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外访当事人心得体会及收获 律师访谈心得(7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律师外访当事人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受聘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依据:
_________。(说明:根据《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及《聘用合同标准格式及必备条款》、本律师事务所《_________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受聘方申请在聘用方从事下列工作:
_________。(说明:内容限定为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
第三条 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请,并负责为受聘方办理律师执业证及律师助理工作证、实习律师证。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实依规定提供有关个人资料或隐瞒事实致使聘用方无法为受聘方申请政府有关部门的从业许可,则本合同终止。且聘用方可以保留追偿因此而发生的法律责任的权利。(说明:如因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致使受聘方所欲从事的工作无法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则本合同终止。但如果受聘方系申请行政辅助人员工作,且受聘方自愿在无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行政辅助人员工作证的情况下继续为聘用方工作,则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说明:合同期限不得少于 年。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但如约定试用期,则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条 受聘方的工作内容:
_________。(说明:具体内容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六条 受聘方在事务所工作期间的报酬支付与计算方式为:
_________。(说明:须具体写出支付与计算方式。如按月、年领取固定工资;按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或其他计算方式领取报酬;固定工资加提成;固定工资加奖金;等等年餐、电话费等。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为受聘人员设立下列保险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
_________。(说明: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为必设外,其它保险种由律师事务所自定。其中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可以不设立保险条款。考虑到申请办理各类证件的期间,律师事务所可以特别规定保险条款的生效期。)
第八条 受聘人员调离律师事务所时保险的处理办法: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九条 受聘人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十条 受聘人在合同规定的报酬外所享有的福利: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条款:
_________。(说明:《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可增设其它内容。)
第十二条 由于受聘人原因致使律师事务所产生经济损失的赔偿方式: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但应符合《律师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聘用方(盖章):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受聘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编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描写律师外访当事人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据相关部门统计,中国律师的平均收费还不如出租车行业,年毛收入不足10万元。上海市律协一项调查显示,全市律师28亿元总收入中,80%的收入由20%的律师创造。广东省的调查结果是,律师收入呈金字塔式,10%处于顶端,约20%处于偏上,而70%以上的律师则生活艰难。重庆市律师执业报告中,部分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一年收入不到两万元。江浙一些地区,执业第一年的律师月薪只有1000元。律师行业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严重,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
现实是,律师也并不像电视剧中描写的那样潇洒风光。
在各种民事活动中,律师的身份仅仅是一个民间人士。周旋于各种机构及人员中间,律师们总是如履薄冰,举步艰难。追求法律正义,还是干脆做成商人,两方面的冲突时刻在煎熬着他们。由天使变成魔鬼,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那么作为一名青年律师,我们应该如何磨好自己手上的剑,如何面对我们今后的发展道路呢?笔者在做了各方面收集后,总结出如下观点:
首先,青年律师应当正确对待收入和发展的关系问题。
青年律师应当理解与资深律师之间的收入差距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举例来说,一个人的家中,挣钱最多的不会是爷爷,也不会是孙子,肯定是父母,以后孙子会取代父母的地位,同样,孙子的地位以后也会被孙子的子女所取代。律师业也这么一代一代地走过来。经过多年的堆积资深律师成了中坚,很多业务可能都盯着资深律师而来的,但十年后,应该就是盯着青年律师而来了。问题的关键在于,青年律师是不是有这份雄心和力量,来取得客户的信任。所以,钱对于青年律师的确是不容回避的严峻问题,但应该客观和辨证地看待。单纯的提成制会毁了律师业,因为它会让律师过度商业化,变得没有理想,只向往金钱,致使有经验的律师不去培养后人,不去赡养前辈,而只顾着挣钱。所以我们应该建立一个良性的制度来解决这个问题。作为青年律师来说,在积累经验、能力、人脉的阶段,最应该坚持的应是“忠诚”二字,既包括对自己的团队的忠诚,也包括对客户的忠诚。具备了忠诚,才能在信任的基础上相互合作,才能逐步取得客户的信任,把事情做好,不能做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事情。
其次,青年律师如何处理在面对专业化时的矛盾。
从专业化的必要性来看,应当是毋庸置疑的。对一个事务所来说,现在的法律服务市场非常大,法律服务需求越来越高,什么业务都做,就很有可能什么业务都做不精,就不可能提供深层次的有价值服务。对一个律师来讲,如果什么都做,时间长了就会困惑,面上谈起来好象都懂一点,但实际上却没一个方面是很精的或者说做得很深,这对日后成为成功律师是一种阻碍。律师作为专业人士,职业性质也要求我们对某一方面法律法规、实务操作了如指掌,只有这样,你才可以去见客户,给你客户提供意见,或者帮助他做一些事情,否则就是外科医生动手术,一刀下去却对后果一无所知或者知之甚少,风险就可想而知。但是,专业化是受到法律服务市场大环境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定位的小环境限制的,也是受到律师个人能力、爱好限制的,我们一方面应该主动追求专业化,但另一方面也绝不应不顾客观实际地盲目追求专业化。
一个律师在专业化时,还应看看周边律师是不是能做配合,如果你和其他律师不能形成互补,大家不能相互配合,单个律师专业化也是走不远的。表面上看,律师是一个独立性很强的职业,但随着专业化发展,律师不应过于独立,应学会和其他律师配合。未来的律师不是强调自我独立的律师,而是把自己作为大型机器的一个零件,用大智慧去替代小聪明,发挥团队优势,这样才能摆脱挣作坊式辛苦钱的模式,去挣机械化流水线的钱。从目前的西北法律服务市场来说,相对东部沿海地区,发展远远不够成熟和完善,表面看是法律服务专业化的客观阻碍,但换个角度来看,西北地区毕竟会发展,法律服务市场目前的无分工现象对我们来说反倒可以看做是机遇,只有走在其他人前边,才有可能成为区域市场的带头羊。
从目前西北地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模式来看,专业化基本还停留在理想化状态,极少数律师事务所虽已开展对专业化的追求,但仍处于探索阶段。尽管如此,我们可以意识到,起码一部分资深律师已经开始意识到专业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这对于青年律师来说,依然是具有正面的积极意义的。因此,从现状来看,目前的形势应当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而年轻律师是否能够做到专业化,根源应当是青年律师是否愿意走专业化道路。
青年律师在专业化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生存与发展的矛盾。由于案源的不饱和状态和用钱高峰期的矛盾,能力的欠缺和对高端业务的渴望之间的矛盾,导致了很多青年律师出现了浮躁和困惑的心态。而部分资深律师对年轻律师只重使用、忽视培养的训练方式,更加重了年轻律师的心理不平衡。因此,年轻律师应当守住真诚的心,忍住寂寞,耐住痛苦,把律师作为终生的事业而看待,认清楚巩固、提高、专业化是人生必然要经历的一个过程,不用去想着怎么跳过此过程,这应该是人生的一种锤炼。任何律师都是这样过来的,没有逃避的可能。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公司生命周期都很短,甚至可以形象地称之为“七年之痒”,风生水起了一番后很快就销声匿迹了。为什么?
主要是公司设立之初,老板太想挣钱,致使公司的行为庸俗和扭曲。而比尔盖茨开始做微软时,他先考虑的肯定不是挣钱,而是怎样做软件。这就告诉我们,如果想挣钱,你首先不能去想着挣钱,然后才能挣到钱。如果想做一名好律师,首先也不能去想名利双收,而应该去想怎么做好业务,怎么为客户提供真正有价值的法律服务产品,然后,才能真正地做到名利双收。浮躁,是把事情做好的最大敌人,要耐得住性子,忍得住寂寞。因为一浮躁,就会使行为扭曲。不用担心没有人脉,时间会慢慢地解决这个问题。只要坚持,终归会有一天,青年律师会做到在短暂的谈话时间里,明确挑剔的专业客户的法律需求和困惑,让客户产生合作的需求。青年律师从最初整理材料开始,然后学习怎么写文件,再有资格去签发文件,到最后客户只找自己、不找合伙人,这是一个成功的过程。成功的人往往就是那个在最艰苦的时候,还在做麦田守望者的人。最后,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执业的平台,应当积极为青年律师创造发展的外部条件。
年轻律师应该如何发展,是依靠自身力量去残酷的环境中拼搏?还是依托师傅的传、帮、带?还是依托整个律所的平台和团队?笔者认为,一开始就让年轻律师独立操作,其结果只能是照猫画虎,那对律师、对事务所、对客户都是不负责任的。而且今时不同往日,现在律师所面对的客户法律意识越来越高,越来越成熟,很多领域如保险、金融、房地产、证券等的客户本身就高学历、高智商,其在该领域的经验和法律知识甚至远远超过了我们。正因为这样,那些客户就不会满足于一般法律服务,而希望得到高价值、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这就要求我们提供的法律服务产品要专业化,甚至是创新的。另外,现在法律浩如烟海,基本没有律师能够说出1979年至今这20年间国家出台了多少部法律、法规,这就给提供法律服务增加了难度。如此情况下,年轻律师如果没经过系统训练,去给一个年长的、更懂本专业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就如同痴人说梦。律师业现在越来越专业,很难想象,一个医科大学毕业生敢在没人带的情况下做手术
律师外访当事人心得体会及收获 律师访谈心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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