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体验师的心得体会报告 旅游体验师的心得体会报告总结(3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旅游体验师的心得体会报告一
然而,在别人享受快乐时光时,你有没有给别人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呢?
每个人都知道文明就是要礼礼貌貌的,要守规则,可是在我玩的时候,有些人就有了很多文明的行为。
有一次,我和家人到梅山去欣赏梅花,那时正式梅花开放的旺季,到梅花山不仅是看五彩缤纷的梅花,还要看梅花山的古迹,我想去梅花山的神道上看一看,没想到人这么多,神道两旁有很多石像,有老虎的,有大象的,有骆驼的,有的或立,有的或蹲……正在我拍照,我看到有小孩骑在了老虎的背上,很是高兴,家长给他拍了照,这种行为很不文明,恶意破坏文物,这可是有几百年历史的呀!这样可是在破坏我们中国的文明形象呀,我真为他感到耻辱。
这样不仅破坏了文物,而且也让人看着不舒服,虽然自己很开心了,但别人不开心,你这样做不是太不文明了。
为了让别人文明,我就要做自己做到文明。
爸爸经常告诉我,文明要从小事开始,爸爸叫我一定要把果皮纸屑扔到垃圾桶里,还不能破坏古迹等等,于是,我养成了这个习惯,常常在旅游景点的地图上把洗手间的位置给记下来,方便我有垃圾的时候或要上洗手间的时候更快,找到垃圾桶在丢垃圾,正是因为这些小事,我在不会做出不文明和让人不快心的事,在游玩过程中,自己快乐,别人也快乐。
文明,体现在人的外表,也体现在人们的心中,没有文明就没有当今发展的社会,文明,要从小事做,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这样才可以让人文明一生,不要做不文明的事,记住,文明也是一种风景。
最新旅游体验师的心得体会报告二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
第二条 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 《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
第四条 《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 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 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 。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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