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应急预案讲座心得体会实用 疫情应急演练心得(六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疫情应急预案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 演练目的
1、 检验对疫情现场应急处理能力。
2、 检验应急组织协调能力。
3、 检验应急准备情况。
4、 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尽快完善。
二、 参演时间
2020年x月xxhx午x点。
三、演练地点
xx中心项目部
四、 参演人员
预防新型肺炎核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xxx
以及全体复工员工。
五、 演练内容
1、 发现发热疑似疫情者,单独隔离流程
2、 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流程
3、 救护车运送患者到定点医院的流程及密切接触者自身防护和消毒隔离流程。
求助
报告
指令
疫情应急上报流程图
六、演练流程安排
1、 2020年xx月xxh,所有参演人员14:00分在项目门口。强调本次演练的背景、意义、主要程序及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参演人员各自就位、各司其职。
2、 14:30分,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
3、 具体环节
本环节以现场追踪的方式进行,主要查看测量体温发现疑似患者、登记报告、转运、现场采样、消毒隔离及密切接触人员自身防护、药械物资储备、设备维护、后勤保障等。
(1)模拟场景1—— 体温测量发现疑似疫情者
15:00,两名员工进入工地前,保安测量体温发现体温大于 37.5摄氏度。
保安拒绝员工进入工地,做好员工一人一档登记,询问疑似患者一般情况,来自何处,有无武汉旅居史,有无接触疑似疫情患者或疫情确诊患者,报告防疫指挥小组,引导疑似疫情者到单独隔离室。防疫小组通知全项目复工人员戴好口罩,做好防护,从现场疏散回宿舍隔离,避免与疑似患者接触。
推荐疫情应急预案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深入落实牡丹江市和穆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秋季开学工作要求,依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应对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统筹我校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我校围绕在“稳定中求提升,在创新中谋发展”这一工作目标,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有序开展工作。
本着“科学谋划、有序开展”的八字方针,积极投入开学准备工作。8月25日上午,召开了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会议,校长马良玉强调了本期学校工作要点、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教学常规管理、开学第一课、期初升旗仪式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要求。组织教师打扫校园卫生,完善操场隔离线、测温点等标志,安排部署开学工作。
在开学工作中,我校注重开学工作的宣传,注重规范自身的工作行为,规范办学行为,教师教辅用书规范,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教师认真备课,教学准备工作充分。为迎接学生开学做足了准备工作。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学校基本情况,充分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明确防控目的,压实防控责任,成立了疫情常态化防控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近期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建立完善了2020年仁里小学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应对新冠肺炎处置预案及9项制度。
2、根据疫情常态化形势,完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完善相关流程制度板。
3、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操场拔草、擦门擦窗、清理废弃物……做到环境整洁无死角,对各个教室、功能室、隔离室等进行了全面消毒。强化教室、功能室、卫生室、隔离室的安全管理。
4、组织全体教师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都正常。
5、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排查师生返校前14天健康信息和行程轨迹,建立健康管理台账,与全体师生签订健康承诺书。
6、物资储备齐全,学校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控物资齐全,建立物资管理台账。
7、进行开学常态化防控演练及应急培训工作,让我校每一位教职员工都熟悉流程,防患于未然。
8、强化门卫职责,严把校园入口关,所有进入校园的师生必须进行扫码、测温、更换口罩,入校间隔一米半等相关流程。外来社会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9月1日开学第一天,校长马良玉亲自组织相关教师在各自岗位组织学生有序进入校园。严格执行学生外出审批、请销假工作记录制度,监测外出期间学生行程轨迹记录情况。做好本地通勤教职工管理工作,我校无穆棱市域外通勤教师。
结合本地疫情及校园实际情况,积极制定开学工作方案、规划制定学校重点工作规划表。安排部署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组织任课教师做好新学期教育教学准备工作。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工作的有机衔接,引导学生尽快适应新学期的学习环境,调整好学生心态,培养科学健康的学习习惯,改掉假期形成的不良学习行为,积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引导学生积极投入到课堂学习的氛围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上好开学第一课,做好“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餐饮浪费”的教育,尽快适应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组织全体师生现场演练,在全体教师范围内开展应急预案的学习和应对突发情况的快速反应能力的培养,组织相关岗位教师进行防控技术方案的学习。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在全体师生中实行全员健康排查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师生每天扫“龙江健康码”“校园健康码”。外来社会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我校始终把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安全无小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加大了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杜绝安全隐患,组织班主任培训,对开学后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班级安全管理做了比较充分的部署和安排。开展安全演练。深入开展防水、防雷、防盗、防火、防震、防交通事故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安全工作时时讲。
1、开展“防疫知识主题班会”。 让学生们了解传染病知识,特别是新新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让学生们养成良好的卫生及生活习惯,和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2、通过期初升旗仪式,利用国旗下讲话,坚定学生理
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铭记抗疫英雄的贡献,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强调拥有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性,鼓励学生要在科学文化知识中汲取前行的力量,“少年强则国强”,而今之少年,将来必将成为我中华之栋梁。
推荐疫情应急预案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三
为坚决打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细化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预案,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意识、优化流程、落实责任,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有效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拟于开学前组织3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演练方案如下:
校长☆☆☆担任演练总指挥,统一调度,现场指挥,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相关演练人员分成六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负责现场调度、秩序维护、后勤保障、效果评估等工作;
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疾控部门的指导和建议,确定是否停课以及停课的时间,班级或年级范围等;
③综合评估各环节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优化应急处置流程。
(二)疫情监测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负责全校师生晨午检、教学过程中体温监测;
②疫情发生后,负责排查患病学生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对象情况,确定确切接触者;
③对患病学生情况持续关注,每天加强疫情防控与巡视,对其班级及学校其他同学加强后续观察和情况排查。。
(三)现场处置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疫情发生后,立即组织患病学生隔离和初步诊断救治;
②利用校园广播通知各班学生立即停止室外活动,回到班级;
③确保发热学生隔离通道和其他师生疏散通道相互独立,避免交叉感染。
(四)对外联络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出现疫情后,及时联系定点医院,并通知学生家长;
②按规定向上级教育部门、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情况;
③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五)消毒防疫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负责对出现疫情症状学生经过的通道及该可能接触过的物品进行应急消毒;
②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班级、卫生间、公共场所等消毒工作,并在学生离开隔离观察室后对留观室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做好记录。
(六)宣传教育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负责疫情发生后引导控制舆论,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
②对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不恐慌、不猜测、不传谣,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
(一)每日晨检演练,发现一学生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
1.参与晨检的老师提前到达学校,进行消毒、体温检测等环节处理,做好学生晨检准备。
2.学生到达校门处,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中规定的各班级入校次序,在规定通道按一米以上间隔距离有序进入校园。
3.值班老师对到校学生依次进行手部消毒、健康情况询问等,待学生进入指定通道口,晨检老师检测学生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学生迅速按照指定通道进入教室。
4.在演练中,发现一名学生在体温检测过程中出现异常,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流程。
(二)课堂教学演练,发现一学生出现咳嗽等疑似症状
1.老师在上课过程中,发现一同学精神萎靡,并伴有咳嗽等疑似症状,随即对该生进行体温测量,显示37.6℃。
2.班主任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流程。
(三)食堂就餐演练,发现一学生出现腹泻等疑似症状
1.学生、教职工错时就餐、分散就餐,时间安排:11:10——11:30,一、二年级;11:30——11:50,三、四年级;11:50——12:10,五、六年级。
2.师生就餐须佩戴口罩取用餐具和到售卖窗口购买,即取即走,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摘口罩,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并离开。
3.避免面对面就餐和扎堆就餐,就餐间隔在1米以上,就餐中不交流、少说话,避免交叉感染。
4.用餐结束后,佩戴好口罩,检查桌面保持干净,按一米距离排队,将剩饭菜倒进泔水桶,餐盘、餐具分类送到相应回收桶。
5.就餐过程中,发现一学生出现腹泻等症状,随即对该生进行体温测量,显示37.8℃。
6.值班老师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流程。
(四)下午放学演练,发现一学生出现呕吐等疑似症状
1.放学时,为避免学生和家长大面积群体接触,学校分时间段、分年级、分班级实行错峰放学。
2.各班级按照规定时间准时放学,班级间间距为10米左右。班主任严控时间点,将学生有序送至指定接送点,确保学生安全。
3.在放学过程中,某班发现一学生出现呕吐,体温测量为37.9℃。值班老师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流程。
(五)疫情发生后,启动应急处置流程
1.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人,值班老师或班主任立即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处置流程,综合协调、疫情监测、现场处置、对外联络、消毒防疫、宣传教育各组当班教职工迅速进入岗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疫情监测组)
2.隔离。迅速将患病学生带到隔离室观察,稳定学生情绪后,再次测量体温,并对疫情学生进行初步救治。患病学生所在班级其他学生停止校内常态活动,转移到备用教室,消毒防疫组对该班教室进行消毒。(现场处置组、消毒防疫组)
3.送医。立即通知学生家长,由家长自驾接学生去医院就医;如果家长不能及时赶到就拨打120;如120遇突发情况不能及时赶到,迅速调用学校公务车辆将其送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综合协调组、对外联络组)
4.排查。排查发热学生的活动轨迹、上学所乘交通工具、入校晨检或就餐过程周围人员,确定密切接触者;同时对患病学生所在班级老师及其他同学进行体温测量、记录。(疫情监测组)
5.上报。如学生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及时将感染情况和排查情况上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上报区教体局和疾控中心。(综合协调组、对外联络组)
6.消毒。立即对隔离观察区、疫情学生活动区域进行应急消毒处理。(消毒防疫组)
7.评估。综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疾控部门的指导和建议,确定是否停课以及停课的时间、班级或年级范围,并将意见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最终决策。(综合协调组)
8.善后。加强校园舆情管理,引导全校师生不单独接受采访或对外谈论,不拍摄和发布相关视频,不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提供信息,以上级部门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工作,每天知道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跟踪观察做好心理疏导;对所在班级其他学生也要做好跟踪,提高日常体温监测频次。(宣传教育组、疫情监测组)
演练结束后,综合协调要梳理演练现场体温检测、发热学生留观等待区观察、学校应急响应、疫情处置规范化工作和各部门间的协调能力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收集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
针对问题,进一步优化流程、完善预案、增强配合、积累经验,全面提高学校应急指挥和组织协调能力,确保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
推荐疫情应急预案讲座心得体会实用四
为进一步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对院内各种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院范围突然发生各种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安全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总务处处长、总务处副处长、学生处处长、医务室负责人、餐饮负责人、宿管中心主任、保卫科科长
报告人:
二、主要职责
(一)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定期与当地爱国卫生委员会配合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三)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五)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六)做好学相关部位的检测、消毒、空气流通及其它疾病预防工作。
(七)院医务室应建立与开发区医院、开发区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单位的有效联络机制。
三、应急处理预案
(一)应急响应行动
凡学院内发生重大传染病等应急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全部到位,迅速开展救助工作,并及时向总务处及学院有关领导汇报,并按有关程序向当地卫生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上报。
(二)现场急救
1、学院发生突发各类传染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在统一指挥下,组织医疗卫生救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通知区疾控中心。
2、迅速将病员转移到安全地区。
3、要本着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
4、对突发传染病,要在救治的同时做好隔离和疫源地的消毒。
5、对危重病人做到及时转院。
6、必要时要尽早求助上级医院的帮助。
7、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院隔离室休息,并立即通知疾控中心。
四、院医务室的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预案方案落实到实处。
(二)经常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全体应急队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到突发事件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提高警惕,树立安全意识,发现各种可疑事件及苗头,及时请示汇报。
(五)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把服务质量关,对可疑病例要认真检查,避免漏诊误诊,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各种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六)及时做好各种急救,治疗,预防,消毒药物,器材,设备及救措施的准备,确保应急药品和应急物资准备齐全,设备完好,随时调用。
(七)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各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素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
推荐疫情应急预案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五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疫情,切实维护养 猪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猪肉产品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 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生猪、野猪异常死亡等情 况,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根据非 洲猪瘟诊断规范(附件1)判断,符合可疑病例标准的,应 判定为可疑疫情,并及时采样组织开展检测o检测结果为 阳性的,应判定为疑似疫情;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实验室检测为阳性的,应判定为确诊疫情。相关单位在开 展疫情报告、调查以及样品采集、送检、检测等工作时,要 及时做好记录备查。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诊后,应将疫情信息按 快报要求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病料样品和流 行病学调查等背景信息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备份。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程序将有关信息报农业农村部。 在生猪运输过程中发现的非洲猪瘟疫情,对没有合法 或有效检疫证明等违法违规运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处理;对有合法检疫证明且在有 效期之内的,疫情处置、扑杀补助费用分别由疫情发生地、 输出地所在地方按规定承担。疫情由发生地负责报告、处 置,计入输出地。 各地海关、交通、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发现可疑病例的, 要及时通报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所在地省级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 调查、样品采集、检测、诊断、信息上报等工作,按职责分工, 与海关、交通、林业和草原部门共同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农业农村部根据确诊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 并公布疫情。必要时,可授权相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认定并公布疫情。
(一)疫情响应分级 根据疫情流行特点、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非洲猪 瘟疫情响应分为四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 (ni级)和一般(n级)。
1. 特别重大(i级) 全国新发疫情持续增加、快速扩散,21天内多数省份 发生疫情,对生猪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运行构成严重 威胁。
2. 重大(ii级) 21天内,5个以上省份发生疫情,疫区集中连片,且疫 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 较大(m级) 21天内,2个以上、5个以下省份发生疫情。
4. 一般(iv 级) 21天内,1个省份发生疫情。 必要时,农业农村部可根据防控实际对突发非洲猪瘟 疫情具体级别进行认定。
(二) 疫情预警 发生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1d级)疫情 时,由农业农村部向社会发布疫情预警。发生一般(n 级)疫情时,农业农村部可授权相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 门发布疫情预警。
(三)分级响应
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i级)疫情响应
农业农村部根据疫情形势和风险评估结果,报请国务院启动i级应急响应,启动国家应急指挥机构;或经国务院授权,由农业农村部启动i级应急响应,并牵头启动多部门组成的应急指挥机构。
全国所有省份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指挥机构,实施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监测等工作。对发现的疫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重大(ⅱ级)疫情响应
农业农村部,以及发生疫情省份及相邻省份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启动应急指挥机构工作,实施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对发现的疫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较大(ⅲ级)疫情响应
发生疫情省份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启动应急指挥机构工作,实施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对发现的疫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农业农村部加强对发生疫情省份应急处置工作的督导,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协助疫情处置,并及时向有关省份通报情况。必要时,由农业农村部启动多部门组成的应急指挥机构。
4.一般(ⅳ级)疫情响应
发生疫情省份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启动应急指挥机构工作,实施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对发现的疫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发生疫情的省份,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疫情发生地应急处置工作的督导,及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向本省有关地区、相关部门通报,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必要时,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疫情形势和风险评估结果,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启动多部门组成的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等级别疫情时,要严格限制生猪及其产品由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对生猪与生猪产品调运实施差异化管理,关闭相关区域的生猪交易场所,具体调运监管方案由农业农村部另行制定发布并适时调整。
(四)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
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实际,农业农村部或相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对疫情形势进行评估分析,及时提出调整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原启动响应机制的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调整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一)可疑和疑似疫情的应急处置
对发生可疑和疑似疫情的相关场点实施严格的隔离、监视,并对该场点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养殖场(户)进行采样检测。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饲料及垫料、废弃物、运载工具、有关设施设备等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必要时可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二)确诊疫情的应急处置
疫情确诊后,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开展追溯追踪等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决定。
1.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疫点:发病猪所在的地点。对具备良好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规模养殖场,发病猪舍与其他猪舍有效隔离的,可以发病猪舍为疫点;发病猪舍与其他猪舍未能有效隔离的,以该猪场为疫点,或以发病猪舍及流行病学关联猪舍为疫点。对其它养殖场(户),以病猪所在的养殖场(户)为疫点;如已出现或具有交叉污染风险,以病猪所在养殖小区、自然村或病猪所在养殖场(户)及流行病学关联场(户)为疫点。对放养猪,以病猪活动场地为疫点。在运输过程中发现疫情的,以运载病猪的车辆、船只、飞机等运载工具为疫点。在牲畜交易和隔离场所发生疫情的,以该场所为疫点。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生疫情的,以该屠宰加工厂(场)(不含未受病毒污染的肉制品生产加工车间、仓库)为疫点。
疫区:一般是指由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的区域。
受威胁区:一般是指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10公里的区域。对有野猪活动地区,受威胁区应为疫区边缘向外延伸50公里的区域。
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时,应根据当地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人工屏障(道路、围栏等)、行政区划、饲养环境、野猪分布等情况,以及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分析结果,必要时考虑特殊供给保障需要,综合评估后划定。
2.封锁
疫情发生所在地的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发布封锁令。
疫区跨行政区域时,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
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行封锁。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
3.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疫情发生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组织扑杀疫点内的所有生猪。
对所有病死猪、被扑杀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排泄物、餐厨废弃物、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饲料和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猪舍、场地环境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采取灭鼠、灭蝇、灭蚊等措施。出入人员、运载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要按规定进行消毒。禁止易感动物出入和相关产品调出。
疫点为生猪屠宰场点的,停止生猪屠宰等生产经营活动。
4.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疫情发生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程序和要求,组织设立警示标志,设置临时检查消毒站,对出入的相关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禁止易感动物出入和相关产品调出,关闭生猪交易场所并进行彻底消毒。对疫区内未采取扑杀措施的养殖场(户)和相关猪舍,要严格隔离观察、强化应急监测、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开展抽样检测,经病原学检测为阴性的,存栏生猪可继续饲养或经指定路线就近屠宰。
疫区内的生猪屠宰企业,应暂停生猪屠宰活动,在官方兽医监督指导下采集血液、组织和环境样品送检,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经疫情发生所在县的上一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通过后,可恢复生产。
封锁期内,疫区再次发现疫情或检出病原学阳性的,应参照疫点内的处置措施进行处置。经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认为无疫情扩散风险的,可不再扩大疫区范围。
对疫点、疫区内扑杀的生猪,原则上应当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确需运出疫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须在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监管下,使用密封装载工具(车辆)运出,严防遗撒渗漏;启运前和卸载后,应当对装载工具(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5.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禁止生猪调出调入,关闭生猪交易场所。疫情发生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及时组织对生猪养殖场(户)全面开展临床监视,必要时采集样品送检,掌握疫情动态,强化防控措施。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规定开展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且病毒核酸阴性的养殖场(户),其出栏肥猪可与本省符合条件的屠宰企业实行“点对点”调运;出售的种猪、商品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的生猪)可在本省范围内调运。
受威胁区内的生猪屠宰企业,应当暂停生猪屠宰活动,并彻底清洗消毒;经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对血液、组织和环境样品检测合格,由疫情发生所在县的上一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通过后,可恢复生产。
封锁期内,受威胁区内再次发现疫情或检出病原学检测阳性的,应参照疫点内的处置措施进行处置。经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认为无疫情扩散风险的,可不再扩大受威胁区范围。
6.运输途中发现疫情应采取的措施
疫情发生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及时组织扑杀运输的所有生猪,对所有病死猪、被扑杀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运载工具实施暂扣,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不得劝返。当地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是否需划定疫区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三)野猪和虫媒控制
养殖场(户)要强化生物安全防护措施,避免饲养的生猪与野猪接触。各地林业和草原部门要对疫区、受威胁区及周边地区野猪分布状况进行调查和监测。在钝缘软蜱分布地区,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养猪场户要采取杀灭钝缘软蜱等控制措施,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并与林业和草原部门定期相互通报有关信息。
(四)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1.发病情况调查
掌握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及当地易感动物养殖情况,野猪分布状况、疫点周边地理情况;根据诊断规范(附件1),在疫区和受威胁内进行病例搜索,寻找首发病例,查明发病顺序,统计发病动物数量、死亡数量,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疫病发生情况。
2.追踪和追溯调查
对首发病例出现前21天内以及疫情发生后采取隔离措施前,从疫点输出的易感动物、相关产品、运载工具及密切接触人员的去向进行追踪调查,对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养殖、屠宰加工场所进行采样检测,评估疫情扩散风险。
对首发病例出现前21天内,引入疫点的所有易感动物、相关产品、运输工具和人员往来情况等进行追踪调查,对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相关场所、运载工具进行采样检测,分析疫情来源。
疫情追踪调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的,应根据风险分析情况及时采取隔离观察、抽样检测等处置措施。
(五)应急监测
疫点所在县、市要立即对所有养殖场所开展应急监测,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异常死亡的生猪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疫情隐患。要加大对生猪交易场所、屠宰场所、无害化处理厂的巡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要加大入境口岸、交通枢纽周边地区、中欧班列沿线地区以及货物卸载区周边的监测力度。要高度关注生猪、野猪的异常死亡情况,应急监测中发现异常情况的,必须按规定立即采取隔离观察、抽样检测等处置措施。
(六)解除封锁和恢复生产
1.疫点为养殖场、交易场所
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应扑杀范围内的死亡猪和应扑杀生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21天后未出现新发疫情,对疫点和屠宰场所、市场等流行病学关联场点抽样检测阴性的,经疫情发生所在县的上一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由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向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由该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
解除封锁后,病猪或阳性猪所在场点需继续饲养生猪的,经过5个月空栏且环境抽样检测为阴性后,或引入哨兵猪并进行临床观察、饲养45天后(期间猪只不得调出)哨兵猪病原学检测阴性且观察期内无临床异常表现的,方可补栏。
2.疫点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
对屠宰场所主动排查报告的疫情,应对屠宰场所及其流行病学关联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对其环境样品和生猪产品检测合格的,经过48小时后,由疫情发生所在县的上一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通过后,可恢复生产。对疫情发生前生产的生猪产品,需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销售或加工使用。
对畜牧兽医部门排查发现的疫情,应对屠宰场所及其流行病学关联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对其环境样品和生猪产品检测合格的,经过15天后,由疫情发生所在县的上一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对疫情发生前生产的生猪产品,需进行抽样检测和风险评估,经检测为阴性且风险评估符合要求的,方可销售或加工使用。
疫区内的生猪屠宰企业,应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对其环境样品和生猪产品检测合格的,经过48小时后,由疫情发生所在县的上一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通过后,可恢复生产。
(七)扑杀补助
对强制扑杀的生猪及人工饲养的野猪,符合补助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进展,同步向国际社会通报情况。未经农业农村部授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不得擅自发布发生疫情信息和排除疫情信息。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
坚持正面宣传、科学宣传,第一时间发出权威解读和主流声音,做好防控宣传工作。科学宣传普及防控知识,针对广大消费者的疑虑和关切,及时答疑解惑,引导公众科学认知非洲猪瘟,理性消费生猪产品。
(一)后期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疫情发生地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可结合体系效能评估,找出差距和改进措施,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较大(iii级)疫情的,应上报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重大(ii级)以上疫情的,应逐级上报至农业农村部。
(二)表彰奖励
疫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对应急工作中,态度坚决、行动果断、协调顺畅、配合紧密、措施有力的单位,以及积极主动、勇于担当并发挥重要作用的个人,当地人民政府应予以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
(三)责任追究
在疫情处置过程中,发现生猪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环节从业者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抚恤补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一)本实施方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针对供港澳生猪及其产品的防疫监管,涉及本方案中有关要求的,由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另行商定。
(三)家养野猪发生疫情的,按家猪疫情处置;野猪发生疫情的,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参照本方案采取相关处置措施,防止野猪疫情向家猪和家养野猪扩散。
(四)常规监测发现养殖场样品阳性的,应立即隔离观察,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该阳性猪群过去21日内出现异常死亡、经省级复核仍呈病原学或血清学阳性的,按疫情处置。过去21日内无异常死亡、经省级复核仍呈病原学或血清学阳性的,应扑杀阳性猪及其同群猪,并采集样品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复核;对其余猪群持续隔离观察21天,对无异常情况且检测阴性的猪,可就近屠宰或继续饲养。对检测阳性的信息,应按要求快报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常规监测发现屠宰场所样品阳性的,应立即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并参照疫点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六)在饲料及其添加剂、猪相关产品检出阳性样品的,应立即封存,经评估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对封存的相关饲料及其添加剂、猪相关产品予以销毁。
(七)动物隔离场、动物园、野生动物园、保种场、实验动物场所发生疫情的,应按本方案进行相应处置。必要时,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风险评估结果,报请省级有关部门并经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同意,合理确定扑杀范围。
(八)本实施方案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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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严控,切断病毒感染途径
全院每天进行药物喷洒,设立消毒台账
落实个人防护意识
路面进行药物喷洒,每一个死角都要消毒到位
食堂要求每位在职员工戴口罩进入,要求一人一桌相隔一米以上,在就餐的时候才可以摘下口罩,餐前餐后洗手,就餐以后立即离开,餐后全面消毒
搞好个人卫生,做好本职工作
所有员工一律佩戴口罩,用完的一次性口罩放到口罩收集桶进行消毒
每天认真填写排查表,每天两次体温测量
工作期间少说话,不和外来人员交谈
宿舍常通风,勤消毒、勤洗,做好个人卫生,人员不聚集,少交谈
厕所要保持干净卫生,勤消毒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们要舍小家顾大家,认真做好上级领导交给我们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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