1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1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100,000)。
7.2 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3 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4 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
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1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
汽车营销学术讲座心得体会范文 汽车营销学术讲座心得体会范文怎么写(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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