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对策心得体会总结 改进对策心得体会总结范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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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改进对策心得体会总结一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16号文件)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此后,教育部又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在上述文件中,明确了辅导员的职业化定位。应该说,目前,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已基本实现,切实推动辅导员专业化建设,是当前一个极为紧迫的课题。
按照美国全国教育协会的观点,一门职业(vocation)要想成为一门专业(profession)必须满足属于高度的心智活动、具有特殊的知识领域、受过专门的职业训练、经常在职进修、设为终身从事的职业、设有健全的专业组织等条件。辅导员专业亦然。所谓辅导员专业化过程,就是依托专门的机构及终身专业训练体系,对辅导员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培养,使辅导员掌握高校德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实施专业自主,表现专业道德,提高学术地位和社会地位,全面有效地履行辅导员职责的过程。辅导员的专业化应具备六个要素:一是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二是服务的理念和职业伦理;三是专门训练和教育的机构;四是需要不断地学习和进修;五是成员能力测试要有专业标准;六是形成坚强的专业团队。我国教育部师范司编写的“教师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培训教材中,明确地把“教育知识”“教育能力”和“职业道德”列为教师专业化的三大标准,国家对教师的任职既有规定的学历标准和要求,又有必要的教育知识、教育能力和职业道德的要求。这些标准和要求同样适用于辅导员的专业化建设。
1辅导员“入口”的专业考核及资格认证缺失
我国高校还未设立真正意义上的辅导员专业,尚没有教育行政学、学生事务管理等类似专业。虽然不少高校尝试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借胎生子”,但效果并不理想,为高校学生工作输送人才的专门培养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目前,高校大多在优秀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中选聘辅导员,对专业要求不严格,在辅导员队伍里可以找到几乎任何一个专业毕业的学生。同时,辅导员选聘还没有规范、科学、统一的专业测试,没有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使得辅导员在“入口处”就成了“杂牌军”。
2辅导员培训的时间不足、专业内容泛化
目前,我国高校采用的是以全国辅导员骨干示范培训为龙头,以辅导员培训基地和研修基地培训为重点,以高校日常培训为基础的培训模式。这种模式存在诸多问题:能参加骨干示范培训的人数极为有限;基地轮训周期过长,1名辅导员一般要3~5年才能轮训1次,培训时间严重不足;培训内容大多为政策宣讲、知识传授、经验交流,内容与实际工作脱轨;培训重知识轻能力,特别是对科研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科研能力是辅导员专业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另外,各种培训都打着“促进队伍专业化发展、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等旗帜,将辅导员作为实现各种“崇高”目的的工具,而未能充分尊重其个体生命状态,陡增辅导员工作负担,从而遭到广泛抵触。这种“被培训”的状况严重削弱了培训的实效性。
3辅导员角色错位,专业特色丢失
我国高校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模式,也就是学生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和院(系)都可向辅导员发号施令。实质上,教务处、保卫处、财务处、校办等部门也经常安排辅导员工作。这样,辅导员在工作中常常扮演“收费员、收发员、办事员、安全员、消防员、勤杂工、保姆、护工、信差”等多重角色,其工作范畴被多种行政力量切割为零散的小块,辅导员的“万金油”形象已深入人心。目前,辅导员的身份就是事务型管理者,离真正的思想政治教育者、学生的人生导师还有相当的距离。
4工作队伍不稳定
稳定的辅导员队伍是辅导员专业化的前提和保障。由于辅导员工作内容繁杂,事务性工作多,缺乏学术地位和经济地位,发展空间有限,辅导员职业价值认同感低,一般不会将学生工作作为一项终身事业来追求,而是在目前就业形式严峻的条件下,只将其作为一个“跳板”,伺机向管理、教学、行政岗位转岗。另外,辅导员作为一种“过渡性”职业的理念依然在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中存在,他们常常把一些刚刚度过职业生涯适应期、探索期,积累了一定经验的优秀辅导员转到他们认为更重要的岗位。因此,造成了辅导员队伍过于年轻化,35岁以上老辅导员已为“稀有物种”。辅导员队伍真正成了“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事实上,没有一定时间的积累,没有大量工作经历的历练,没有丰富的人生阅历是无法担负大学生人生导师之责的。
1建立准入制度
选聘辅导员必须对学历、专业、素质和能力设立统一的标准,从事辅导员工作必须经过严格、规范、统一、科学的“入职”考试,获得相应的职业从业资格证书。建议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辅导员专业,对学生进行规范系统的专业培养,从源头上解决辅导员队伍“杂牌军”的问题。
同时,可在本院校内符合条件要求的教师、管理人员中选聘辅导员。还可参照国家公务员选拔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选拔。基本条件应该是中共党员,并且具备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学科专业背景的优先;同时还要求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人文素养,接受过专门的、系统的辅导员岗前培训,并且要求他们首先要热爱辅导员工作,愿意教书育人。要严格辅导员准入制度,使选拔机制更加标准化、科学化,更加符合用人的标准。
2构建分层次、分类别、多样化的专业化培训机制
培训要根据辅导员的教龄、职务、职称和具体岗位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培训要与实际工作无缝对接,注重实效;要多搭建平台,加强辅导员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比如挂职锻炼、主题班会等;要多采用体验式学习、团队辅导、素质拓展、工作论坛、沙龙等形式创新培训方法;要多鼓励自学,学生处可为辅导员开出一些书单,并组织导读,开展奖励、考核等工作;要注重辅导员科研能力的培养;要加强辅导员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忠诚教育,提高其职业价值认同感。另外,培训不要过分加重辅导员工作负担,要激发辅导员参加培训的热情。
学校还应通过开展学术讲座、学术沙龙和经验报告会、讲课比赛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鼓励青年辅导员和有经验的辅导员、优秀辅导员共同探讨教育教学经验:并定期请学术大师作报告,开阔辅导员视野;鼓励辅导员走出校门,跨出国门学习深造,以利于培养知识面宽、适应性强、有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新型辅导员队伍。
3实现辅导员的合理分工
要实现辅导员专业化,首先要进行辅导员分类及分工。没有详细、科学的分工就不会有精致、专业的服务。实际上,在国外,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分类非常细,包括心理辅导员、学习辅导员、职业辅导员、社会化辅导员等,一个辅导员专门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当然,国情不同,我们不能完全照搬国外模式。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为我所用,我们可以在院系设立年级辅导员(主要从事事务性工作)的同时,设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专职辅导员岗位,负责为本院(系)学生提供专业服务。同时,在校级层面设立同样的专业指导中心,负责对各院系的各类专业辅导员进行培训、指导和组织科研等工作。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横向纵向相互支持的“矩阵”式工作模式,从而避免辅导员的角色错位和专业特色的缺失。
4多措并举,增强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
(1)按学历实行分级管理。据调查,辅导员学历同职业倦怠感成正比,学历越高倦怠感越强(盲目追求高学历并非明智之举)。因此,可按学历设立三级辅导员岗位。一级是学生事务岗,专职从事学生日常事务性工作,由本科生辅导员或学生干部担任;二级是专业服务岗,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化服务,由专业对口的研究生担任;三级是校级层面的专业指导岗,从事院系专业辅导员的培训及指导工作,由专业对口的硕士或博士担任。当然,岗位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辅导员通过学历和能力的提升,也可跃升到高一级岗位。
(2)帮助辅导员做好职业规划。目前,我国高校的辅导员发展一般有三条途径,一是终身当辅导员,二是晋职为管理干部,三是转为专职教师。表面看来,辅导员发展空间很广阔。实质上,由于晋升管理干部人数极为有限,转专职教师又有专业限制。作专家型辅导员目前还缺乏相应的机制保障。因此,很多辅导员对自身发展非常困惑。帮助辅导员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让其明确自身职业目标和奋斗途径,可有效稳定辅导员队伍。
(3)创新考评模式,建立发展性评价体系。目前,我国高校大多沿用奖惩性评价模式。这种模式对辅导员工作的导向永远是滞后的,对专业化建设帮助不大。发展性评价不以奖惩为目的,而以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为目标。评价以专业化要求的各项能力素质为衡量指标,帮助辅导员在工作过程中认识自己能力素质的不足。评价要充分尊重辅导员的自我意见,以辅导员的自我反思和改进为动力,消除辅导员对评价的畏惧和抵触情绪。
(4)建立职务职称双序列晋升机制。辅导员专业化和专家化发展的配套机制还不健全。比如,辅导员如何才称得上专家,专家的职称、职务、待遇、工作内容和学术权威如何体现还缺乏相应机制做保证。建议设立“思想政治教育职务职称”双序列机制,辅导员职称上最高可评教授,职务上最高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推荐改进对策心得体会总结二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以及“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勇气,在反腐败上发重拳,出实招,一连串“老虎级”和“苍蝇级”的贪官落马,民心为之一振,风气为之一新。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长期以来,一直实施的是双重领导体制,即由市纪委和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共同领导。当前,中央正在自上而下改革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郑州市纪委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实施。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派驻机构所担负的职责也越来越重。市纪委对派驻机构明确提出了“省纪委干什么,市纪委干什么,派驻机构就要干什么”的工作要求,根据多年来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实际,郑州市纪监察监察派驻机构在现行体制下,难以落实市纪委的工作要求,仔细检讨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对于切实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和作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落实上级要求,促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派驻机构履职受制于驻在部门
在现行体制下,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的联系千丝万缕,派驻机构受驻在部门较深程度的制约。
1、办公条件受限制。派驻机构的办公场所位于驻在部门,派驻机构的用水、用电、办公设备、设施乃至公务用车、办公经费开支等工作保障,都由驻在部门提供。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三公经费开支、公车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时,既难以深入发现问题,又难以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规定处理问题。
2、人文条件受限制。派驻机构的书记(组长)一般会在一个单位干到退休,很少交流,副书记(副组长)则由驻在单位产生,基本上也没有交流,人员长期固定。与监督对象长期在一起工作,相互之间非常熟悉,甚至是朋友。在发现问题时,碍于情面,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使克服人情关系的影响,秉公处理了问题,驻在部门其他人员也会对派驻机构有看法,极可能导致派驻机构干部与驻在部门干部之间关系不和或者恶化。
3、人员利益受限制。郑州市一些评选先进的奖励项目,往往和单位的纪检工作挂钩,要求参加评选的单位五年内没有人员发生重大违纪或违法行为,获得先进的单位,每个人员都会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如“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绩效考核”等。由于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组织人事和工资关系在驻在单位,如果派驻机构主动发现和查处重大问题,不仅个人利益也会受到影响,更可能导致驻在部门绝大部分无关人员的利益受损,派驻机构也就难以继续在驻在部门工作。
4、个人成长进步受限制。由于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在驻在部门,驻在部门领导对派驻机构干部的评价,会影响到其评先评优或者提拔使用;驻在部门遇到干部提拔使用的机会时,往往会优先考虑驻在部门的人员,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常常被边缘化,难以获得与其他干部同等的机会,长此以往会影响工作积极性。
(二)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监督不力
由于驻在部门对派驻机构的种种制约,派驻机构干部普遍缺乏“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意识。存在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一些单位出了问题,派驻机构发现不了,发现了不愿报告或不敢报告,对一些明显的问题处理不了,也不想动真格处理。大部分派驻机构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参加会议、阅读文件、传达精神、走访座谈等日常琐碎的事务上。最终纪检监察工作没有实效,似“蜻蜓点水”,又似“隔靴搔痒”,监督作用得不到发挥,监督权威难以树立。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监督普遍处于虚化、弱化的状态。
(三)派驻机构职责定位不明确
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长期以来派驻机构承担了大量的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以外的工作。一方面,凡是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工作,在驻在部门内部大都会演变成派驻机构的工作;另一方面,派驻纪检组长作为党组成员的,需要服从驻在部门的工作分工。驻在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很可能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没有直接关系,却需要纪检组长带领派驻机构干部去完成。三是派驻机构承担了大量应当由驻在部门党政班子或者业务科室完成的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负责监督责任的纪委承担了党委的主体责任,负责协助责任的纪委变相承担了党委的领导责任。“耕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比较普遍。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履行。几乎没有哪个驻在部门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的违纪违法案件,是由派驻机构发现的。绝大多数纪检组长任职多年未查办过案件,派驻机构多年不办一案,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
(四)一些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出现偏差
鉴于市纪委没有管理派驻机构工作人电的组织、人事和工资关系,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基本处于有名无实状态。派驻机构人员成为在驻在部门领导下忙忙碌碌的‘办事员’、为驻在部门利益拼抢冲杀的‘运动员’、替驻在部门看家护院的‘保安员’。一些派驻机构变成了驻在部门与市纪委之间“沟通的桥梁”。当市纪委监督检查发现驻在部门存在问题时,当市纪委查处发生在驻在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时,派驻纪检组长便会主动或被动地出面,充当驻在部门的“代言人”,“监督者”变成了“同盟者”,“独立主体”成为“利益共同体”。中纪委王岐山书记曾在一次讲话中指出,“有的人办案不行,“抹案子”却很有办法”,这种现象在双重领导体制下更容易发生。
(五)派驻机构干部发展受限制,工作积极性不高
长期以来,在提拔使用干部时,一方面驻在部门认为派驻纪检干部主要干得是市纪委交办的工作,应由市纪委考虑,另一方面,市纪委基本上只考虑机关的干部,对派驻机构的纪检干部很少关注,往往推给驻在部门解决。最终纪检干部两边干工作,两边都被边缘化,事实上这些年郑州市从纪检副组长岗位上提拔起来的干部寥若星辰。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派驻机构的纪检干部,要么是年龄大的老同志,不紧不慢的往退休熬日子,要么是年轻同志过渡一下走人,整个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六)派驻机构干部配备不到位
总体来看,派驻机构干部在纪检监察机关中占比较高,但分散到各驻在部门,则只有两至三人。如此少的人数,要履行繁重的纪检监察职责,担当起反腐倡廉的重任,显然是“捉襟见肘”;若是独立查办案件,采取“两规”、“两指”措施,则更是不可能。开展工作力不从心现象较为突出。
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既是我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在双重领导体制下存在问题,也是全国各地实施双重领导体制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双重领导体制始于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检查员,在中央纪委直接领导和驻在部门党组指导下进行工作。”2004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正式启动对其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再次重申了中央纪委派驻纪检机构的统一管理体制。由于这次体制改革是自上而下的,省级、市级、县级的改革逐级推进,各级各地进度不一;我市双重领导体制实行了30多年的时间,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要彻底转变派驻机构以驻在部门领导为主的习惯思维,尚需时日。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已成为大势所趋。中央和省里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体制改革也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希望通过体制改革,从根源上化解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矛盾,为此建议在下步改革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
派驻机构人员编制划转到市纪委,市纪委对派驻机构的业务、干部、编制、职数、工作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市纪委对派驻机构人员的组织生活和工作安排实行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干部的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转到市纪委。派驻机构市管干部,由市纪委商市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考核、交流和管理;派驻机构其他干部的招考录用、考察任免、考核奖惩等由市纪委负责。实现派驻全覆盖,为派驻机构配齐配好干部。除纪检监察业务外,要割断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的联系,斩断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的利益链条,真正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
(二)明确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
派驻机构对市纪委负责,不分管授权监督单位的业务工作,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情况。受理涉及驻在单位单位及所属系统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以及受理市纪委信访转办件。及时发现驻在单位的问题线索,并按要求上报或处理。
(三)理顺派驻机构与驻部门的工作关系
明确派驻机构受市纪委直接领导,对市纪委负责,向市纪委请示报告工作。派驻机构不是驻在部门的内设机构,两者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单位的监督责任。驻在部门党组承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纪检监察工作由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或相关职能科室承担。派驻纪检组长兼任驻在部门的党组成员。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研究等。
(四)派驻机构要善于“瘦身”
派驻机构在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时,要善于为自己“瘦身”。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另一方面,要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重新把握职责定位,“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把监督重点更多地放在事后纠错上,放在防止监管缺位上,着力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以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查处、追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五)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机制。一是联组机制。针对派驻机构增加编制困难、人员数量少等问题,联合有关派驻机构的力量,集中办理某些重大的纪检监察业务,如信访案件核查、案件检查、重点工作或专项任务的监督检查、重大突发事故的责任调查等。二是交叉机制。为防止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导致监督形同虚设、检查流于形式、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纪检监察机关不定时指派非驻在部门的派驻机构对该部门开展监督工作,如设立举报箱收集案件线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检查重要会议记录和财政财务收支状况、抽检重点项目等。三是培训交流机制。无论是对派驻机构还是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并进行政治思想品德、纪检监察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派驻机构干部还要参加驻在部门的业务培训,掌握驻在部门的业务知识。在不同派驻机构之间、派驻机构与机关各室之间、定期实行干部交流轮岗。切实激活广大派驻机构机构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派驻机构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
推荐改进对策心得体会总结三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8日对街道和谐社区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将巡察意见向我街道进行反馈,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指出我街道社区在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不扎实、社区财务管理不到位、民生问题关注不够等3个方面11项具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反馈意见,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次重大党性考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引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学深悟透区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收到巡察村居组反馈意见后,街道党工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成立了白云街道落实区委第二督导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具体责任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纪工委书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街道召开了落实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进一步统一街道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街道党工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醒,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11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各责任领导会同责任社区、科室及时研究整改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街道落实区委第二督导组关于巡察街道社区等社区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街道落实区委第二督导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台账,对11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整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街道党政领导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街道纪工委三个月整改期限内启动了两轮整改督查工作,针对各社区的不同问题依次开展整改督导工作,把整改工作放到第一位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对照反馈意见清单逐一督促落实、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社区各项建设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对照区委第二督导组反馈的3个方面11项问题,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社区、责任人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会议记录杜绝抄袭,并在以后的会议中真实完善各类台账;社区2017年“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记录已找到并规范存档,街道将在2020年严格按照流程召开各项会议。问题已整改。
2、党员管理不规范:发展党员不规范;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1)街道已对今年各社区新发展的党员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2)党费收缴明确专人管理,根据工资标准足额交纳党费,做好一人一缴一登记,确保党费收缴票据和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一致。(3)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程序、每个环节情况,全过程进行详实记录,全程管控、全程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4)社区经查阅会议记录,申请入党时间为2018年1月6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党员郭,在填写信息表的时候错写成郭,目前已更改完成,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有关程序和规定严格把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5)一是上交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党费和实际收纳党费有出入,是因为在2018年第四季度,有部分党员要外出,所以提前交纳了一个季度的党费,显示实际收党费数比上交上级党组织党费多。二是在2018年按照的是基本工资交的党费,从2019年至今开始按实际工资交党费。问题已整改。
3、监督机制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1)街道党工委、街道纪工委已对各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关于居务监督等事项的业务培训。(2)下一步将积极推进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监督、评议等工作的开展。问题已整改。
4、居务公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均已设置了永久信息公开栏,对社区相关惠民政策、低保信息等进行公示,同时利用大屏幕、横幅、居民群等形式,多渠道发布确保信息畅通。问题已整改。
5、党组织生活有偿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均已规范组织党组织生活,规范化管理,坚决抵制以物质奖励吸引参与组织生活的行为。问题已整改。
6、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已确定专人负责印章使用管理、完善使用登记薄的、坚持“一印一登记”原则,确保印章使用的规范化。问题已整改。
7、去向告知牌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已完善去向告知牌的干部岗位信息公示;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工作。问题已整改。
8、财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财政所已针对所涉问题召集各社区负责人及报账员召开了街道加强社区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同时街道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各社区要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坚决杜绝白条下账,真正做到有据可查、运行规范。问题已整改。
9、社区控制“双违”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1)社区经了解搭建的不是铁皮房,是楼顶漏水的防雨棚,此搭建行为也已上报有关部门,下一步工作,加强对小区双违的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坚决杜绝私搭乱建。(2)社区已进行调查核实,已将确属违建的问题报办事处“双违”办集中处理整治。问题已整改。
10、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1)社区辖区居民彭二麦老人在邮政小区居住,但是户口未迁移,按照规定60岁养老保险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后来在社区的政策宣传下,家人得知此情况,把户口迁移本辖区,社区即时为老人办理60岁养老保险业务。今后社区将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社区辖区居民线材厂家属院南院属于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居民反映问题时已对居民做好解释工作,现道路毁坏、化粪设施老化下陷问题已解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3)白云街道在日后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将对各社区进行专项督查,着力解决漠视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群众反映的急需解决的问题,能解决的必须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问题已整改。
11、老旧小区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已针对三无小区实行“一院一策”组织居民成立自治委员会、功能型党支部,积极发挥功能型党支部和居民自治委员会的作用,对老旧小区进行规范化管理。问题已整改。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全街道(社区)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全街道(社区)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街道党工委及各社区党(总)支部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每名党员干部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街道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作风管理更规范,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党工委及各社区党(总)支部各项工作。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街道党工委及各社区党(总)支部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街道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动力,实现“两促进两不误”,着力解决白云各项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街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推荐改进对策心得体会总结四
按照xxx自治区《关于认真开好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工作作风等方面认真查找自己在民族工作中及推进双语教学改革中的存在的问题,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思路举措。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政治站位方面,主要是对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央策部署学得不深悟得不透。我本人在这方面的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不够深,工作措施不精细,导致工作成效打折扣。比如,对民主工作重视不够、保障不力,片面认为我旗民族工作任务较轻,没有充分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导致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综合考评位列一般等次。还比如,服务民族保障不够有力。宗旨意识不够强,没有认真践行“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在保障民族切身利益、破解民生难题等方面花的心思不够多、成效不够大。
(二)思想认识方面,主要是对党中央关于推进双语教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够高。我始终把抓好民族工作作为最大政绩,但对照高标准高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意识形态工作仍存在短板。有的忙于具体事务性工作,片面认为“抓意识形态工作只要不出乱子、不出问题”就行,降低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导致工作抓得不够严不够实。二是民族工作仍存在短板。主要是,民族村(组)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短板,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生活还相对困难,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任务更加繁重;各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日益凸显,抵御境外渗透斗争更加复杂,一些部门、单位对民族宗教问题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存在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更加紧迫。
(三)责任担当方面,主要是没有自觉主动地从事关党的民族政策贯彻落实、做好民族工作大局的高度来谋划和推进分管领域的工作;对分管工作中涉及民族因素的工作,没有坚决按照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政策部署推进落实;在可能遇到矛盾和阻力时,没有仍然坚定不移向前推进。落实分管责任存在偏差。在落实责任上,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对分管领域的责任抓得不够紧、压得不够实,存在“上冷下热”“层层递减”的现象。在民族工作方面,有时候存在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等责任缺位和用信任代替监督现象,导致有的基层党组织和部分分管党员干部推进民族工作不力的现象。
(四)工作作风方面,主要是在落实自治区民族工作中存在一些偏差和不足。虽然我深刻认识到,民族问题是社会问题的重要部分,确保民族领域的稳定是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而且是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但是在工作中,自己没有认认真真贯彻落实好民族工作,没有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致力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没有把广大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努力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画好同心圆,共筑中国梦。
一是思想认识的高度不够。对照自身查摆出来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还有很大差距。在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和推动工作方面也做得不够好,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责任担当的意识不强。认为自己是有x多年党龄的老党员,走上领导岗位也多年,理想信念不会动摇,从而一定程度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没有及时补充精神之“钙”。工作中从大局、政治和党的事业高度看待问题不够,冲锋陷阵、敢为人先的精神有所弱化,说明自己在党性修养上有所放松,需要下大力气加强和改进。
三是工作作风的标准不严。从自己调查研究不深入、班子成员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可以看出,“四风”问题在我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自己的要求不够严格,作风建设时紧时松,“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心态没有彻底消除,真抓实干、敢于担当的精神需要进一步强化,直面矛盾、勇于破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根源,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涵养政治定力,始终跟党保持一条心;炼就政治慧眼,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恪守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行动派。
二是深化思想认识。经常主动地与党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对表对标,善于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找定位。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在实现“两个共同”目标、增进“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加强理论修养。掌握和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入认识民族工作规律,遵循民族团结教育规律。切实把政策实施的落脚点和着力点聚焦到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使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四是强化责任担当。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从事关党的民族政策贯彻落实、做好民族工作大局的高度来来谋划和推进分管领域的工作,找到症结所在,变被动应付为主动谋划。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在促进x交流,发展民族特殊产业,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加大力度,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五是改进工作作风。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找准民族团结工作与各族群众的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利益结合点,加大京蒙劳务协作及“组团式”教育医疗帮扶力度,助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等问题。
推荐改进对策心得体会总结五
为深入推进教育整顿工作,按照交警党支部安排部署,*月*日,第四党小组组织全体在岗民(辅)警开展教育整顿自查自纠剖析会,会议由第四党小组组长主持。会上,全体民(辅)警结合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党小组组长要求全体民(辅)警要对照教育整顿方案深入剖析自身问题,敢于直面问题,深入查找不足,切实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此次自查自纠会议,为大队下一步工作落实和整改工作开展理清了思路,起到了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作用,为下一步教育整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谈一点个人学习体会:
1.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对新时代新思想的学习有所放松,学习时常浅尝辄止,没有深入,不能很好地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帮助自身提高;理论水平不高,没有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学习还存在抄笔记、死记硬背等形式主义。
2.关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方面。有时候大局意识不够强,比如在工作中,还存在“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思想,认为做完自己的工作就可以了,没有从整体来通盘考虑。政治意识不够,工作之余,有时候对于身边人提出的一些不利于党的言论、有损党的形象的行为,不能及时予以制止。
3.关于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担当意识不强,面对一些比较复杂棘手的工作,不敢直接面对,对基层群众或基层单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使是自身的问题,也存在不敢担责、不愿担责的心理。工作中还存在浮躁心理。有时候上级部署下来的工作较多,容易烦躁。对于一些对员工的工作部署,有时候只是停留在发了通知,做了提醒,没有对落实情况严格把关,有时候真实情况了解不够深入,导致在向领导汇报时心里没底,一问三不知。
一是忽视了理论知识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政治觉悟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反思不够,对自己存在的问题不敢面对,不去改进,学习和运用理论方面欠缺很大,特别是时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还有差距。虽然在思想上也注重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但学习得不自觉,不主动,不系统,不扎实,浅尝辄止,零打碎敲。
二是缺乏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对有些自认为不太重要的工作存在应付现象,不深入实际探究,使一些工作不能扎实开展。
三是自律意识不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行动没有经常开展。
四是涵养不高,我行我素,没有打算和付诸实际行动去解决自己的领导艺术和水平,性格急躁,包容心、尊重别人方面做得不够,有骄傲自满情绪存在。
通过自我剖析和深挖思想根源,既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同时也坚定了自己积极改进的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下四个方面,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1、学习要务求实效。牢固树立“学习孕育观念,观念引导行动,行动促进工作”的理念,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力度和深度,提高自己的工作本领。即向书本学习,也想实践学习,还应注意学习身边每位领导和同事的优良品德,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思考中提高自己,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学促干。坚持科学态度,始终做到解放思想和尊重客观规律相结合,与遵纪守法相结合,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一切从大局出发,坦坦荡荡做人,勇于承担责任,恪尽职守依靠智慧创造性开展工作。
3、要养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与上级党组织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单位各项决策和安排,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行动。
4、要树立诚信履职的理念。加强自身的诚信意识,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做起,从大事着眼,从小处入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言行一致,说到做到。以上自我剖析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一定会诚恳接受,并切实整改。
推荐改进对策心得体会总结六
改进机关作风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制定出台机关干部绩效考评相关规章制度,突出“盯”、“压”、“评”,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盯”,就是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盯住人员、职责、工作任务落实不放松,讲职责、按程序、守规矩,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机关干部工作责任心,促进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机关干部综合素质,提高机关办公效能,推进机关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压”,就是要分解工作任务,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不能矛盾上交,不能敷衍塞责,不能争功诿过。要自我加压,在办文办会上,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火不到,油不出”,主官对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对机关干部,要压担子、压任务、充分挖掘人力资源优势和干部工作潜能。
“评”,就要建立健全考评奖惩办法,严格工作责任和奖惩机制,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各处室,加强督察检查和定期考评,实行奖优罚劣,使机关干部将全部精力用在抓落实、求实效上,切实以务实的作风,创造新的业绩。明确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使之成为“表彰先进的依据,讲评干部的依据,选拔使用干部的依据,干部晋职晋衔的依据,实施诫勉谈话、待岗和离岗的依据”,激励干部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勤奋工作;增强干部岗位责任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本职工作的能力,造就一支德才兼
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促进支队机关全面建设,保证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 第三篇_关于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几点建议
关于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几点建议
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是新形势下建设一支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各基层组织高度重视机关工作作风建设,采取措施、加强教育、深化监督,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大局观念和发展意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办事拖拉现象,“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单位办事原则、工作程序、限时要求等都没有公开,给基层和群众办事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二是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得过且过。三是有禁不止的“碰红线”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机关干部纪律松弛、自由散漫、串岗离岗、扎堆聊天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决策落实“不到位”现象还需改进,有的部门领导习惯于开会议、发文件、听汇报,下基层不多,很少与群众见面。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找到问题的原因,一是理想信念教育有待深化。二是思想工作针对性有待加强。三是激励机制实效性有待提高。
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思想先行,把握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正确方向。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首位。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把教育寓于关怀、体贴和谅解之中,促进机关内部和谐工作氛围的形成。二是以服务为本,将群众至上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三是制度保障,以科学的手段调动干部积极性。要结合提高执政能力和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的新型管理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便于监督、科学合理”的机关工作作风建设规划、实施、检查和考评体系,使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真正有章可循。四是加强监督,以从严治党促进从严治政,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层级监督和运用好法纪手段开展监督、强化公众监督意识、积极推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
改进对策心得体会总结 改进对策心得体会总结范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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