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的心得体会怎么写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9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禁止燃放烟花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活动主题:禁止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
活动时间:2019年10月16日
活动地点:本班教室
参加人员:三(4)班全体学生
结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做好学生的一切安全教育工作。为了进一步普及学生安全知识,预防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首先,通过大量的鲜明事实,给学生介绍了近几年来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致伤的案例及相关图片,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事故:还没扔“炸弹”就炸了 。
医院眼科病房里,9岁的小朋友名叫俊俊,他从被子里露出一颗黑乎乎的小脑袋,眼睛紧闭,脸上涂抹着药物,孩子不时难受得呻吟着。掀开被子,孩子左手手腕直至小臂缠着厚厚的绷带,5根手指无力地垂着,医生说,孩子左手骨头裂开了。
原来,这个小朋友一人在玩爆竹。当地销售一种形状粗短、威力巨大的爆竹,外号“炸弹”,“炸弹”圆柱形,直径3厘米,长不到6厘米。俊俊把“炸弹”拿在左手上,刚点燃就炸了,烟雾和火光冲击到脸部和手上。“脸部和左手被烧伤,左手骨头被震裂了,眼睛被烟熏到。”医生说。
讲完故事后,先请同学发言,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1、要选择合法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2、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和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3、严禁在禁放区和禁止燃放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4、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户外场地燃放;
5、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烟花爆竹燃放;
6、告诉家长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主题禁止燃放烟花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台州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种类严禁向零售点和个人销售礼花类、摩擦型、烟雾型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产品。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以内;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以内;
(三)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四)风景名胜区域、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七)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八)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党政军警、人大、政协机关驻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十)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方。
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及销售、燃放时间规定
(一)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除第二条规定禁止燃放区域外,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全部范围。
(二)在上述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允许在农历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等五日燃放。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确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确保市区烟花爆竹实行定时定点销售。
四、凡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后,方可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燃放。
五、违反本通告应承担的责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公民有权对违反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劝阻和举报,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舆论监督。
七、本通告所称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20xx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1月20日
主题禁止燃放烟花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为甲方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为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利益,防止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流失,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根据《公司
禁止燃放烟花的心得体会怎么写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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